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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寫網路小說作者都沒版權了的嗎

發布時間: 2021-09-08 05:29:26

㈠ 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㈡ 網路小說起點簽約幾乎什麼版權都要作者什麼都沒留下死了是作者的事,活了就是作者的選擇

起點就是這樣的。
對作者版權保護比較好的是晉江,只簽作者不簽作品,就是說作品版權還在作者手上。
但是起點給作者的分紅比晉江高。

㈢ 網路小說 作者有版權嗎

分情況而定的,有的跟網站簽約了,版權就屬於網站,當然,也有其他不同的,我這里跟你說一部書的情況,作者是在逐浪簽約的,同時已經在台灣地區出版發行了,具體的,我想,你可以去聯系一下他,他本人好像還是學生,比較強悍了。 《僵屍少爺》www.zhulang.com

㈣ 寫網路小說需不需要版權

在刊物上發表了小說,並不意味著你不再享有作品的版權,除非你將小說所有的著作權中財產權(包括出版權、復制權、網路信息傳播權、翻譯權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都賣斷給出版權了。一般情況下,作者會對某些權利作出保留,在你保留某些權利的情況下(尤其是出版權),該出版社並不能妨礙你將來出專集。 另外,作品不需登記,版權自動產生。但是,不登記的話,將來發生糾紛的時候,你需要證明你本人就是這個作品的作者。如果你的作品已經發表了,你和出版社的合同、已經發表的雜志都可以作為證據,所以我個人認為不去版權局登記也可以。 補充:筆名不需要注冊。可以在和出版社簽訂出版合同時,在合同里寫上本名和筆名。這樣將來就能留下證明筆名是你本人的證據。

㈤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的問題

你簽約了的話,也可以在別的網站發表這作品,只是不能賺取任何網站的好處了,解不解除vip你都能在其它網站發表的。再說,你的書有名氣的話,盜版網站會自動上傳在它的網站的。

㈥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的問題我簽了合同, 但是現在不寫了,版權歸誰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㈦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問題……

可以去新浪微博上發小說,只要實名認證成為大V(黃顏色V的那種)就可以申請粉絲包月付費看內容的功能。開通後,你可以把小說設置成包月,價格自己定,可以包月,也可以包季,也能包年。你的微博粉絲就能付費包月看你的付費文章了。當然,小說版權全歸你自己所有。記住,選擇認證大V,認證自媒體也是可以的。但是,為了小說版權的安全起見,不建議與新浪簽約成為簽約自媒體。
還有,新浪自媒體還能開通付費文章單個收費和打包收費的功能,例如,你4000字的小說章節,別人想看就要付費,文章一篇一篇單個賣的,價格自己定。也能把一本小說的所有章節打包後一次性出售。總之,文章付費功能有三種:包月(包季、包年)、單篇收費(一篇章節多少多少錢)、打包收費(幾百篇章節打包後多少多少錢)。
單個收費和打包收費中,粉絲付費所得的錢是要分給渠道商和新浪網的,剩下的錢才是自己真正到手的。包月收費是否也這樣就不知道了。簽約的好處是,新浪幫你推你的文章,增加小說曝光率,新浪網和渠道商和你按分成來分配收入。簽約的話,至少比那些小說平台要良心的多。不簽約的話,小說的宣傳就要靠你自己了。只要你的小說好看,日更小說,微博上也會有人看的。其他人覺得你的小說寫的好,基本都會免費幫你宣傳的。你不用擔心。
還有,如果你實在申請不了大V,那你也可以在新浪微博上免費發布小說。收入的話,基本就靠微博自帶的打賞功能了。打賞的好處是,別人打賞給你的錢,全部歸你所有。例如別人打賞你十元,那你就能獲得十元。錢是直接自動轉到與你微博綁定的支付寶帳號里的。
你在起點等小說平台發布小說時,那兒有「獨家」、「首發」、「駐站」三選項,選擇「駐站」就基本不會有版權糾紛。選擇「駐站」後,在那兒發布小說,只要不簽約,版權全是你的。建議小說前面20萬字的內容在各大小說平台上免費發布吸引人氣,然後把讀者引導到你的微博上,你再在微博上把小說後面的章節設置成包月付費,讓你的讀者付費看。

㈧ 與閱文簽了合同以後,所有版權都不是作者的了嗎

除了人身權。也就是閱文無恥的一點,它是拿走所有的財產權,像發行、改編、復制、攝制等等權利,其實閱文這樣做實質上等同於委託,也就是槍手,但是約定署名權等人身權是作者的,但它們卻不用給委託的費用,白嫖,美其名曰:「不是勞動僱傭關系」。
令人感覺惡心的在於,它只是一個平台,並非僱傭槍手的出版商(雖然實質上是這個性質),卻做著這樣的事,本應是它求作家去它的平台發表文章,可是現在卻反了過來,反而是平台拋出霸王合同,雖然在中國沒有壟斷,但我還是想說,實質其實已經是壟斷了。先不說作品質量的問題,如果它直接改變自欺欺人的說法,簽訂委託合同,可能並不會有這樣的討論(當然,這樣它要出錢,就無法白嫖了)。就目前了解來說,並沒有其他的選項,都是強制性的、「被自願」(畢竟合同簽了就認為你是自願的意思表達)。個人認為,不應出現如此的「霸王條款」,假如有選擇說授予這些權利之後作者會在期間有什麼利益,自己保留這些權利又會怎樣,才是一份」正經」合同。當前在我看來就像去某雜志發表自己的研究論文,雜志社非但不給你稿費,還和你說好你的研究成果都屬於雜志社,當然,作者是你,一樣可笑。(除非雜志社委託你研究,給你經費)
希望廣大作家能忍一時之痛,一起站出來抵制,如果沒有工人階級斗爭與革命,現在還是18小時工作時間,資本家只會剝削你到死。

㈨ 在網上寫小說,版權歸誰

自己發表的作品版權是屬於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簽約了就會有一部分分給出版商。

網路小說跟紙質印刷出來的小說從著作權法保護的角度來看沒有任何差別,只不過是創作者選擇發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產生是作品完成創作之日起就自動獲得保護,不像專利一樣去申請。法律對著作權的保護有兩方面:人身權與財產權。

(9)現在寫網路小說作者都沒版權了的嗎擴展閱讀

小說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目前可以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各省直轄市主管部門備案部門申請登記,數字作品形式的 網路小說作品也可以通過各種協會自辦的第三方登記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撐的能夠證明作品備案存證時間的機構,取得作品歸屬權初步證明,需要時,通過司法鑒定,增強證據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

㈩ 在網站上寫小說,版權歸作者還是網站,如果簽約了是不是版權就不是作者的了能詳細解釋一下嗎

不是。網路只是一個平台站點。版權是你的,簽約了只是他們負責營銷,收益他們要分一部分,版權還是你的。若是你打算寫小說,勸你在騰訊閱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