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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聲小說沈陽大案

發布時間: 2021-09-12 12:23:35

Ⅰ 沈陽三八大案有誰聽過有聲小說版的

中國血案 張少佐

Ⅱ 有聲小說紀實大案要案錄

http://www.tingchina.com/yousheng/disp_21435.htm

Ⅲ 沈陽3·8大案是真的還是假的

是真事,一共是五名罪犯,孫家兩兄弟,汪家兩兄弟,還有一個王姓50多歲老頭,他們在認識之前身上都有案子,累計案件超過40起,而且都是累犯,最後一起就是3月8日五人合謀爆炸搶劫運鈔車,死了3人傷了多少人記不清了,搶走200多萬藏在汪家所住樓頂的一塊木製跳板里,我就是當時押赴刑場的那輛武警141汽車上的警戒武警,在沈陽當時的火車頭體育館開的公判大會,最後從沈陽青年大街遊街,在法警基地執行的槍決,判決前我在球員休息室還跟汪家禮聊了幾句,還給了他一根煙,問他怕死不?他說不怕。

Ⅳ 大案紀實:沈陽大世界舞廳15名舞女被殺案,後來怎樣

「我對不起被害人家屬,我不應該這樣做,現在想想不值個兒啊!」劉學新繼續說道。但他的話被被害人家屬打斷,「嚴懲他!」

法官:劉學新,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劉學新:感謝派出所×××,看守所管教××,人性化管理……他的話被法官打斷。

在即將押下法庭的一瞬間,一位男性被害人家屬沖到劉學新面前,高高舉起了拳頭,後被法警攔下。用手捂著腦袋的劉學新灰溜溜地被帶下法庭。


由於劉學新一案起出的舞女屍塊大多腐爛難辨,法醫費了很大力氣拼出七具完整的屍體,檢察機關只能認定劉學新的七起命案,基於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6年11月8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判劉學新一案,一審判處其死刑。

Ⅳ 評書沈陽38大案哪裡有啊

在酷狗音樂里有完整版的,我前天下載的,名字叫——《中國血案》由著名評書表演藝術家張少佐先生播講,前十幾集講的是沈陽「三·八大案」,後幾十集講的是中國其他大案要案,而且這里講的不少正能量的人民警察和積極舉報的人民群眾。

酷我里也有,但是不全,酷狗的是完整版的評書,我前天剛剛下載完成,現在正在聽,我目前已經聽到1996沈陽第一飼料廠被搶工資款的地方,很精彩的。

摘要;
沈陽三八大案是從1986年——1999年發生在沈陽地區持槍殺人搶劫案,五案犯孫德林、汪家禮、汪家仁、孫德松、王文緒於1999年12月14日審理審判終結,判處死刑。1999年12月29日上午十時五主犯伏法。

3.8串案共作案43起,殺死21人,殺傷16人,部分隱案以及無法查證,這43起是官方確認的。

沈陽三八串案主要案件;1994.2.28沈陽華山信用社運鈔車搶劫案、95.9.10案、96.1.31案、96.2.1案、96.2.2大案、96.3.8大案、97.10.16案、97.11.9案、99.10.19大案等等。

1996年3月8日凌晨5時孫德林等人將計程車司機王建剛騙至鐵西區滑翔地區偏僻的地段將王建剛勒死,匪徒駕駛計程車前往鐵西區沈陽市第一飼料廠,上午將近九時左右,飼料廠的取款車返回飼料廠,與此同時犯罪分子也開車尾隨到飼料廠院子里,打死兩人打傷一人,搶走工資款20.7萬元,這就是震驚全國的三八大案。

1999年10月19日下午17:30分左右,犯罪分子孫德松、汪家禮、汪家仁搶劫沈陽市中山公園東門嘉環大廈後部某小區111號倒匯人員曹某和張莫某1000000元人民幣,曹某被搶擊傷,張莫某被嚇跑。但是修車工周某某是10.19案之前犯罪分子汪家仁踩點的目擊者!

1999年11月29日上午8點25分,犯罪分子汪家仁被捕,上午8點30分左右犯罪分子汪家仁被捕,孫德林在98年因走私武器被廣西邊防抓獲,被判5年徒刑,99年11月30日犯罪分子孫德林被打入死牢,99年10月30日犯罪分子孫德松在廣西某旅店被廣西警方抓獲,11月2日21:05犯罪分子孫德林孫德松從廣州機場起飛被押解回沈陽,11月3日19:30分,最後一名犯罪分子王文緒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被捕,次日晚間抵達沈陽,無名案犯全部歸案。

Ⅵ 沈陽慕馬大案紀實

1999年,6月,一份反映時任遼寧省沈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經濟問題的舉報材料,引起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高度重視。

中央紀委牽頭會同遼寧省紀委和檢察機關,很快查明馬向東貪污、挪用公款以及多次到境外賭博等部分嚴重違紀違法事實,同時帶出他的「哥們」──當時的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寧先傑、市財政局局長李經芳的腐敗問題。

隨著偵查工作不斷深入,馬向東的犯罪事實一一浮出水面。

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間,馬向東 利用他先後擔任遼寧省沈陽市商業局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商辦主任、市長助理、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條件 ;

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單獨受賄人民幣341萬余元、美元23萬余元、港幣11萬元和價值人民幣10萬元的內 部職工股,同寧先傑等人共同受賄人民幣7.8萬元、美元50餘萬元及其他財物;

同寧先傑、李經芳共同貪污公款美元12 萬元,每人分得美元4萬元;他還挪用公款美元39.8萬余元,指使寧先傑、李經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歸個人使用。

馬向東對司法機關從其家中搜出價值人民幣1068.6萬余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1999年10月, 馬向東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還有寧先傑、李經芳。

對馬向東等人問題的深查細究,揭開了時任沈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慕綏新的腐敗面目。

曾任遼寧省建設廳廳長、省長助理、副省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的慕綏新,自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 利用職權,在審批項目、減免稅費、協調貸款、幹部提拔調動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受賄價值人民幣661.4萬余元,並有 價值人民幣269.5萬余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在掌握大量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後,檢察機關於2001年6月決定對慕綏新採取強制措施。在此之前,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開除慕綏新的黨籍、公職。他的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人大代表、沈陽市人大代表職務被依法罷免。

判決:

2001年12月1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沈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馬向東,沈陽市財政局原副局長、國有資產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被執行死刑。

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原副市長馬向東等16人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經遼寧、江蘇兩省7個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於10月10日分別作出一審判決:

郭久嗣、馬向東分別被判處死刑;慕綏新、寧先傑、周偉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遲若岩、賈永祥、梁福全、劉實、李經芳、趙士春、馬聲、焦玫瑰、田英傑、泰明、劉寶印等11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慕綏新、周偉、賈永祥、趙士春、梁福全、李經芳、劉寶印等7人服判,沒有上訴;馬向東、郭久嗣、寧先傑、田英傑、焦玫瑰、遲若岩、劉實、泰明、馬聲等9人不服一審判決,分別向遼寧省或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核准了對慕綏新、周偉的一審判決;同時,經審理,依法駁回了郭久嗣、焦玫瑰、田英傑3人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依照法律程序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對郭久嗣的死刑判決進行復核。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馬向東、寧先傑、遲若岩、劉實、馬聲、泰明等6人的上訴,依法進行了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照法律程序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對馬向東的死刑判決進行復核。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馬向東利用其擔任沈陽市原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976萬余元;夥同他人侵吞公款美元12萬元(摺合人民幣99萬余元),挪用公款美元39萬余元(摺合人民幣約330萬元)歸個人使用;

另有1068萬余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馬向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並有索賄情節,應依法從重處罰。郭久嗣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35萬余元;

利用其受聘於股份制企業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幣67萬元;挪用公款人民幣10萬元用於個人經營活動,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且因其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依法懲處。

江蘇、遼寧兩省人民法院對馬向東、郭久嗣作出的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依法核准馬向東、郭久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Ⅶ 根據全國重大刑事案件改編的有聲小說

解密中國大案

Ⅷ 沈陽3.8大案紀實最後一級是真人嗎

是真人的。

沈陽三八大案前8集犯罪分子作案的畫面由演員飾演的,警察、目擊者、領導和被協助調查的人都是真人,第五集開始預審和開庭審理案子的都是真實的紀實畫面,最後一集是第九集,完全都是真人錄像。

沈陽3.8大案1999年10月30日,在12年時間里先後率領團伙劫殺70餘人(其中殺死24人)、劫款300餘萬元的殺人惡魔孫德林被押回沈陽了。獲知這一消息的人們奔走相告,拍手稱快,一直關注此案的公安部也當日致電破案部門表示祝賀。

然而,人們萬萬沒有想到,一個已與惡魔離婚十幾年的女人連夜找到公安局,想變賣家產把他保釋出來;惡魔的女兒竟五天五夜不進食,不相信慈愛的爸爸會犯罪。原來這個殺人惡魔也渴望家庭溫馨,在家人面前是人,在家人背後是鬼,用一套高明的偽裝術把兩面人生表演得淋漓盡致。



(8)有聲小說沈陽大案擴展閱讀:

沈陽3.8大案簡介:

本報訊:14日早8時許,沈陽「3.8」串案的5名殘忍殺手,在立案僅11天後,就被押上了人民的審判台。他 們是孫德林、孫德松、汪家禮、汪家仁、王文緒。10年來,這5名殺手作案40餘起,兇殘地殺害了21名群眾。

庄嚴的法 庭里,回盪著公訴人王新充滿凜然正氣的聲音,沈城建國以來罕見的特大持槍殺人、搶劫系列案件「3.8」串案的案情昭然 天下:在5名罪犯歷時10年之久的犯罪生涯中瘋狂作案40餘起,使21名無辜百姓慘死在他們的魔爪中,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300萬余元。

其犯罪氣焰之囂張、性質之惡劣、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綜合全案,5名罪犯經有證查實故意殺 人10起,搶劫18起,盜竊2起,故意毀壞財物2起,詐騙1起。在作案中致死21人,致傷4人,搶劫機動車輛11台, 盜竊車輛2台,毀壞車輛2台。搶劫財物202.7萬余元;

盜竊財物價值1萬余元,故意毀壞財物價值5.1萬余元,詐騙 財物價值7.2萬余元。案發後,公安機關依法追繳贓款84萬元,已返還被害人。檢察機關認為,「3.8」大案犯罪集團 的犯罪特徵如下:其犯罪集團的作案工具主要分三個階段、三種類型。

1987年至1993年初為第一階段,作案工具主要 以鐵棒、尖刀為主,按罪犯的說法叫「冷兵器」;1993年至1995年第二階段增添了4支雙筒獵槍,他們稱其為「熱兵 器」;1995年後為第三階段,汪家仁、汪家禮又從廣西購買了手槍,稱之為「強兵器」。

據了解,被害司機大多是農村的,家境困難。如被害人呂慶安,家中三個孩子,生活拮據,好不容易東挪西湊了 點錢,買了一輛「132」車,准備搞出租掙錢,改變一下困境。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到南塔幹活僅四天,就遇上了汪家仁 來雇車,從此一去無回。

當執法人員詢問呂慶安的妻子時,她痛不欲生地哭訴到:「我永遠也忘不了1994年3月21日, 在春分那場小雪中,一個戴著口罩、三角眼的老頭雇走了我家的車,那雙三角眼到啥時候我也認得出來。為了找到這雙三角眼 ,我走遍了沈陽的大街小巷,整整找了5年吶……」

公訴人和5名律師圍繞檢察機關起訴5犯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各抒己見。孫德林略微沉思說道:「對社會、被害人及其家屬和親屬表示深深歉意!」汪家禮什麼也沒說;汪家仁說:「我 對不起被害人及其家屬,更對不起我的老婆、孩子」;

孫德松什麼也沒說;王文緒則強調:「對過去犯的罪表示悔意。」最後 ,除王文緒外的4犯均大言不慚地宣稱,惟一的生活來源就是「搶劫」,其兇殘可見一斑。也許深知自己罪重難逃,重新被帶上法庭的5名罪犯神情倒平靜,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17時40分,審判長 庄嚴宣判,判處5名被告死刑。

Ⅸ 沈陽殺人大案1994年

喜馬拉雅有一個中國大案匯總,裡面有一個串聯三號偵破集,裡面講的就是潘曉峰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