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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節大結局永遠的那壹天

發布時間: 2021-09-10 20:08:56

Ⅰ 永遠的那一天 作文

那一天,你16歲,還是一個黃毛小丫頭,你就成了全國冠軍

那一天,你17歲,依舊是那副清純可愛的樣子,你就成了世界冠軍

那一天,你18歲,北國皚皚的白雪中,你圓了你亞洲冠軍的夢

那一天,那一天,多少個那一天里,你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你一次又一次的勝利,你一次又一次的夢想著冬奧會…………

那一天,你20歲,可那一天,你哭了,如此傷心,如此嬌弱……

其實,我知道,大家都知道,你已經很努力了,這一切真的不該怪你!

四年裡的每一天,你都在長大,昔日的稚氣成了今日的美麗

那一天,你還是離金牌咫尺天涯,但你的大度,你的寬容,你的善良足以展現你的美麗……

也許再有一個那一天,你會離開這潔白的冰面,可你的美麗的影子卻深深的嵌在了冰上,更加冰清玉潔……

愛你,不需要任何理由,因為那一天,你讓我驕傲,你讓我自豪,你更讓我感動!!!

那一天,我深深愛上你??純潔的冰上天使!那一天,那一天,永遠的那一天,I『llalwaysloveyou!

Ⅱ 《天行醫尊》小說最新章節大結局全文免費閱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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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小說阮陳恩靜大結局

「去年生日,她裝病讓你走。今年生日,她裝病不成,便跑來家裡鬧,為什麼?就是想讓我知道,即使她做了這么荒唐的事,你依舊會包容。」
「看,你果然只是遣她回酒店,現在還是在酒店。」
「可我到了這個年紀,竟還抱有不現實的幻想。是我太蠢鈍了。」
「所以,阮先生……再見吧。」
她拿起包,款款起身,背脊筆直得如同新婚那一晚,可她的阮先生是不會再抱住她,說「你是阮太太」了。

兩人的離婚遭到了阮媽媽的強烈反對,老太太向來最疼恩靜:「人是你帶來香港的,即使你要離婚去娶那個女人,我這當媽的也要把她留在家裡,等著你被判重婚罪!」
恩靜啼笑皆非,而東廷始終沒有告訴阮媽,說離婚是恩靜的主意。
所以即使兩人早已經找上了我——是,我是一名律師——可離婚手續還是在我手中拖了好幾年。直到那一天——
大雨滂沱得彷彿想淹掉香港的那一天,我和恩靜約在閩南餐廳里,聽到她說:「我為他守身二十年,今有人愛我,誠心待我,就讓我隨他去吧。」
這女子為了讓阮媽點頭,竟然說,她已經喜歡上別人了。
可幾年下來,阮陳恩靜是什麼人我還會不知道嗎?「阮太太,真的是你先喜歡上別人的嗎?」
她還是笑得那麼沉靜地:「這是我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了。」
台上老戲子悠悠地拂著琵琶,調著嗓:「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
哀婉曲調如泣如訴,我走出餐廳。
沒想到阮東廷已經等在外面。
他領我至馬路對面,沉默良久後,說:「劉律師,我想在協議書里添一條要求:我手頭百分六十的財產,都會在離婚後拔至我太太名下。」
「她不會同意的……」
「想辦法讓她同意,」他頓了下,大雨如注,潑在傘上,襯得他的聲音那麼寂寥,阮東廷說:「這是我能為她做的最後一件事了。」
原來,這對夫婦能為彼此做的最後一件事,竟是如此不同。世間情感那麼多,可歸根結底也不過兩種,一是你投我桃我報予李;二是你贈我瓊漿,我還你淚光。
雨還在下,身影頎長的男子懷揣著十二年回憶——「你還記得是什麼時候認識恩靜的嗎?」他第一次來律師樓時,我問過他。阮東廷說:「記得,1987年,阿陳過世,她為了掩護我和秋霜,嫁給了我。」
我笑了,終於知道為什麼恩靜說「他一直都輸給我」——是,她認識他於1979年,而他認識她,於1987年。那漫長的八年時光,他從來也不知道,原來有一名女子,他曾說過要回來娶她的女子,在天海之間日夜思念著他。
可我沒有糾正阮東廷。雨還在下,從二十年前下到二十年後,還在下。
人人都說,阮氏夫婦舉案齊眉二十載,室內女子卻說,阮先生,我為你守身二十年——漫漫二十年人生,從始至終,原來,她只叫他「阮先生」。
這就是「阮陳恩靜」的一生了。沒有太多悲喜,只是沉靜,溫婉,默默守候,如餐廳里的南音繞入大雨中,如1979年那晚,如1983年那晚,如1987年那晚。
雨落大海,點滴至天明。

Ⅳ 《變成你的那一天》大結局是什麼

《變成你的那一天》大結局:

江熠送余聲聲回家,告訴她,他們以後不會互換了。原來李珍靠自己在科研界的人脈找到好幾個專家幫忙研究互換原因,終於找到了答案—是顆行星靠近地球影響了磁場。

現在那顆行星已經遠離地球,江熠和余聲聲以後都不會可換了。江熠表示他在訪談里說的那個想要追求的女朋友就是余聲聲,希望她能給自己一個機會重新開始。余聲聲心裡有點亂,並沒有答復。

角色介紹

1、江熠演員張新成

當紅男團小宇宙的隊長,外人眼中的高冷男神,私底下是一個古板的養生宅男。

2、余聲聲演員梁潔

娛樂公眾號記者,幸福家庭長得普通女生,樂觀外向,善於觀察分析,心思細膩。

3、沈泊青演員趙志偉

外科醫生,英俊帥氣,為人體貼紳士,余聲聲高中時期的學長和暗戀對象,一直喜歡著她。

4、佟嫿演員王薇

娛樂公眾號記者,性格直率,做事干練,有很多奇怪的人脈,余聲聲的大學舍友,也是她最好的閨蜜。

Ⅳ 饒雪漫大結局番外篇

Chapter
如果要總結一下 ,我和他說的最多的一個詞是:為什麼。
為什麼你不去找她?為什麼你每天都要喝這種苦啦吧唧的藏茶?問得最多的一句是:為什麼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當然這些問題他一個也沒回答我。三年前我甩開那些狐朋狗友、關掉手機,偷偷地跟蹤他來到這里。最開始的一段時間,吳媚媚跑來找我,極力勸說我回北京,她說從前沒有好好照顧我長大,現在要帶我移民去澳洲重新開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補償我,我也不要接受這樣的安排。我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不過至於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決定,我還不想回答也沒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寫試卷,哪裡需要那麼多標准答案?好在這一次吳媚媚沒有強迫我,最後的最後她居然說:「能在這里定定心也好。」所以她投資了這座茶園,讓我和他一起當起了老闆。雖然我今年還不到20歲,但不誇張的說,我經歷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歲經歷的還多。所以談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覺得我的人生里已經不可能再有什麼翻新的戲碼了。之前過得太轟轟烈烈,現在反而越發平淡了起來,尤其是和一個老男人以及一個整天皺著眉頭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發安於現狀。他從來也沒有問過我為什麼要留在這兒,卻也從來沒有要堅決把我趕走的意思。大概他覺得我能和采采做個伴也不算太糟吧。當然另一個原因,找她悶騷又極好面子的個性,我猜他死也不會說出口。
Chapter2
雖然已將變成了這副德性,但我還是不得不承認,他依舊是一個很有魅力的男人。在這老屋裡晚上沒電視,我的唯一保留節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燈光下,我把我那點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會綁架的事顛來倒去添油加醋地說了N遍。我就差沒說自己一個人踏平了整個拉斯維加斯,讓阿爾·帕西諾認我當教父。我一邊說一邊觀察著他的表情,他微閉著眼不為所動,好像我那些充滿冒險色彩的過去,在他眼裡統統不值一提。我只好使出殺手鐧:「喂,你留我在這里,是不是想讓我帶給你一點她的消息啊?」我原本以為他會暴跳如雷,或者對我反唇相譏,誰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後說了一句噎死我的話:「你猜?」好吧我承認,我的道行,比起他來還是差的遠。他走出房間的時候對我說了句:「你睡的時候記得把燈關上,節約用電比較好。」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見了,還管我關不關燈干嗎?但我進屋後,還是把燈關了。躺在床上,我伸長耳朵在黑暗裡聽到他在那屋燒水喝茶的聲音。想像他的表情,禁不住輕輕微笑。我當時也能想像自己的這個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說里寫的暗戀成痴的女主角一樣的淑女的笑容。雖然我算不上個淑女,但我想那種想到他的柔軟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點邊吧。采採的腳從被窩里伸了出來,她已經越長越高,搞不好過一陣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我一直對小孩子沒好感,但我不抗據帶她睡覺,她其實有自己的房間,但她總喜歡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來,抱著我的脖子呼呼大睡。剛開始我很是不喜歡,老覺得被人勒著脖子容易做噩夢。但不多幾天倒也習慣了,采采軟軟的蘋果臉常常偎著我的脖子,散發著孩子特有的氣息。她臉上有個疤痕,是那場災難留下的,等待著她的,還有好幾次的手術。我知道她沒有媽媽,也沒有安全感。我也沒有安全感,但好在我習慣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過得毫無樂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園的事,每天就余喝茶發呆兩件事可做。最常看到他一個人坐在那個小山坡上,面對一片寂靜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我猜不透他在想什麼,他也不想與人分享。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懷抱著一塊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塵。離開時還把木牌悄悄的收起來。後來我翻出了他的寶貝木牌,發現了他那個也算不上是什麼秘密的秘密。其實是個人都能看出來,他還喜歡她。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喜歡。那種喜歡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十五歲時,對那個叫葉賤賤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戀。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個一本正經的馬小三為了那個護身符跟我拚命的時候。其實我對那個形狀奇怪的金屬製品沒多大興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爭。當然我最後還是還給了她,但那時我恐怕就在心底發誓,一定要會一會那個男人。如果愛情不是給為你愛的人花光所有的錢,不是一起去看陳奕迅的演唱會,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麼我想知道,所謂的愛情,到底該是什麼樣子?像他們那樣,為了彼此吃盡苦頭,卻咬著牙一個字不說,一個拍拍屁股遠渡重洋,一個抱著塊冷冰冰的木牌發愣,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曠世真愛?很遺憾,我不那麼認為。愛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與全世界為敵。不明白個性堅毅的他怎麼會和電視劇里那些婆婆媽媽的男主角一樣,傻傻不敢去追。難道愛到最後都讓人軟弱,反而不敢直面?還是僅僅因為他變成了一個瞎子?我想她不會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我覺得他看不見更好。有時候我會把眼睛閉起來,想像自己看不見的樣子,想像太陽從頭頂上走過,風從耳邊吹過,時間從我的身體里流過。感覺其實不錯。就是無法想像,他若是愛上我。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無法想像。失敗的吶。 Chapter4
沒辦法,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會,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質量。為此我還專門讓吳媚媚把我的電腦給我送了回來,網路嘛,功能強大。人肉嘛,我也懂的。功夫不負有心人,很幸運,我在一個博客里發現了她的名字。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條消息竟然是:十年後,她終於決定嫁給我了。雖然一直自稱見多識廣,但在當下,我卻還是扎扎實實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頭上一樣。五雷轟頂,說的大約就是這種感覺吧。愣住五秒,又反復看了好多遍。才確認這是一個毫無疑問的陳述句。那個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講,不講?我一輩子都沒有這么糾結過。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愛情追回來。可我卻為何還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這個秘密,把他留住。前提是:如果不講,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會講的。我當然希望他是我的,這個希望在我心裡生存了將近三年。我去找他的那個晚上,當我從火海里把他拖出來,又看到他不顧一切的跑進去,把采采拖出來的時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著,我會永遠都留在他身邊。當醫生跟我說,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時候,我把那個醫生的骨頭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邊大聲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直到吳媚媚當機立斷的給我一巴掌,我才在醫院空盪盪的走廊里蹲下來,掩面,哭得肝腸寸斷。這就是我洛丟丟的愛情。只求轟轟烈烈,愛過無悔。我甚至無數次矯情的想到自己從來都沒有這樣子愛過一個人。即使是在被葉賤賤迷得頭暈目眩六親不認的那段時間里,我也沒有過這樣強烈的感受。原來馬卓以前跟我說的是真的。遇到真愛的時候,你根本沒得選擇。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愛。我願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只可惜他從來都不要。 Chapter5
說實話,我沒有冒過險。我也沒准備好要主動出擊。因為我知道,一旦不慎,將是永遠的失去。我寧願他忽視我的愛與崇拜,只當我是朋友。必竟現在能夠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無顧忌的與他談笑,已經足夠將我的心裝得滿滿的了。我雖是貪心之人,卻不是那個撿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間,總得從長計議。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個游戲。我走到他身後,把步子走的很輕很輕。我拿了一根細細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為癢而把它縮起來,一定很好玩。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個脖子,輕輕一下就好。「丟丟。」他輕聲說,「如果無聊,你可以去上上網。」「你怎麼知道是我?」我不服氣的說,「為什麼不是采采,為什麼不是別的人?」我瞪著他的臉。這張妖孽的臉上擺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搗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見,卻什麼都瞞不過他。就在我忍不住又對著他的臉陷入昏迷之時,只聽他很輕松的說了一句。「欺負一個瞎子是不道德的。」「喂,你說,到底神馬是愛情?」他裝模作樣侍弄花草的時候,我問他。他還是老樣子,裝沒聽見。我氣的踢翻了他的水壺。「如果我告訴你,她半個月後會回來,而且,她很快就要結婚了,嫁給那個姓肖的,你會不會有興趣回答我的問題?」如果我沒看錯,他的手在空中停頓了一秒。「如果你再搗亂的話我就把你趕出去!」下一秒他就若無其事般,沉聲說,順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壺。這已經夠了。我吹著歡樂的口哨走開了,故意把腳步踏的很響。
Chapter6
那天我開車,去鎮上買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愛吃的燒雞。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最後,是我一個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結婚了,我借酒澆什麼愁。彷彿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為采采沒有那個力氣。而我們這個鬼地方,到了晚上不會有別的人。我在迷糊間抱住他的脖子,問他:「你為什麼不喝,喝死老娘了。」「以後告訴你。」他說。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夢啊,夢到吳媚媚,還夢到那個方律師,他拿著手銬,一步一步走近我說:「我要把你關起來!關一輩子。」我轉身就跑,但怎麼都跑不掉,他拿著那個大手銬,總是惡狠狠的站在我前方。我嚇得尖叫,我的叫聲驚醒了采采。她跑去叫來了他。他進屋的時候其實我已經醒了,但我把眼睛閉起來,裝死。他摸了摸我的額頭對采采說:「沒事,興許是做惡夢了。」又說:「醒了就自己起來喝點水,別裝了。」他不是什麼都看不見了么,可是他怎麼好象什麼都看得見?我睜開眼,用雙手在他眼前晃來晃去,發現他真是一點反應都沒有。他走了以後,我一個人抱著膝蓋坐在月光里。我想著那個夢,想著我可以醒來,而他將永遠在黑暗裡,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個姓肖的,總是在博客上曬他的幸福。就差沒得意地翹起小尾巴了。有時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癢癢。其實我也不討厭那個姓肖的,他長得還挺討喜的。但我就是覺得他搶走了別人的東西還沾沾自喜,這一點很不好。跟誰顯擺跟誰示威呢。我透露那個消息後,他看上去很平靜,但我知道他內心波瀾壯闊。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裡。他打開了他的舊皮箱,從裡面拿出了一個盒子對我說:「很多年前,在香港買的,打算跟她求婚,結果一直沒送掉。你替我去送給她吧,就說是你送的結婚禮物好了。」我打開盒子來,看到一塊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錶,鑽石鑽石亮晶晶,估計一定值不少的錢。「我不去。」我說。「你要是去了,回來有獎勵。」他說。「先說是什麼!」我靠近他。「我陪你下棋。」他說。「切!」除非腦殘,不然不會有人認為跟一個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補充說。我捧著那個盒子,提了一個很大膽的要求,我說:「如果我按你所說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讓你吻我一下?」他愣了一下,答我說:「不可以。」「那可不可以,讓我吻你一下?」他還是愣了一下,還是答我說:「不可以。」「那可不可以我們互相吻一下?」「不可以!」這回回答的,是站在門邊的采采。晚上,我罵采采說:「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采采一點兒都不怕。她回答我說:「我爸只愛我媽咪。」這個可憐的孩子,她連誰是他爸都沒搞清楚就在這里亂講。怪只怪大人們欠孩子的太多了,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錯。
Chapter8
雖然什麼都是不可以,我還是決定幫他 。我決定為了他,去把馬卓帶回來。誰叫我的愛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為他赴湯蹈火呢。誰叫我曾經欠他一個巨大的人情?接近那棟房子的時候,我首先聽見一陣鞭炮聲,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發麻。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愛了十年,歷盡艱險,每當要走到一起,總是會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對他們來說,也許這就是命運。可是對我來說,當我15歲因為被懷疑販毒扔進拘留所,當所有人都認為我無可救葯,當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腳,只有她一個人沒有放棄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頭,也是她,塞給我一百塊錢讓我打車回家。當我把U盤交到她的手裡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會為我伸張正義,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沒有人對我這么好,是她讓我有勇氣去想——命這種東西,還是事在人為,總有一天,我會變成你們都不認識的樣子。所以,我不會讓他們這樣敗給命運。
Chapter9
看到她看著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沒有賭錯。他們倆分明就是塵緣未了!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飛奔,我好像忽然明白,愛一個人,大概就是不顧命運的阻撓、不怕慘烈的運氣、不顧往日和必將到來的傷害,還是要在一起的執迷不悟。因為深愛,所以要在一起。不論剩下多少時間,不論與世界背道而馳,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我選擇離開,成全這段幾度被命運拆散的愛情。我選擇放棄,只是因為——我要你們在一起。我走了,懶的跟你們這對幸福的可恥的人道別。今後還有山山水水磕磕絆絆,麻煩你們都自己去解決。我懂的事情,想必你們也早已懂得:愛一個人,必須與他坦誠相對,將自己最軟弱的地方、最隱秘的傷口,統統展現在他的面前。讓可笑的自尊、面子統統見鬼去。只要愛,不想其他。而我,我會找到下一個,讓我全心全意去愛的人。

Ⅵ 斗羅大陸四終極之戰最新章節是哪一章

《斗羅大陸》四終極之戰最新章節是第18章。

Ⅶ 有部小小說,我只記得部分情節了,主角是個中學女生,主角失去了一天記憶,故事是在女主失去的那一天的第

那這個故事太離譜了不肯呢個吧

Ⅷ 求《獨占帝王心:棄妃不承歡》全本小說至大結局

&app=zd 內容預覽第一章亡國妃(1) 風和,日曜,桃花碎,麗影憧。 金碧輝煌的南越宮牆內,閱不盡的,是繁華依舊,賞不盡的,是歌舞依舊,而你,我的夫君,是這里的天,是宮內所有女子,曲意逢迎,百般邀恩的帝王。 我是你的麗妃,空擔了這一個「麗」字,我們之間,更象是一場政治的聯姻。 你的母後,南越最傳奇的太後,姬顏,為了將你推上皇位,聯合我的父親,南越上卿澹臺謹,將嫡後所生的皇太女青陽霓岫送往西周和親,從那一天起,你,青陽慎遠,理所當然地,成了南越的太子。 因為,南越繼承皇位,不以男女論尊卑,僅是嫡系為尊。嫡後是先皇的第一任皇後,而,你的母後,僅是先皇第二任的繼後。 順理成章,在先帝崩後,你登基為皇。 十五年後,我十三歲那年,終於被你迎進宮,成為你的妃,你賜給我「麗」做封號,居冼玉宮。 我知道,自己的美麗並不輸給你的母後,南越第一美人,姬顏。 可,初次侍寢那日,當我忐忑不安地在龍榻上終於等到姍姍來遲的你,你眸底襲過的清冷,深深刺痛了我,原來,我的嬌美姿容在你的眼中,只不過化為你唇邊的一抹哂笑。 那一晚,你並未臨幸我,甚至,在以後的兩年中,我都未曾真正成為你的女人。 漸漸習慣被你忽視,被你冷落,在這宮中,過著靜默如水的日子。 我時常站在冼玉宮雕著芍葯花的亭台上,遙望著你,那麼柔情脈脈地,望著你的皇後,西周淑華公主嬴曲裳。 那一刻,我沒有悲傷,也沒有怨恨,更加沒有嫉妒,只是,淡漠地以為,會在這深宮內蹉跎掉我最美好的歲月。 但,我人生的轉折,還是在戰火硝煙中,悄然地到來。 那一日,西周攻破南越的都城,我站在冼玉宮的亭台上,看到前面的宮門處,火光燒亮了本已是黃昏的都城,炮轟隆隆中,曾經,金碧輝煌的柱子,大殿,珠簾,一夕間,化為廢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