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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小說版權

發布時間: 2021-09-06 02:54:47

『壹』 為什麼很多小說軟體都沒有以前很經典的版權了有什麼軟體可以免費看很多小說,和圖書館書籍緊急!!!

因為現在小說更新換代還有很多的小說太多了,版權都會慢慢的消失,這個很正常,除非是特別出名的小說,都會慢慢的小說這個什麼之類的,他就會一直保存的小說都會是特別出名的時候就有辦法了,很正常的,不出名不是特別出名的,他不可能一直給你保存,因為小說太多了,現在很正常。

『貳』 關於小說版權問題。

您和原網站沒有簽訂任何有關小說電子版權合同、協議當授權另家網站相關些問題好還咨詢下當地律師

『叄』 網路小說版權

一、網站轉載的文章是否擁有著作權
作品都享有著作權,而著作權的所有人為該作品的作者。那麼,何謂「作品」?網站轉載的文章屬於「作品」嗎?
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四)美術、攝影作品;(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2條的規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
所以,結論很清楚,網站上轉載的文章作為紙媒體文字作品的數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仍為該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網站是否可以轉載已在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或者其他網站上發表的文章
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等,《最高院解釋》也規定「將作品通過網路向公眾傳播,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權人享有以該種方式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根據《最高院解釋》的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的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
換句話說,在網站上轉載別人作品,在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時才是合法的:
1、著作權人或受著作權人委託的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沒有做不得轉載、摘編文章的聲明;
2、支付報酬、註明出處。
否則,就是是侵權行為。
另外,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屬於合理使用的范圍,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標明作者、出處等信息。現在的問題是:又有幾個網站是「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網站轉載的目的總是為了藉助其他網站的文章來豐富自己網站的內容,從而吸引更多人訪問,或多或少帶有商業目的。
三、網站轉載文章的稿費標准及發放問題
關於稿費標准問題,可參照國家版權局1999年4月發布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報刊刊載作品,未與著作權人約定付酬標準的,應按每千字不低於50元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至於稿費發放的問題,一般應由網站與著作權人聯系以匯寄稿費;無法聯繫上著作權人或者著作權人地址不明的,可參照《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將報酬寄送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代為收轉。到期不按規定寄送的,每遲付一月,加付應付報酬5%的滯付費。
四、網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網站轉載自己網站上發表的作品
見到很多網站在首頁上標注版權聲明:「版權所有,未經許可,嚴禁轉載」,這種聲明有效嗎?網 站 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網站轉載自己網站上發表的作品?
根據《最高院解釋》的規定,網站間相互有轉載、摘編的權利,對於網站內各篇文章的轉載權,仍歸原作者,只要轉載、摘編的網站註明文章出處、支付作者稿費,就合法獲得轉載權。
禁止網站轉載自己作品的權利在著作權人,因此,「版權所有,未經許可,嚴禁轉載」的告示一般來說是無效的,除非網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權委託。

『肆』 一般來說小說的版權費是多少

「30元/1000字」那是買斷。買斷就是直接一次性買走所有版權。1000字等於30元的話,那麼一本一百萬字的小說就等於是3萬元。呵呵,好不值啊。別人小說授權影視版權至少一千萬元左右,價格一年比一年高,早些年,小說版權買賣就跟房地產一樣,誰賣的早誰就是傻。版權價格瘋漲。影視、游戲版權由幾萬到幾百萬元,再到幾千萬元,頂尖小說影視版權授權費都不低於一千萬元,普通的小說版權基本也要幾百萬。前提是,小說所有版權全在自己的手裡。如果你的小說是和小說平台簽約的,那基本就別想這些了,因為在簽合同的時候,合同里就已註明小說所有版權永久轉讓給小說平台,簽約作者就不用想版權買賣的事了,因為那基本和你無關了,你的收入就主要來源於小說閱讀的分成。

版權有電視劇版權、電影版權、游戲版權,紙質圖書版權、電紙書版權,有聲書版權等等,每個版權可單獨買賣。先科普一下版權買賣的種類:

買賣基本分為

  1. 買斷。買斷就是把版權直接一次性賣給別人,從此該作品與你再無關聯。

  2. 轉讓。轉讓有版權轉讓時間。例如影視版權轉讓六年,就是版權轉讓給別人六年,別人在這六年裡拍攝電視劇,六年後版權又回到你的手裡,你就又可以繼續賣版權了;又例如游戲版權永久轉讓,就是小說的游戲版權永久轉讓給游戲公司,這「永久轉讓」就是買斷。游戲公司把小說開發成游戲賺錢。這里說明下,很少有游戲公司只買斷游戲版權的,要買就全版權買斷,全版權買斷對於作者自己來說最虧。以前作者不懂自己小說的價值,直接把版權全賣了。現在大家都聰明了,不會被騙。

  3. 授權。授權就是你同意別人在他的商品或其他東西上使用你小說里的元素。例如,你授權漫畫工作室把你的小說改編成漫畫;或者授權給某食品公司,讓他們的飲料等零食包裝上使用你小說里的元素。

小說版權全在自己手裡的作者,除了電子版權握著不賣,其他的版權能賣就賣。為什麼電子版權不賣呢?因為電子版權很容易被人坑。還是自己留著自己一個人經營。如果有實力,你很有錢,你家裡家產上億元,那麼你的大部分版權還是自己開個工作室自己經營來的效率。例如一些作者自己成立影視公司自己拍攝網劇;還有一些作者,自己成立工作室自己賣實體書、周邊商品等。

『伍』 如何購買小說的版權

非買斷版權的話。按方式上的不同,有兩種計算方法。
一:按字數計算。譬如千字50元。稿酬=價格*字數/1000。
二:按版稅計算。譬如版稅10%。稿酬=書價*版稅*銷量。

現在較為通用的計酬方法是,先給一個旱澇保收的底價。譬如無論銷量多少,都會給你千字50元的底價,銷量超過某一個量後,超出的部分,按版稅計算。一般來說,這個銷量的版稅和給定的底價是相符的。
這種計酬方法是一個很友好的方法。

如果是版權買斷。你的朋友無須為銷量擔心。能拿到固定的錢。
如果是按字數計算,也無須為銷量擔心。
不過可能性最大的應該是按銷量計算,也就是按版稅計算。

一般出版社,都會給一個底價的。所以這是能保證的。至於一般暢銷的小說能賣多少?
這就是非業內人士可以得知的了。
不過按照市場來說,如果是新人,一般情況下,第一本書的銷量不會太大,能達到底價對應的銷量。出版多了,你的編輯自然會告訴你賣了多少。

購買流程不多清楚

『陸』 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柒』 網路小說版權分為幾種

首先不知道你和網站是一個什麼關系,就是說要看看,你們是不是有隸屬關系,有沒有可能是職務作品.如果沒有隸屬關系,那麼先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應該著作權歸創作者.

對於網路上的小說,證明作者的這個東西,比較難證明.恐怕涉及到信息確認,我想是不是和網路技術有關,這點,我不太了解,說的對與不對,不能保證,比如,是不是上傳你的小說,有沒有相關的可以確定如IP地址相關的信息,而這個IP只單獨對應你自己,或者你本身在注冊的時候,身份也比較明確.
我想恐怕得用到公證.

網路小說屬於文字作品的一種衍生方式,其版權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屬於作者,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關鍵在於如何界定「盜用」的性質,根據性質不同所侵犯的法律關系是不一樣的。
a.如果是未經作者的授權擅自修改文章的實質性內容則構成對作者修改權甚至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犯。這要視改動的內容性質和程度而定,看有否惡意歪曲。其保護期限不受時間限制
b.如果是將已經發表在網站或論壇上的文章轉載於其他的網路平台,這種行為是行駛「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一種外在形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信息網路傳播權由作者或作者授權的人來行使。但在這種情況下,將他人已經發表在媒體上的作品轉載到其他媒體上的行為屬於法定許可的情形,即允許轉載人不經作者同意轉載作品但需向作者支付一定的費用且必須註明作者的名稱。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保護期限從作品首次發表到作者死亡後50年。
c.如果是將別人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再發表在論壇或網站上,在這種情況下,「盜用者」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作為人身權的署名權期保護期限也不受時間限制

『捌』 小說簽約後版權屬於誰

現在的小說平台,只要簽約了,基本小說的版權全歸平台所有,你只有署名權。就好比你生了個娃,你把娃給了別人,那娃不再是你的了,你想去探望都要對方同意。
想要版權就實體書出版,干嗎要去簽約呢?現在的時代變了,小說VIP付費模式都行不通,現在起點要被騰訊取締了,原團隊出走,原因是原團隊堅持小說VIP收費模式,而騰訊一定要實行小說免費模式,雙方意見不合,於是就分道揚鑣了。現在的免費小說網站大行其道,VIP收費模式行不通了。看的人少,那些簽約的作者就更別想從VIP章節賺到很多的錢了。

時代變了,十年後又要大變樣。現在的彩色電紙書開始慢慢崛起,以後是電子書的天下,以後作者自己賣書更容易。例如美國亞馬遜就賣電子書,作者自己寫書自己排版自己放亞馬遜上賣,價格自己定,網站抽三成,自己得七成,賣的錢全是自己的,書的版權也全是自己的。

『玖』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問題……

可以去新浪微博上發小說,只要實名認證成為大V(黃顏色V的那種)就可以申請粉絲包月付費看內容的功能。開通後,你可以把小說設置成包月,價格自己定,可以包月,也可以包季,也能包年。你的微博粉絲就能付費包月看你的付費文章了。當然,小說版權全歸你自己所有。記住,選擇認證大V,認證自媒體也是可以的。但是,為了小說版權的安全起見,不建議與新浪簽約成為簽約自媒體。
還有,新浪自媒體還能開通付費文章單個收費和打包收費的功能,例如,你4000字的小說章節,別人想看就要付費,文章一篇一篇單個賣的,價格自己定。也能把一本小說的所有章節打包後一次性出售。總之,文章付費功能有三種:包月(包季、包年)、單篇收費(一篇章節多少多少錢)、打包收費(幾百篇章節打包後多少多少錢)。
單個收費和打包收費中,粉絲付費所得的錢是要分給渠道商和新浪網的,剩下的錢才是自己真正到手的。包月收費是否也這樣就不知道了。簽約的好處是,新浪幫你推你的文章,增加小說曝光率,新浪網和渠道商和你按分成來分配收入。簽約的話,至少比那些小說平台要良心的多。不簽約的話,小說的宣傳就要靠你自己了。只要你的小說好看,日更小說,微博上也會有人看的。其他人覺得你的小說寫的好,基本都會免費幫你宣傳的。你不用擔心。
還有,如果你實在申請不了大V,那你也可以在新浪微博上免費發布小說。收入的話,基本就靠微博自帶的打賞功能了。打賞的好處是,別人打賞給你的錢,全部歸你所有。例如別人打賞你十元,那你就能獲得十元。錢是直接自動轉到與你微博綁定的支付寶帳號里的。
你在起點等小說平台發布小說時,那兒有「獨家」、「首發」、「駐站」三選項,選擇「駐站」就基本不會有版權糾紛。選擇「駐站」後,在那兒發布小說,只要不簽約,版權全是你的。建議小說前面20萬字的內容在各大小說平台上免費發布吸引人氣,然後把讀者引導到你的微博上,你再在微博上把小說後面的章節設置成包月付費,讓你的讀者付費看。

『拾』 小說版權問題

如果自己辛辛苦苦寫的小說叫人家復制完了一改名成人家了的,那就要大膽維護自己的權利——版權(著作權)。在我國,作品著作權權遵循的自動取得原則,即作品自創作完成之日起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無須履行任何手續。但國家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並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又建立了作品版權自願登記制度。小說不能申請專利,只能進行版權登記。
小說屬於文字作品,版權登記可到省級版權行政部門(掛牌在省級新聞出版局),也可到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國家版權局唯一認定)。有的省級登記,為方便著作權人登記,已將其委託給版權協會等社會組織、代理機構或下級版權行政部門(一般掛牌在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如廣東的作品版權登記就將其委託給深圳、汕頭等地的版權行政部門。當然,你也可以找版權登記的代理機構為你辦理,但那樣可能費用就要高一些。
版權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主要有: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權利歸屬證明;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意圖、創作過程、獨創性三方面寫,並要作者簽字);
(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
(7)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辦理步驟一般為: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製作發放登記證書——公告
辦理時限一般在30天左右。
辦理費用一般是按照字數計算,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登記文字作品的費用在100-300元。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