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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窗帘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1-06-17 13:42:46

① 以前看过一小说,标题叫(良辰美景不明朗),出自花火之类的短篇小说,还记得有个小标题(只为日子皱眉头

即使许多年过去,离渊仍不愿听到沙漠上空盘旋着的火丁鸟的悲鸣。 月轮低垂,银辉浓白,沙海荒凉。 他站在宫殿最高处,修长挺拔的身影在落月映衬下分外萧索。 他的身边肃立一个个少女形态的沙雕,笑的、哭的、恼怒的、害羞的......整个索伦最强大的王者一夜一夜的雕刻着一张同样的容颜,着了魔一样,无法停止。 “怎样才能让你变成人呢?”离渊轻轻地把额头抵在沙雕的额上,“就好像你对寂夜那样,明明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做,你都不会动一下?” 白砂岩雕成的少女依然垂目而笑。 离渊紧紧握住她的手,许久许久,才轻轻地唤,嗓音清冷如月。 “沧燃......”(一)战鬼.月痕 我叫沧燃。 我曾经深深迷恋过这个荒漠过度的王,他叫离渊。 这份异常的迷恋,从六岁持续到一千零一十六岁,几乎贯穿了我的一生。 老混蛋说我一定是带着发情期出生的。 因为从十六岁开始,只要见到这位尊贵无比的君王,我就条件反射的口水直流,恨不得扑上王座把它叼走。 老混蛋是白沙海技艺最精湛的沙雕师。 收我为徒之后的几百年,战鬼殿时不时的就会传来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咆哮—— “你这个没出息的,数百年了,居然还是只会雕离渊大人!再好看的人也该差不多了啊,你都不腻吗?不腻吗?” 他的唾沫喷到沙雕上,我急忙去擦,生怕离渊大人英俊的面孔被强酸腐蚀。 辛好老混蛋只吼了我五百年,当我五百一十六岁的时候,他在索伦子民的萧索驼琴声中进入转生。 所谓转生,用沙妖族的话来讲,老浑蛋是翘辫子了。 那是一个十分美丽的日子,浑圆的落日低垂,似乎触手可及。老浑蛋的身体在白刺木编织成的篮子里渐渐沙化。 离渊大人欣长的身影站在高高的城池上,面无表情地看着老人化为这白沙海的一粒尘埃,对我们宣布,他将迎娶有帮艾莉的女王。 风舞狂沙,子民们都被沙子迷了眼,我也一样,所以眼泪流的稀里哗啦。 红着眼圈回到战鬼殿,我打开秘密的地窖大门,看着里面上千个冷冰冰的离渊大人,决定第二天就把它们卖掉。 我要攒钱买一颗月痕。 老混蛋转生前告诉我,把月痕植入沙雕的胸腔,每天对他倾注一定分量的真心,有一天,沙雕会活过来。 离渊大人会冲我微笑。 我每天拖着一大车沙雕去集市叫卖,很快就赚得满盆满钵。 月痕我买的起了,可惜真心太贵重,一时半刻买不到。 浑浑噩噩的日子迅速流转,很快我到了一千零一十六岁。 二百年前,离渊大人吞并了艾利,王菲大人抑郁而终。 也是那一年,作为索伦帝国最骁勇善战的一族之长,战鬼驾驭火丁鸟在沙漠尽头与沙妖军浴血奋战的光荣事迹被吟游诗人们传遍了白沙海的每一个角落。 王都上空掠过一片黑影。 我从火丁鸟的背上跳下来,掸落斗篷上的沙土,拉着手中的荆棘绳,一路昂首阔步地朝集市走去。 “卖沙雕!” “会说话会动的沙雕!” “不要钱的沙雕,会烧饭会洗衣服还能当保镖!” 我蹲在集市中央叫卖了好久,没一个人理我。 有熟识的士兵路过,笑着劝我:“沧燃大人,你就死心吧,没人会买一座随时准备逃跑的沙雕。” 我抓抓头发,转过头看我的商品。 他叫寂夜。 寂夜有着与离渊大人相同的脸,修长的双手被我用荆棘绳捆住,穿着黑色银纹的斗篷懒懒的靠在墙边,银色的瞳仁冷漠清澈,黑色的短发在落月银辉下闪现着细碎的光泽。 老混蛋没告诉我,活的沙雕居然是这么难养的东西,要吃要喝还要管东管西,简直像生活里突然多出一个老爹! 最令人发指的是,寂夜不会笑。 一个不会笑的离渊大人,我要他干什么? 偏偏他还特别不听话,无论我卖掉他多少次,他总能沉默无声地逃回来,哪怕遍体鳞伤。 我垂头丧气地走到他面前,严肃地下命令:“寂夜,这次你不准逃跑。” 他淡漠的银瞳瞥了我一眼,只不屑的吐出三个字:“你做梦!” “。。。。。。” 我要丢掉它,丢的越远越好! (二) 管家 珈蓝丢掉寂夜的过程艰难而又漫长。第一次,我把他卖给索伦城最奢华的酒馆当侍者,看到四个肌肉纠结的彪形大汉把他团团围住才放心地回家,可第二天酒馆老板却哭哭啼啼地跑来要求退货。我睡眼朦胧地被老板拉走,到酒馆门口立刻傻了眼。酒馆里被砸得稀巴烂,寂夜衣衫整齐地坐在椅子里,面无表情地踩着一个大汉的肚子,另外三个猛男在给他捶腿捏肩奉茶。他见到门口穿着睡裙的我,眉宇微微一皱,砰地放下茶杯:“沧燃大人。”“呃?”“不穿衣服就跑出来,有失战鬼一族的尊严,关禁闭一个月。”“……”第二次,我趁他睡觉把他绑成粽子,让火丁把他丢到距离索伦城上万卡托的边陲小国洛尔去。十天之后,寂夜面无表情地驾驭我的爱宠飞了回来。我可怜的火丁眼含热泪,身上的毛被拔得一根不剩。他跳下鸟背,随手解开捆在鸟嘴上的荆棘绳,不屑地看着我:“沧燃大人,连我的手腕都没有绑牢,你这副德行到底是怎么当上战鬼的?”我心中一痛。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当上战鬼的……虽然我唯一的技能就是遇到危险迅速怕上火丁的背逃得飞快,丢给战士们一个遥远而猥琐的背影……可他还是伤害了我脆弱的自尊!还没等我开口愤怒,他嘴角一扬,突然揪住我脖子后的衣领,轻描淡写地把我拎了起来。我在风沙中茫然地摇摆。他冷笑说:“我离开这十天,你一定没上早课吧。”“呃……”“晚饭没你的份。”“寂夜,我要捏碎你的月痕,把你变回沙雕!”徒劳的扑腾被武力镇压,在爱宠同情的目光下,我像个菜篮子一样被他拎走了。一切反动派在寂夜眼里都是纸老虎,武斗不行文斗不会,我终于决定放弃,不再丢他。我自己跑。寂夜是个好管家,每天为家族的事务忙碌不已。战鬼一族只会打仗不懂生活,战鬼殿被我这个怠懒的主人弄得一团糟,对下人们来说,寂夜简直就是救星一样的存在。深夜我背着包袱蒙着面,看了战神殿最后一眼,阴沉沉地笑——“你们就被那个怪脾气的死沙雕管一辈子吧。”火丁赞同地一声嘶鸣,巨大翅膀扇动风沙,撒欢儿地冲入夜色里。它的头顶至今秃了一块,那撮毛估计是长不回来了。在火丁背上迎风远去的感觉非常惬意,那是一种期待了两百年的自由终于落入掌心的喜悦,以及即将见到离渊大人的澎湃感。我的目的地是珈蓝。吟游诗人的故事说,如果能找到妖城的许愿池边,在那里与心爱的人跳一支舞,恋人的爱情灵感和的许愿池注满清水,荒神便会为他们实现一个愿望。半月前,珈蓝曾经出现过一次蜃楼。干涸的许愿池,嗜鸟的骨架在池边啄食尸体,荒神的驼琴声寂寥而哀伤。离渊大人得到消息,当夜片刻不停地赶往珈蓝。近来沙妖大军蠢蠢欲动,联合被灭的艾利余孽,势力竟前所未有地强大起来。索伦的子民需要荒神的帮助。我在火丁身上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银沙色的斗篷皱皱巴巴地将我包裹。此去珈蓝路途漫长,我可以好好想想——当初那个很可爱很懵懂很乖巧的寂夜,到底是怎么被我养成现在这种惹人眼的老爹性格的?《育儿指南》我一直很认真地在看啊!【三】赌博·少年“小姐,你到底还要不要下注?”奢华的银沙灯下,庄家浑浊的眼中满是不耐烦,粗哑的嗓音混杂在沙烟的辛辣、白刺酒的诱惑中,酝酿成一股腐烂的味道,“不下注就走开,把欠下的帐还清。”我披着斗篷遮住半边脸,只露出两颗圆溜溜的大眼睛,忧郁地左右寻找。真糟糕。以往每次赌输了钱,只要把寂夜叫出来在人们面前走一圈,十个有九个会被他和离渊大人相同的面孔唬住。可惜这次救星被我丢在家里了。“喂,小姐!你到底想怎么样!”庄家的巨灵之掌把桌子拍得砰砰响,眼底的凶悍之色更深,“我早就怀疑了,其实你根本没钱吧!”我为难地抱紧包袱。其实我有钱,还带了不少,可每一枚银币都刻有战鬼一族的标记——索伦是禁赌的国家,堂堂战鬼竟在赌馆输得一塌糊涂,传出去我会被子民唾弃到死。眼看庄家已经愤怒了,我正认真思索逃亡路线,冷不防身后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嗓音。那人的声音倨傲而疏离,略带慵懒的鼻音:“索伦境内,什么时候可以开赌场了?”离渊大人的面貌太有冲击力,赌场内一片死寂。我霎时眼含热泪,也不顾之前对他有多么愤恨嫌恶,转身就扑了上去,然后掐住他脖子猛摇。“别以为把头发留长就能色诱我,寂夜你怎么现在才追上来——”“啊。”俊美的青年淡定地被我掐着脖子摇晃,黑发垂间,银瞳好整以暇地看着我。突然笑出声来:“这不是我们的战鬼沧燃大人吗?”“……”我掐他脖子的手猛地僵住。傻乎乎的抬头看他。那张熟悉的脸也含笑看着我。我我我……我……这次我真的泪流满面。离渊大人啊!都怪寂夜那个冒牌货,看了他几百年,我竟然认不出本尊了。我被离渊带回他在珈蓝的行宫,一路上美丽妖娆的侍女们无不俯首。战鬼作为沙场上的荣耀之光,是索伦一柄锋利的刺刀,更是一面坚韧的盾牌,保护索伦子民不被沙妖侵扰。历代战鬼都被人们歌颂赞扬,包括我。寂夜说,那是因为老百姓没见过我在战场上抱头鼠窜的惨状。行宫里空荡荡的,银色的帘子挂得极高,几乎看不到顶,细碎钻石垂落脚边。离渊大人坐在华美的宽椅上,以手支颌,笑着说:“沧燃,你六岁时我们就认识了,但好像从你成年开始,我就再没靠你这么近过……战事真有这么忙?”“呃,是有点……”我想起自己那卑微的童年,脸色一阵涨红。战鬼一族每年总会丢掉一些没用的孩子。他们有男有女,但不变的是全都身体孱弱,无法承受战场杀戳和奔波。我小时候也是这样。族长几度开口欲把我丢掉,但碍于功劳显赫的母亲,加上我见人就傻笑,他最终没有好意思动手。战场是不能待了,母亲为了保我,把我送进了王都。我总是躲在树后看着少年的离渊与其他孩子一起玩,我不会跑不会跳,长年手脚冰凉,脸色也苍白得要命,孩子们看到我总是要嫌恶地躲开。是离渊大人发现了我,然后他笑着走过了,牵住了我的手。离渊大人让侍女为我安排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银色的窗帘,蓝色的床单,天花板上有漂亮的玻璃穹窿,撒进落月的银辉。我一直躺在床上,控制不了那满脸的热烫。临告辞前,离渊大人如同少年时那样用手包住我的,淡淡地叹气:“记得小时候,你的手指就这么冰凉,真是让人怀念。”老浑蛋说得没错,我果然是从出生起就进入了发情期,离渊大人轻轻的一个碰触,便让我连睡都睡不着,干脆从床上爬起来去阳台透透气。银色的窗帘镶着闪烁的碎钻,刷地被我拉开。我吓得猛地退后一步。“寂……寂夜?!”我最完美的沙雕站在阳台上,一脸不耐烦地皱着眉,抬脚踢了踢紧紧锁住的水晶窗扇。我条件反射地上前将它打开,他利落地撑着窗框跳了进来。月光洒在他细碎的短发上,寂夜面无表情地上前两步,居高临下地盯着我——“沧燃大人,你说我这次该怎么罚你?【四】流沙·幻夜想不到怎么罚我,就不要罚了啊。我绕着行宫的墙根足足跑了三十圈,累得直挠墙,愤然地对寂夜说:“我……我总有一天要把你揍成一盘散沙。”寂夜俯身替我擦拭额上的汗,闻言嗤笑:“连火丁的脚程都追不上,你凭什么打败我?”提到这个我就无语凝噎。火丁是只鸟啊,这个变态沙雕竟然把它的翅膀绑起来,逼它用脚跑步……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扭曲的性格!我揉着发软的双腿仰头看他,怀疑地问:“寂夜,你真的是被我养大的吗?”他轻蔑地白我一眼:“从我学会走路开始,就是我养你了。”说完,他在我面前俯下身:“上来。”我二话没说扑了上去。白沙海没有白天,落月永恒地挂在天上,银辉是黑夜的洗礼。侍女们匆匆而过,诧异的目光投来,然后窃笑而去。我趴在寂夜的身上由他背着,扒拉手指头数日子,然后惊讶地说:“下一个沉月日是离渊大人一千两百岁的生日!你说我送他什么好?”寂夜表情怪异地望了我一眼:“你到底喜欢他哪里?”我理所当然:“帅啊。”寂夜皱紧眉宇,嘲讽地说:“我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怎么没喜欢上我?”这个问题还用问吗?我怀疑地寂夜撞了头变傻了——“我又没有恋物癖。”“……”寂夜的嘴角抽搐啊抽搐,脸色刷地变得比断罪崖上的岩石还要黑。见过离渊的第二天,他便再次带兵出城寻找妖城,十日后才神色疲惫地归来。我在暗处看着他被侍者们簇拥在中间,口水流得像小溪一样,连寂夜在一旁踹了我两脚都没感觉。“妖城的位置已经确定了。”离渊大人揉了揉眉心,哑声说,“我要休息一下,明天再确定破城的人选……里面的牙兽实在太多,普通人撑不住的。”众人闻言散去。我看准时机冲了过去,身形比胡狼还要矫捷,鼓起勇气叫住他:“离渊大人。”离渊大人修长的背影一滞,转头望着我,然后缓缓笑了:“是你啊,沧燃。”在索伦,男子撇去敬语去叫女子的名字,是很亲昵的。我不好意思地挪了挪脚步:“离渊大人,下个沉月日就是您的生日了,您有没有想要的生日礼物?”“生辰啊……”离渊闻言眼底疲惫更深,却还是温和地笑,“有心意就好,是什么我都喜欢。”心意什么的,多不值钱啊!从六岁时我就对着他发情了,一千一百年,心意要多少有多少,他怎么会要这么便宜的东西?我沉吟半晌,坚定地说:“我要送您一份全索伦最难得到的东西,代表我对您的祝福。”离渊大人银色的瞳人蓦地流转过一次光亮。似乎讶异,又似乎犹豫。最后,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我很期待。”【五】银沙·妖城三天后,当我灰头土脸满身伤痕地被寂夜从火丁背上跳下来的时候,整个珈蓝城的子民都热切地为我鼓掌。我茫然地看向寂夜,他却也皱着眉,似乎不解。离渊大人在珈蓝城门口孑然而立,我看着她挂着微笑的脸庞,身上深可见骨的伤痕都没有那么疼了。我由寂夜搀扶着,走向他,一点点靠近,然后屈膝行礼。“离渊大人,沧燃回来了。”他在看到寂夜的一瞬间似乎愕然,却很快把关切的目光投向我,低沉的嗓音略带沙哑:“你伤得很重,不要行礼了……沧燃大人,你是否成功?”提到这个我就两眼放光,急忙拉扯寂夜。寂夜皱着眉,冷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把我费劲三天心血才拿到的东西丢过来。我把东西放进离渊大人的手里,对他笑得苍白:“沧燃不辱使命。”子民们瞬间欢呼。虽然我不懂他们为什么要对我的归来这么开心,但那一瞬间的振奋依然让我也禁不住雀跃起来。不知道离渊大人看到我的礼物,会是怎么样的表情?会不会非常感动,当场宣布让我做他的王妃?染血的布包缓缓打开,一颗浑圆剔透的果实在他的手心散发着银光。银沙球,是整个白沙海最难得到的果实。它长在断罪崖中间高高的荆棘树上,四周满是嗜鸟守卫,百年以来,从没有人得到过它。它看上去就像离渊大人的眼睛。离渊的眸色倏地暗沉,四周子民也一阵惊讶的呼声,他身后的占卜师大声叫——“这是什么?!为什么不是荒神的钻石!”他的嗓音太过尖利,大概吓到了离渊大人,只见他的手指一颤,银沙球悄无声息地滚落。噼里啪啦,摔得粉碎。尴尬的沉默流窜在城门口,王者与勇士之间……寂夜突然紧紧捏住了我的手,我的手心为了攀爬悬崖而划出的伤疤剧烈地痛。“沧燃大人。”离渊很快收拾好了复杂的情绪,依然嘴角带笑,却隐隐多了一抹失望,“很抱歉,我刚刚没拿住……不过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极慢地眨眨眼,许久,才又笑了:“不不不,这只是一个试炼……在闯进妖城前,我总要看看自己的本事。”离渊诧异地望着我。我努力由寂夜支撑着,转身对着珈蓝失望的子民们,高高举起缠着纱布的手:“荒神的钻石,我会如同摘取银沙球一样,将它顺利取回来!”子民的呼声震天而起。我定定地看着离渊大人脚下散落的残骸,没有了晶层的包裹,银沙很快就暗淡失色,变成普通的白沙。我对身边的人轻声说:“寂夜,我好像累了。”寂夜没有说话,只是揽过我,很头痛似的在我头顶叹了口气。“啧,谁让你犯傻。”【六】轮转·城破沙海的尽头闪过一丝流动的黑芒,卷起阵阵沙风让人睁不开眼。火丁鸟高声嘶鸣在沙海上空久久回荡,在连绵沙漠上投下巨大的影子。我整张脸都埋在斗篷里,寂夜坐在我身后,紧紧环抱着我的腰。他冰凉的手指让我不自在地扭动两下,冷不防火丁一个旋身,我差点从半空中栽下去。“沧燃大人。”寂夜急忙抓住我,将我更用力地锁在怀里,冷冷的嗓音却在我头顶嘲笑,“就凭你现在这德行也想闯进妖城?没到地方就先摔死了,何况里面还有几千只牙兽等着要我们的命,还是回去吧。”牙兽是整个白沙海最凶残嗜血的生物,碰上一只便是九死一生,何况这里有一窝。我大言不惭地挥手:“你放心,如果你出了什么意外,战鬼大人会救你的。”“……”战鬼大人的话在她的沙雕面前只会越来越不值钱。一刻之后,我犹豫地望着眼前密密麻麻的牙兽,紧张地吞了吞口水。“寂……寂夜……”“嗯?”“火……火丁被吃掉了。”“嗯。”“他们……他们吃饱了没?”“你说呢?”当然没有。这群脑袋长得好像刺球一样的生物把我的爱宠在一秒内分食干净,连块骨头都没留下,然后便两眼放光地望着寂夜……和躲在他身后的战鬼大人。那种幽绿的眼神真是太让人熟悉了,让我深深地找到了一种共鸣感——当我看到离渊大人的时候,也是这幅饥渴的饿狼状态。可我不会吞掉离渊大人,最多把他从头到脚蹭一遍。当然,那是从前了。现在谁能救我我就蹭谁,蹭到秃顶我都无怨无悔。聚集而来的牙兽越来越多,它们球形的脑袋上裂开一道豁口,獠牙尖利闪着寒芒。我抖得越来越厉害,寂夜无语地看着我害怕的丢人样子,无奈地叹了口气,左手在手腕处轻轻一按,随着银光涌现,一把锐利的长剑缓缓自他体内抽出。我蹲在一旁望着寂夜与牙兽战斗的身影。身材偏长,偏瘦,却很结实。明明是座脆弱的沙雕,力气却大得惊人,单手就能举起索伦的罪恶之镰,嘴角还噙着漫不经心的笑。这才是战鬼。沧燃大人是个废物,我甚至拿不起黑岩石的匕首,所以自从有了寂夜,我再不曾上战场。只是每次看到他从战场上归来,那一身的残破,我就会忍不住难过。我只能一次次试图卖掉他。牙兽越来越少,寂夜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我一直怯懦地躲在角落,却越来越痛恨自己这幅没用的纤细肩膀。耳边突然一阵恶心黏腻的舔舐,我身上一阵寒战,正要跳起,就听寂夜闷哼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诧异地回头,寂夜将最后一只牙兽的头狠狠削下,牙兽的牙齿深深陷入了他的肩膀。细细的沙子顺着他染血的黑袍滑落出来。他睨着我:“下次别发呆,蠢蛋战鬼大人。”我不知为什么鼻子发酸,突然发狠冲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猛摇,咆哮说:“你是我的沙雕,我养了你两百年,你可不要真的变成一盘散沙……”寂夜被我掐得摇摇晃晃,闻言缺失笑,苍白的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温柔。他拍拍我的头,低声说:“你放心,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我放开了他的脖子,转而紧紧握住他的手。我和寂夜一路顺着苍凉残破的妖城寻找许愿池。牙兽的血肉飞溅在我们身上,嗜鸟闻到那味道纷纷嘶声尖叫着飞散开来,一路再无危险。妖城的中心有一处颓然的花园。黑色雕花的精致栏杆,紧紧依附其上的干枯的蔷薇藤,里面枯叶层层,分外萧索。许愿池在那中间。荒神的驼琴似乎来自天上,凄然中隐藏着希望。寂夜握住我的手,摆出要跳舞的姿态。我诧异地后退一步:“这……这是干什么?”寂夜脸色苍白,脾气却依然差,不耐烦地说:“不是要跳舞到许愿池池水注满吗?”“那是说恋人的吧?”“……”他面色不善地瞪了我一会儿,突然伸手遮住我的眼,带着我转起圈,冷哼说:“反正你也没人要。”我在黑暗中感受他手指冰凉的温度,脸一点一点地发起热来:其实寂夜也不错,是我喜欢的长相,性格的变态……应该可以后天矫正的吧?可有件事是一定要申明。“寂夜,我真的没有恋物癖……”“闭上你的嘴!”【七】星碎·化沙荒神的钻石将我和寂夜带回王都。离渊大人坐在王座之上,看着我神色如常地将宝物献出,银光四射,一瞬间宫殿里亮如白昼。他的银色瞳人似乎也被那宝石照亮了,低声对我笑:“战鬼大人果然是索伦的荣光,为了感谢你的付出,无论你提出什么要求,我都可以答应。”我站在漫长的台阶下仰望他,一如过去的一千年,只是如今心情分外平和。我想了想,对他说:“那么,请给我自由,让我离开索伦,与心爱的人隐居。”“心爱的人?”我笑了:“荒神的钻石,需要恋人们在许愿池边跳上一支舞。如果只有一个人,我怎么拿得到它?”离渊一瞬间似乎很是诧异,随即是漫长的沉默。许久,他轻声说:“你送我的银沙球,沙子已经被风吹散了,可那些碎裂的晶片,我都派人收拾起来,一片也没有丢。”我眨眨眼,并不理解他想说什么。离渊眼里的希冀一点点消失,最后他回归了沉静,淡淡地说:“晚上,让你的恋人来宫殿见我,我要看看他是否有资格陪伴战鬼一生。”我回去的时候,寂夜似乎在做什么小动作。门唰地打开,他的身体似乎颤抖了一下,急忙把手背到身后去,然后不满地瞪我:“你怎么不敲门?”我皱眉看他:“寂夜,你的脸色好像越来越差了。”从妖城归来那天起,他的脸色就一直很是苍白,未见好转,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毕竟他已然变态如常。他照样敷衍了我几句,然后很不耐烦地问:“你今天去见离渊,他怎么说?”“离渊说今晚想见见你。”寂夜挑眉:“见我?”“嗯。”我恹恹地点头,睨了他一眼,又有些不好意思,“他说想看看是什么东西能把我变成一个恋物癖……”这肉麻的话说完,连我自己都想笑,寂夜却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的笑容,银瞳澄澈,一如过去的两百年,嘴角一丝温暖的弧度。夜晚降临,灯火滤着彩光。寂夜一个人进入宫殿,去见离渊。我很不放心,花钱买通了一个离渊身边一个侍女。拜托她将我打扮一番,也当成侍女的样子混进了宫殿。当靠近那银色碎钻的帘子,我听到离渊淡淡的嗓音,似乎带着怀念。“我少年时就认识了她。那时候她的身体不好,总是一个人躲在树后,苍白的小脸,冰冷的小手……我牵起她的时候,她的眼睛比落月的银辉还要耀眼……”“我知道她一直在看着我,一如我在看着她。”“我为了索伦不得不迎娶艾利女王,我知道伤了她的心,可我是君王,很多事情不能自已。比如这一次,让她冒险去闯妖城……”我头一次听到离渊大人说了这么多话,我以为那些小时候的事,只有我一个人视若珍宝。可即使现在,离渊大人依然离我那么遥远。寂夜始终不开口,我有点着急,却听到离渊大人沉声说:“我原本打算,只要她开口,我就娶她做我的王妃。看你的脸就该知道她心里的人始终都是我。”我龇牙咧嘴。寂夜是寂夜,离渊是离渊,前者是不败的变态,谁都不能取代。寂夜终于出声了。他带着一如往常的嘲讽笑意,漠然对索伦的王说:“想要赋予沙雕生命。就要对他倾注真心。她对你的感情,全部都倾注在我的身上,现在怎么可能收得回来?”离渊皱起眉:“你不要太愚蠢!即使再像人,你也终究只是一座沙雕而已,怎么可能对人类产生爱情?真是荒谬。”“爱情……”寂夜咀嚼着两个字,缓缓地摇头。“那不是爱情,也不是亲情,更不是友情……”他嗤笑着,然后缓缓握住衣襟,笔直的视线看着离渊,一字一顿地说:“她是我的世界。”离渊突然沉默,静静地听寂夜说。“我叫寂夜,因为在她思念你的那些年,一夜一夜即墨地雕刻着你的模样。“十年学会说话,是为了不让她寂寞;十五年学会走路,是想用这双手保护她。“睡觉应该盖被子是她教的,吃饭应该用刀叉是她教的,睡前应该说晚安是她教的……快乐和悲伤,全部都是她教给我的。“她对你有多思念,对我的感情就有多么深刻。”“我被她教成了,和她一模一样的傻瓜。”我蹲在暗处,紧紧捂着嘴巴,眼泪终于落下。泪眼模糊中,寂夜的脚下,似乎散落一地细碎白沙。

② 有什么短篇名著

欧·亨利的短篇世界知名啊
还有余华的文章,像《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兄弟》等都非常不错。不过这些好像都属于中篇小说了,《兄弟》好像属于长篇小说了。不过写的非常好,看完后,对于人生会有另一种思考。值得一看!希望你会喜欢。

最后一片叶子
在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里,街道仿佛发了狂似地,分成了许多叫做“巷子”的小胡同。这些“巷子”形成许多奇特的角度和曲线。一条街本身往往交叉一两回。有一次,一个艺术家发现这条街有它可贵之处。如果一个商人去收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账款,在这条街上转弯抹角、大兜圈子的时候,突然碰上一文钱也没收到,空手而回的他自己,那才有意思呢!

因此,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古香的格林威治村[〔格林威治村〕美国纽约市西区的一个地名,住在这里的多半是作家、艺术家等。]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苏艾和琼珊在一座矮墩墩的三层砖屋的顶楼设立了她们的画室。“琼珊”是琼娜的昵称。两人一个是从缅因州来的;另一个的家乡是加利福尼亚州。她们是在八马路上一家“德尔蒙尼戈饭馆”里吃客饭时碰到的,彼此一谈,发现她们对于艺术、饮食、衣著的口味十分相投,结果便联合租下了那间画室。

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11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行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 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肺炎先生”并不是你们所谓的扶弱济困的老绅士。一个弱小的女人,已经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没有什么血色了,当然经不起那个有着红拳头,气吁吁的老家伙的赏识。但他竟然打击了琼珊;她躺在那张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望着荷兰式小窗外对面砖屋的墙壁。

一天早晨,那位忙碌的医生扬扬他那蓬松的灰眉毛,招呼苏艾到过道上去。

“依我看,她的病只有一成希望。”他说,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甩下去。“那一成希望在于她自己要不要活下去。人们不想活,情愿照顾殡仪馆的生意,这种精神状态使医药一筹莫展。你的这位小姐满肚子以为自己不会好了。她有什么心事吗?”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苏艾说。

“绘画?——别胡扯了!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

“男人?”苏艾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

“那么,一定是身体虚弱的关系。”医生说。“我一定尽我所知,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她。可是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少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要是你能使她对冬季大衣的袖子式样发生兴趣,提出一个问题,我就可以保证,她恢复的机会准能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医生离去之后,苏艾到工作室里哭了一场,把一张日本纸餐巾擦得一团糟。然后,她拿起画板,吹着拉格泰姆音乐调子,昂首阔步地走进琼珊的房间。

琼珊躺在被窝里,脸朝着窗口,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苏艾以为她睡着了,赶紧不吹口哨。

她架好画板,开始替杂志社画一幅短篇小说的钢笔画插图。青年画家不得不以杂志小说的插图来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而这些小说则是青年作家为了铺平文学道路而创作的。

苏艾正为小说里的主角,一个爱达荷州的牧人,画上一条在马匹展览会里穿的漂亮的马裤和一片单眼镜,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重复了几遍。她赶紧走到床边。

琼珊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望着窗外,在计数——倒数上来。

“十二,”她说,过了一会儿,又说“十一”;接着是“十”“九”;再接着是几乎连在一起的“八”和“七”。

苏艾关切地向窗外望去。有什么可数的呢?外面见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阴沉沉的院子,和二十英尺外的一幢砖屋的墙壁。一株极老极老的常春藤,纠结的根已经枯萎,攀在半墙上。秋季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吹落了,只剩下几根几乎是光秃秃的藤枝依附在那堵松动残缺的砖墙上。

“怎么回事,亲爱的?”苏艾问道。

“六。”琼珊说,声音低得像是耳语。“它们现在掉得快些了。三天前差不多有一百片。数得我头昏眼花。现在可容易了。喏,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亲爱的?告诉你的苏艾。”

“叶子。常春藤上的叶子。等最后一片掉落下来,我也得去了。三天前我就知道了。难道大夫没有告诉你吗?”

“哟,我从没听到这样荒唐的话。”苏艾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数落她说。“老藤叶同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你一向很喜欢那株常春藤,得啦,你这淘气的姑娘。别发傻啦。我倒忘了,大夫今早晨告诉我,你很快康复的机会是——让我想想,他是怎么说的——他说你好的希望是十比一!哟,那几乎跟我们在纽约搭街车或者走过一幢新房子的工地一样,碰到意外的时候很少。现在喝一点儿汤吧。让苏艾继续画图,好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给她的病孩子买点儿红葡萄酒,也买些猪排填填她自己的馋嘴。”

“你不用再买什么酒啦。”琼珊说,仍然凝视着窗外。“又掉了一片。不,我不要喝汤。只剩四片了。我希望在天黑之前看到最后的藤叶飘落下来。那时候我也该去了。”

“琼珊,亲爱的,”苏艾弯着身子对她说,“你能不能答应我,在我画完之前,别睁开眼睛,别瞧窗外?那些图画我明天得交。我需要光线,不然我早就把窗帘拉下来了。”

“你不能到另一间屋子里去画吗?”琼珊冷冷地问道。

“我要呆在这儿,跟你在一起。”苏艾说。“而且我不喜欢你老盯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藤叶。”

“你一画完就告诉我,”琼珊闭上眼睛说,她脸色惨白,静静地躺着,活像一尊倒塌下来的塑像,“因为我要看那最后的藤叶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钟。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米开朗琪罗(1475—1564)〕意大利著名画家、雕塑家、诗人、建筑师。他在罗马教皇朱利二世的墓上雕刻了摩西像。]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萨蒂尔〕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长着马耳马尾或羊角羊尾。]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来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黯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唯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牵连,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口翻转过来的权充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来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叶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凉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是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苏艾,苏艾正在煤气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一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有什么使那最后的一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要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了,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的。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很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进医院,让他舒服些。”

第二天,医生对苏艾说:“她现在脱离危险了。你赢啦。现在只要营养和调理就行啦。”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肩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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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一道绿色“窗帘” 作文

我家有一道特殊的“窗帘”。
这是一道绿色的窗帘。老爸去扫墓,从山上带回来一颗乒乓球大小的薯蓣科山药种子,我将它栽在一个王老吉的饮料空铁罐里,把瓶底戳通一个洞以利排水,瓶子里放入泥巴和山药种子,将它放在窗台上,一个星期后它抽出了茎芽,嫩嫩的,带着勃勃生机往上窜,每个星期给他浇两次水帮它施一次肥:每施一次只需2至3粒复合肥,用牙签去帮他松一次土,藤子顺着窗框的横档曲折迂回攀沿,至今它已布满了整个窗框,形成一道有生命的,充满生机郁郁葱葱的窗帘。我每天都在绿色的窗帘下做作业,作业遇到难题时我不是请教父母,而是先向这绿色的“窗帘”请教——凝望它,一边思考,一边欣赏这绿色的风景,同时被它蜿蜒曲折始终向上不被困难吓倒的精神鼓励,许多难题是在它的鼓励下完成的。这道绿色的“窗帘”在墙壁下显得十分耀眼,送来了无边的青翠。这翠绿,在画家的调色板里都很难调出来,绿得耀眼,绿得透明。整个客厅在它的点缀下,显得勃勃生机。

④ 短篇名著

1、《西西里柠檬》

《西西里柠檬》是皮兰德娄比较优秀的短篇之一,叙述乡村长笛手到那不勒斯探望成为著名歌唱家的未婚妻的遭遇。

小说的情节十分紧凑,全部在长笛手在未婚妻寓所等待久别重逢的短暂时间里展开;作者用明快的文笔,通过对势利、傲慢的佣人,惶惑、恍伤的马尔塔大婶,奢华、冷漠无情的未婚妻的勾画,迅捷地展开放事,描绘出贫穷、纯洁的西西里少女苔莱李娜踏入上层社会逐步堕落的情形。

作家善于细腻地描摹主人公的心理活动,点染环境气氛,抒发人物内心感受的起伏和变化,使小说具有哀伤的抒情性和戏剧效果比较强烈的特点。

2、《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也译作《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1930年4月发表在《论坛》杂志,引起极大反响。

同年的193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在其演说中提到了福克纳,称他“把南方从多愁善感的女人的眼泪中解放了出来”。

3、《罗生门》

《罗生门》是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1915年创作的短篇小说,情节取材于日本古典故事集《今昔物语》。

作品讲述了藤暮时分,罗生门下,一个家奴正在等侯着雨停,当他茫然不知所措,仿若于生死未决时,偶遇以拔死人头发为生的一老妪,走投无路的家奴邪恶大发,决心弃苦从恶,剥下老妪的衣服逃离了罗生门。

该作情节简单,人物稀少,短短的篇幅,小小的场面。时间、地点、人物、结局全都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作品虽以旧题材创作的历史小说,却被赋予了一定的寓意,描写了社会最底层顽强挣扎着继续生存的民众,而并非单纯意义上的历史小说。

4、《变色龙》

《变色龙》是俄国作家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契诃夫在该作中栩栩如生地塑造了虚伪逢迎、见风使舵的巡警奥楚蔑洛夫,当他以为小狗是普通人家的狗时,就扬言要弄死它并惩罚其主人。

当他听说狗主人是席加洛夫将军时,一会儿额头冒汗,一会儿又全是哆嗦。通过人物如同变色龙似的不断变化态度的细节描写,有力地嘲讽了沙皇专制制度下封建卫道士的卑躬屈膝的嘴脸。

5、《警察与赞美诗》

《警察与赞美诗》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该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苏比,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故意犯罪,去饭店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偷他人的伞,调戏妇女等,然而这些都没有让他如愿进监狱;

最后,当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世界名著

⑤ 谁知道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树叶》全部内容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的全部内容是:

《最后一片叶子》描写的是华盛顿贫民窟的两个年青的画家苏和琼西同她们的邻居贝尔曼之间发生的故事。琼西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其病情越来越重。

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以为藤叶落下之时,就是她生命结束之时。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

作为她的朋友苏很伤心,便将琼西的想法告诉了老画家贝尔曼,这个老画家是个脾气火爆,爱取笑人的酒鬼,终日与酒为伴。

画了近四十年的画,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但是他对这两位年青的画家却是照顾有佳。他听到了此事后,便骂了一通,但仍无计可施。

然而令人惊奇的事发生了,尽管屋外的风刮得那样厉害,而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但它仍然长在高高的藤枝上。

琼西看到最后一片叶子仍然挂在树上,叶子经过凛冽的寒风依然可以存留下来, 自己为什么不能?于是又重拾生的信念,顽强地活了下来。

可是故事并不是到此就结束了,真相才刚刚打开:原来是年过六旬的贝尔曼,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为了画上最后一片藤叶,因着凉,染上了肺炎。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5)绿窗帘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最后一片叶子》的创作背景:

1860年,美国工业生产处于世界第四位。到1892年,美国工业产值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其间,美国的社会总产值翻了五番。

这一切都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城市的迅速发展,使得美国从一个以农村和农业为主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以城市和工业为主的国家。

到1920年,美国己经有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中,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美国的城市化。城市的发展成为一种无法限制和不可逆转的趋势,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大多数蜗居在廉价的出租房里。

美国是世界上贫富间鸿沟最深的国家之一。美国社会的快速发展造成资本的集中和社会底层人民的贫困,而中下层人民的大量破产以及失业大军的不断扩大。

都导致了美国社会的阶级矛盾不断尖锐化和表面化。因此,广大的美国民众对所谓民主社会产生了怀疑和失望,他们曾为消灭蓄奴制而进行了流血战争,本以为消灭了蓄奴制。

美国就会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但事实远非如此,美国不但没有成为人人享有民主、自由、幸福权利的天堂,而且成了世界上贫富鸿沟最深的国家之一。

⑥ 推荐几本短篇的好看的小说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相当感人
《悲伤逆流成河》;;;;;悲剧啊;;这两本都很悲、、、、泪奔啊
《爵迹》;;;;郭敬明的呢 、、、都是知名热销的小说、、、
作者也是非常知名的、、、、绝对好看、、、、《爵迹》出道十周年白金纪念作品,继幻城之后再现奇幻力作。 插画作者:王浣 最世签约画手。 预告片于7月23日零点全国发布。分上下本出版,普通版的定价是每本 19.8元,《爵迹》平装本Ⅰ于8月24日发行。《爵迹》平装本Ⅱ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上市。 《爵迹》限量版于1月25日0时限时限量抢购,定价268元。 《爵迹·燃魂书》1月25日上市,定价18.80元。 1月 博梦馆 预告《爵迹·风津道》。 3月 最小说 开始连载 第一回 4月《爵迹·风津道》第二回 5月《爵迹·风津道》第三回 6月《爵迹·风津道》第四回 7月《爵迹·风津道》 第五回 8月《爵迹·风津道》 第六回《夏有乔木雅望天堂》,是作者籽月写的一本小说,主要讲述28岁的园林设计师舒雅望是出生在一个军事后裔家庭,16岁的时候舒爸让舒雅望去照顾10岁的夏木。夏木因为童年时候经历一场死亡,跟已经死去多时的母亲的尸体呆了一个晚上,成为内心与这个世界有强烈隔阂的孩子。雅望的温暖渐渐融化了夏木的心;雅望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小天高中毕业后去当兵,并且认识了大学同学曲蔚然,最终引狼入室。
序言 楔子 第一章:我在回忆里等你 如果你问:夏木,你最讨厌谁? 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舒雅望。 第二章:青梅竹马唐小天 舒雅望抿着嘴唇看他,非常非常贱的说了一句:“我只对你好。” 第三章:父亲的骄傲 唐小天,你要是个男子汉,就不能让女孩子跟着你受苦,受伤,被人打! 第四章:年少时光总是少 舒雅望以为,她和唐小天会一辈子在一起。 一辈子,从出生,到死亡,一秒也不多,一秒也不少。 第五章:唐小天当兵 年少的他们,在星空下做了承诺,一个说愿意等,一个说一定回来。 第六章:圣诞节约会记 她喜欢他的怀抱,温暖而又结实,干净而又安心,让她迷迷糊糊的想闭上眼睛,在他的怀抱里呆上 一 辈子。 第七章:这个男人很危险 曲蔚然问:“很讨厌我么?” 舒雅望点头:“是啊,非常讨厌。” 曲蔚然状似苦恼的说:“可是怎么办呢?你却让我很着迷。” 第八章:夏木的告白 夏木咬咬嘴唇,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 第九章:曲蔚然的回忆 那是他和唐小天的第一次见面,他到现在还觉得他的笑容真的很耀眼,闪的让人睁不开眼睛。 第十章:甜蜜爱念 小的时候,我很羡慕你,因为你总是有很明确的目标,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干什么,未来是什么。我 很喜欢这样的你。也特别希望自己可以变成这样。 第十一章:雅望,别哭 舒雅望靠着房门缓缓蹲下来,咬着嘴唇,捂住耳朵,痛苦的张大嘴巴,想大喊想大叫,却又不能发出 声音来。 第十二章:混乱中的救赎 他从来没想过,她会成为别人的妻子。 第十三章:用什么赔给你 可是他现在……只是一个杀人未遂的逃犯! 等待他的未来,也许……只有监狱! 第十四章:最初相爱的人,最终不得相守 现在你回来了,可是,我等的已经不是你了。 第十五章:爱也一辈子,恨也一辈子 爱一辈子也好,恨一辈子也好,终究是要让你记我一辈子。 第十六章:男人的眼泪 一个等了,却等的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的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番外: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结果只令她的轮廓更鲜活。《夏有乔木 雅望天堂1》媒体评论
这本书语言很朴实,可是就在这朴实的文字后面我看到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这个故事亲切的就像发生在我自己身边一样。作者构架故事的能力非常好,是我见过为的青年作家里为数不多的很有潜力的一位新人。 ——《晨报周刊》著名书评人袁复生 人生,是不是真的要纠缠才能算得是真实活过?爱情,是不是一定要唇边带泪才会刻骨铭心? 泪水不自觉华丽丽的落下,暗笑自己太痴!合书,闭眼冥想。何时?何地?何方?都不在重要! ——《影迷》《星月刊》执行主编:高瑞沣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美丽的少年,能够象这本书里的夏木一样给予我那么深刻的痛楚与悲伤。我连夜看完的这个故事,立马决定在《花火》上轮番连载,五年了,还从来没有哪一部小说能像当年“凉生”一样感动我,可是“夏木”办到了。 ——花火主编小狮 书里蔓延着细致绵长的深情,不同《深海》般凛冽,读懂它,即是从另一个角度读懂爱情。 ——独木舟不是所有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一个叫夏木的男孩,但是如果你遇到,你一定一定会用一辈子的时间记住他。所有的悲痛和伤,凝结成幸福的回忆,让你永不能忘。 ——张芸欣《夏有乔木 雅望天堂1》我毁了这世间最美好的少年夏木完结,作者籽月重温纯白的夏木,特显番外:我毁了这世间最美好的少年。 你你还记得那个少年么? 那个总是安静的坐在角落里的少年。 那个在军区大院长大的少年。 那个身世凄楚的少年, 那个如洋娃娃一般的少年。 你还记得他么? 他总是蓝格子衬衫,沉默的微低着头,俊美的侧脸弧线让人移不开视线,当他望向你时,那个空洞的眼神,那木然的表情,。那深深的黑眼圈,是否让你无法忘记。 我毁了那世上最美好的少年。 遇上我,也许,真的是他这辈子的劫难。 ——舒雅望《夏有乔木 雅望天堂1》书中角色 夏木 网络热门人选《悲伤逆流成河》是郭敬明的第四部长篇小说。是2006年10月郭敬明为《最小说》创刊时量身定做的,每期一万多字的连载稳坐《最小说》“读者最喜欢的文章”排行榜头把交椅,并曾推动《最小说》创造出最高60万册的销量。
2002年《爱与痛的边缘》 2003年《幻城》《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2003年11月《梦里花落知多少》 2005年《1995-2005夏至未至》 音乐小说《迷藏》 《剑侠情缘》 2004~2007年主编《岛》系列《岛.柢步》《岛.陆眼》《岛.锦年》《岛.普瑞尔》《岛.埃泽尔》《岛. 泽塔泽塔》《岛.瑞雷克》《岛.天王海王》《岛.庞贝》《岛.银千特》 2006年初《无极》 2006年11月主编《最小说》 2007年《悲伤逆流成河》 2007年底《N世界》(郭敬明著,年年绘) 2007年11月《最小说》连载《小时代》系列 2008年《小时代1.0折纸时代》 2009年《蜀绣》(李宇春,郭敬明词) 《听我的声音》(韩红,郭敬明词) 2009年12月30日 《小时代2.0虚铜时代》 2010年《小时代3.0刺金时代》在《最小说》连载中. 2010年6月6日 《王牌大助理》 2010年8月24日 发行《临界·爵迹Ⅰ》 2010年9月 《以爱之名》(李维嘉,郭敬明词) 2010年9月30日《再回首-幻城》 2010年华影盛视《我们约会吧》(原名:丘比特来电)编剧 2011年1月1日 《临界·爵迹Ⅱ》 2011年1月25日《临界·爵迹 燃魂书》 2011年1月 《我们约会吧同名小说》(郭敬明、笛安、落落等) 2011年2月13日《我们约会吧》上映 2011年1月 《最小说》连载《爵迹》系列《爵迹·风津道》 2011年4月 《下一站.神奈川》 2011年4月 《下一站.伦敦》 2011年7月1日 《小时代3.0刺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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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只象:给所有在爱的人 青海湖畔的悲情绝恋 七只象的猜想——爱分七象,看你是哪一象? 本土首部青春疼痛小说 引爆华语世界的末世狂欢 中国版的《追风筝的人》 后中国时代的《山楂树之恋》 以《悲伤逆流成河》一书纪念悲伤的繁盛,或者丰收的荒芜。 全新收录最新番外篇章《黑暗源泉》 全新收录郭敬明创新手记《对他说》 收录名家评论+众多作者读后感言 百万册黄金纪念版全新修订 2007年年度全国畅销巅峰 时间把脉络轻轻改写,试管里萃取出的青葱色泽,在漫长的消耗里褪成苍白与灰蒙。旭日暖子时是你凝望的眼。 与荒芜对峙,与时间对峙,与锋利对峙,与和煦对峙,与酸痛发涨的年少岁月对峙。世间四季循环,人心剥去残片。停留在过去的淡薄少年抬起手擦去尘埃。 被承载于玻璃片上的青春标本,在时间持续不停的风化里,终于流徒成为了宇宙里漂浮的尘埃。它们汇聚成漫长的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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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说24万字,讲述了少女易遥在17岁时爱上不良少年后怀孕,和她比邻而居的齐铭则生活在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里——老师的宠儿,父母的掌中宝。两人之间产生了某种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或者说是凌驾于爱情与友谊之上的微妙情感。直到顾森湘和顾森西姐弟俩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齐铭和顾森湘自然而然的相爱,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顾森西对易遥产生了好感,当易遥与齐铭各自有了感情归属、彼此渐行渐远时,易遥却因无意中给顾森湘转发了一条短信,间接害死了她。后来,易遥因为齐铭和顾森西对自己的不信任以及他们对自己的厌恶,跳楼自杀了。那种全身的关节、骨骼、胸腔、头颅一起碎裂的声音,让齐铭再也承受不了,在弥漫着煤气的黑暗中慢慢闭上了眼睛。易遥,顾森湘,齐铭,都被淹没在悲伤的河流里,还有在电视机前哭红了双眼的顾森西,四个人的爱情,四个人的命运,纠结,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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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你曾经有梦见这样无边无际的月光下的水域么? 无声起伏的黑色的巨浪,在地平线上爆发出沉默的力量。 就这样,从仅仅打湿脚底,到盖住脚背,漫过小腿,一步一步地,走向寒冷寂静的深渊。 你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么? 在很遥远,又很贴近的地方响起来。 像是有细小的虫子飞进了耳孔。在耳腔里嗡嗡地振翅。 突突地跳动在太阳穴上的声音。 视界里拉动出长线的模糊的白色光点。 又是什么。 漫长的时光像是一条黑暗潮湿的闷热洞穴。 青春如同悬在头顶上面的点滴瓶。一滴一滴地流逝干净。 而窗外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 就是这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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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如今,时过境迁,我们都已经长大,我很想让你跟我走,可是已经成为不可能。 第一章 祭 清晨呼了一口气,对初一说,抱着我,因为明天你就要离开我。 第二章 惑 我们的爱翻越多少山峦,才能有圆满的结局。如果让我没有遇见你,我们是不是都会很幸福的过下去。 第三章 迷 纸片上只有一句话:初一,如果抉择如此痛苦,我能否先自行出局。 第四章 喜 城市就是一个爱情的容器,容器里装着一团团的红尘往事,悲伤轮回与擦肩而过。 第五章 行 那年,他牵起她的手,说要照顾她一辈子。可是他不知道,牵一个人的手容易,而牵一个人的一辈子需要多么的艰难。 第六章 忆 他想,或许他的死,是让清晨幸福下去的唯一方式。 第七章 象 在那片湖水上方,突然飞过来一大片的鸟群,它们就那么围着那一串串的气泡,盘旋着飞舞着鸣叫着,久久不愿散去。 终她终将铭记于心的是,不管日月如何变迁,那河水永无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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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你曾经有梦见这样无边无际的水域么?无声起伏黑色潮水,在地平线上翻滚出骇人的音浪。就这样,从仅仅打湿脚底,到盖住背,漫过小腿,一步一步地,走向寒冷的深渊。在潮水漫过心脏的时候,耳朵里被斜斜地刺进这样的声音。 你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么?在很遥远,又很贴近的地方响起来。像是有细小的虫子飞进了耳孔。在耳腔里嗡嗡地振动翅膀。突突地跳动在太阳穴上的声音。蜂振般持续而细密的压抑感。 视界里拉动出长线的模糊的白色光点。交错编织成巨大的回路。笼罩着窗外的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就是这样了吧。 1. “齐铭把牛奶带上”,刚准备拉开门,母亲就从客厅里追出来,手上拿着一袋刚从电饭煲里蒸热的袋装牛奶,腾腾地冒着热气,“哦哟,你们男孩子要多喝牛奶晓得伐,特别是你们高一的男孩子,不喝怎么行。”说完拉开齐铭背后的书包拉链,一把塞进去。因为个子比儿子矮上一大截,所以母亲还踮了踮脚。塞完牛奶,母亲捏了捏齐铭的胳膊,又开始叨念着,“哦哟,大冬天的就穿这么一点啊,这怎么行,男孩子嘛哪能只讲究帅气的啦?” “好啦好啦,”齐铭低低应了一声,然后拉开门,“妈,我上课要迟到了。” 拉开门,浓重的雾气朝屋里涌。头顶是深冬里飘荡着的白寥寥的天光。 还是早上很早,光线来不及照穿整条冗长的弄堂。弄堂两边堆放着的箱子,锅,以及垃圾桶,都只能在雾气里浮出一圈浅浅的灰色轮廓来。 齐铭关上了门,连同母亲的唠叨一起关在了里面。只来得及隐约听到半句“放学后早点……”,冬天的寒气就隔绝了一切。 齐铭提了提书包带子,哈出口白气,耸耸肩,朝弄堂口走去。 刚走两步,看见踉跄着冲出家门的易遥,险些撞上。齐铭刚想张口问声早,就听到门里传出来的女人的尖嗓门: “赶赶赶,你赶着去投胎啊你,你怎么不去死!赔钱货!” 易遥抬起头,正好对上齐铭稍稍有些尴尬的脸。易遥沉默的脸在冬天早晨微薄的光线里看不出表情。 在齐铭的记忆里,这一个对视,像是一整个世纪般长短的慢镜。 2 . “又和你妈吵架了?” “恩。” “怎么回事?” “算了别提了”,易遥揉着胳膊上的淤青,那是昨天被她妈掐的,“你知道我妈那人,就是神经病,我懒得理她。” “……恩。你没事吧?” “恩。没事。” 深冬的清晨。整个弄堂都还是一片安静。像是被浓雾浸泡着,没有一丁点儿声响。 今天是礼拜六,所有的大人都不用上班。附近的小孩都还小,最大的一个念小学一年级。高中的学生奉行着不成文的规定,周六一定要补课。所以,一整条弄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不急不慢地行走着。 齐铭突然想起什么,放下一边的肩带,把书包顺向胸前,拿出牛奶,塞到易遥手里,“给。” 易遥吸了下鼻子,伸手接了过去。 两个人走向光亮的弄堂口,消失在一片白茫茫的浓雾里。 3 . 该怎么去形容自己所在的世界。 头顶是交错而过的天线,分割着不明不暗的天空。云很低很低地浮动在狭长的天空上。铅灰色的断云,沿弄堂投下深浅交替的光影。 每天放学上学,经过的一定是这样一条像是时间长廊般狭窄的走道。头上是每家人挂出来的衣服,梅雨季节会永远都晒不干,却还是依然晒着。 两边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日益吞噬着本来就不宽的弄堂。共用的厨房里,每日都在发生着争吵。“喔唷,你怎么用我们家的水啦?”被发现的人也只能装傻尴尬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用错了用错了。” 潮湿的地面和墙。 小小的窗户。光线弱得几乎看不见。窗帘拉向一边,照进更多的光,让家里显得亮堂。 就是这样的世界。 自己生活了十六年。心安理得地生活着,很知足,也很舒服。如同贴身的棉毛衫,不昂贵,可是却有凉凉的依赖感。尽管这是让男生在冬天里看起来非常不帅的衣服,但一到秋天,哪怕气温都还是可以热得人发晕,母亲也会早早地准备好,唠叨着自己,赶快穿上。 就是这样生活了十八年的世界。不过也快要结束了。 四年前父亲辞去单位的职位,下海经商。现在已经是一个大饭店的老板。每天客来客往,生意红火异常。已经得意到可以在接到订座电话的时候骄傲地说“对不起本店不接受预定”了。 新买的房子在高尚的小区。高层住宅,有漂亮的江景。 只等夏天交房,就可以离开这个逼仄而潮湿的弄堂。甚至是可以用得上“逃离”这个词了。像是把陷在泥泞里的脚整个拔起来。 母亲活在这种因为等待而变得日益骄傲的氛围里,与邻居的闲聊往往最后都会走向“哎呀搬了之后我这风湿腿应该就好很多了,这房子,真是太潮湿了,蛇虫百脚。”或者“我看你们也搬掉算了。” …… 1. 你曾经有梦见这样无边无际的月光下的水域么? 郭敬明
无声起伏的黑色的巨浪,在地平线上爆发出沉默的力量。 就这样,从仅仅打湿脚底,到盖住脚背,漫过小腿,一步一步地,走向寒冷寂静的深渊。 你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么? 在很遥远,又很贴近的地方响起来。 像是有细小的虫子飞进了耳孔。在耳腔里嗡嗡地振翅。 突突地跳动在太阳穴上的声音。 视界里拉动出长线的模糊的白色光点。 又是什么。 漫长的时光像是一条黑暗潮湿的闷热洞穴。 青春如同悬在头顶上面的点滴瓶。一滴一滴地流逝干净。 而窗外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 就是这样了吧。 弄堂里弥漫起来的晨雾,被渐渐亮起来的灯光照射出一团一团黄晕来。 还没有亮透的清晨,在冷蓝色的天空上面,依然可以看见一些残留的星光。 气温在这几天飞快地下降了。 呵气成霜。 冰冻三尺。 2.记忆里停留着遥远阳光下的晴朗世界。 …… 浓重的雾气朝屋里涌。 头顶是深冬里飘荡着的白寥寥的天光。 3.还是早上很早,光线来不及照穿整条冗长的弄堂。弄堂两边堆放着的箱子,锅,以及垃圾桶,都只能在雾气里浮出一圈浅浅的灰色轮廓来。 …… 4.齐铭关上了门,连同母亲的唠叨一起关在了里面。只来得及隐约听到半句“放学后早点……”,冬天的寒气就隔绝了一切。 …… 该怎么去形容自己所在的世界。 头顶是交错而过的天线,分割着不明不暗的天空。云很低很低地浮动在狭长的天空上。铅灰色的断云,沿弄堂投下深浅交替的光影。 齐铭和易遥就像是同一个端点放出去的线,却朝向了不同的方向。于是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每一天,都变得和前一天更加的不一样。生命被书写成潦草和工整两个版本。再被时间刷得褪去颜色。难以辨认。 十二岁之前的生命都像是凝聚成那一个相同的点。 而在十二岁那一年,生命朝着两个方向,发出迅速的射线。 每一个生命都像是一颗饱满而甜美的果实。只是有些生命被太早的耗损,露出里面皱而坚硬的果核。像个皱而坚硬的果核。 窗外是冬天凛冽的寒气。灰蒙蒙的天空上浮动着大朵大朵铅灰色沉重的云。月光照不透。 不过话说回来,哪儿来的月光。 只是对面齐铭的灯还是亮着罢了。 而就是这样的自己,却在每一天早上的弄堂里,遇见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的齐铭。 然后一起走向涌进光线的弄堂口。 走向光线来源的入口。 这多像一个悲伤的隐喻。 …… 5.胸腔中某个不知道的地方像是突然滚进了一颗石头,滚向了某一个不知名的角落。然后黑暗里传来一声微弱的声响。 …… 6.水龙头哗哗的声音。 像是突然被打开的闸门,只要没人去关,就会一直无休止地往外泄水。直到泄空里面所盛放的一切。 从食堂走回教室是一条安静的林荫道。两旁的梧桐在冬天里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 叶子铺满一地。黄色的。红色的。缓慢地溃烂在前一天的雨水里。空气里低低地浮动着一股树叶的味道。 头顶飞过的一只飞鸟,留下一声尖锐的鸟叫声,在空气里硬生生扯出一道透明的口子来。刚刚沾满水的手暴露在风里,被吹得冰凉,几乎要失去知觉。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谁都没有说话。 风几乎要将天上的云全部吹散了。 冬季的天空,总是这样锋利的高远。风几乎吹了整整一个冬天。吹得什么都没有剩下。只有白寥寥的光,从天空里僵硬地打下来。 眼泪一颗接一颗掉下来,像是被人忘记拧紧的水龙头。眼泪掉进锅里烧热的油,四处飞溅。 手臂被烫得生疼。 放到冷水下一直冲,一直冲。冲到整条手臂都冰凉麻木了。 可眼泪还是止也止不住。 路灯将黑暗戳出口子。照亮一个很小的范围。 走几米,就重新进入黑暗,直到遇见下一个路灯。偶尔有一两片树叶从灯光里飞过,然后被风又吹进无尽的黑暗里。 大风从黑暗里突然吹过来,一瞬间像是卷走了所有的温度。 冰川世纪般的寒冷。 以及瞬间消失的光线。 7.易遥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两床被子。 窗户没有关紧。被风吹得咣当咣当乱晃。也懒得起身来关了。反正再冷的风,也吹不进棉被里来。 黑暗中,四肢百骸像是被浸泡在滚烫的洗澡水里。那些叫做悲伤的情绪,像是成群结队的蚂蚁,从遥远的地方赶来,慢慢爬上自己的身体。 一步一步朝着最深处跳动着的心脏爬行而去。 直到领队的那群,爬到了心脏的最上面,然后把旗帜朝着脚下柔软跳动的地方,用力地一插—— 哈,占领咯。 精彩选段: 小说转载-悲伤逆流成河(第八选段) 学校后面的仓库很少有人来。 荒草疯长一片。即使在冬天依然没有任何枯萎倒伏的迹象。柔软的,坚硬的,带刺的,结满毛茸茸球状花朵的各种杂草,铺开来,满满地占据着仓库墙外的这一块空地。 易遥沿路一路找过来,操场,体育馆,篮球场,食堂后面的水槽。 但什么都没找到。 书包里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不会凭空消失。 易遥站在荒草里,捏紧了拳头。 听到身后传来的杂草丛里的脚步声时,易遥转过身看到了跟来的顾森西。 易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说,你跟着我干什么? 顾森西有点脸红,一只手拉着肩膀上的书包背带,望着易遥说:“我想跟你说,我其实不是那个意思。” 易遥皱了皱眉,说:“哪个意思?” 顾森西脸变得更红,说:“就是那个……” “上床?”易遥想了想,抬起手挥了挥,打断了他的说话,“算了,无所谓,我没空知道你什么意思。” 易遥转身走回学校,刚转过仓库的墙角,就看到了学校后门口的那座废弃的喷水池里,飘荡着的五颜六色的各种课本,自己的书包一角空荡荡地挂在假山上,其它的大部分泡在水里。 阳光在水面上晃来晃去。 喷水池里的水很久没有换过了,绿得发黑的水草,还有一些白色的塑料饭盒。刺鼻的臭味沉甸甸地在水面上浮了一层。 易遥站了一会儿,然后脱下鞋子和袜子,把裤腿挽上膝盖,然后跨进池子里。 却比想象中还要深得多,以为只会到小腿,结果,等一脚踩进去水瞬间翻上了膝盖浸到大腿的时候,易遥已经来不及撤回去,整个人随着脚底水草的滑腻感,身体朝后一仰,摔了进去。 ——其实那个时候,真的只感觉得到瞬间漫过耳朵鼻子的水流,以及那种刺鼻的恶臭瞬间就把自己吞没了。甚至来不及感觉到寒冷。 ——其实那个时候,我听到身后顾森西的喊声,我以为是你。 ——其实那个时候,我有一瞬间那么想过,如果就这样死了,其实也挺好。 在很久之前,在易遥的记忆里,这个水池还是很漂亮的。那个时候自己刚进学校,学校的正门还在修建,所以,所有的学生都是从这个后门进出的。 那个时候这个水池每天都会有漂亮的喷泉,还有很多男生女生坐在水池边上一起吃便当。水池中央的假山上,那棵黄角树,每到春天的时候,都会掉落下无数嫩绿或者粉红的胞芽,漂在水面上,被里面的红色锦鲤啄来啄去。 直到后来,大门修好之后,所有的学生都从那边进入学校,这个曾经的校门,就渐渐没有人来了。 直到第一年冬天,因为再也没有学生朝池塘里丢面包屑,所以,池里最后一条锦鲤,也在缓慢游动了很久之后,终于慢慢地仰浮在水面上,白森森的肚子被冬天寂寥的日光打得泛出青色来。 易遥脱下大衣拧着水,裤子衣服大部分都浸透了。 脚下迅速形成了两滩水渍,易遥抬起手擦着脸上湿淋淋的水。 她回过头去,顾森西把裤子挽到很高,男生结实的小腿和大腿,浸泡在黑色的池水里。他捞起最后一本书用力甩了甩,然后摊开来放在水池边上。然后从水池里跨了出来。 易遥把大衣递过去,说,你拿去擦吧。 顾森西抬起头,看了看她红色的羽绒服,说,不用,你赶快把水拧出来吧,这水挺脏。我等下去水龙头那边冲冲就好。 易遥缩回手,继续用力地拧着衣服。 衣服吸满了水,变得格外沉重。易遥抬起手揉向眼睛,动作停下来。 手指缝里流出湿漉漉的水来。 顾森西赤着脚走过去,拉过易遥的衣服,说,让我来。 易遥左手死死地抓着衣服,右手挡在眼睛前面。露出来的嘴角用力闭得很紧。 那些用尽力气才压抑下去的哭泣声。 “放手。”顾森西把衣服用力一扯,拿过去哗啦拧出一大滩水来。 被水浸湿的双手和双脚,被冬天里的冷风一吹,就泛出一整片冻伤的红。 顾森西催促着易遥赶快回教室把衣服换了。 易遥说,我没衣服。 顾森西想了想,说,那你先穿我的。我外套厚。你赶快回家去吧。 易遥没回答,死死地抱着怀里的一堆书,整个人湿漉漉地往前走。 顾森西还追在后面要说什么,易遥转过身朝他用力踢了一脚,皮鞋踢在他小腿骨上。顾森西痛得皱着眉头蹲到地上去。 “别跟着我,我不会和你上床,你滚开。” 顾森西咬了着牙站起来,脱下他的厚外套,朝易遥劈头盖脸地丢过去,看的出他也生气了。

⑦ 欧亨利的小说《绿门》

故事大意: 男人在街边拿到散发的广告卡,卡片上写着:绿门,他再拿一张,还是绿门。按捺不住好奇心,他走到那家公司的楼上,在三楼看见一扇绿门,推门进去,救起一个自杀濒死的美丽女孩。而“绿门”其实是一家夜总会的名字。后来他们结了婚。

⑧ 自创短篇小说

最后的战役 推荐MV

⑨ 爱格短篇 致我爱的女孩,谁有这篇啊,超感动的,找不到了。跪求。。。

惊蛰



一个星期前,叶惊蛰收到了一封邮件,邮件里说一位病人马上要离世,希望得到她的帮助。

叶惊蛰曾经接受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医生说她需要多与外界接触,于是叶惊蛰报名成为了一名临终关怀志愿者。

临终关怀是一种专注于在患者要逝世前的几个月内的医疗护理,意在排解病人心理问题和精神恐惧,令病人内心宁静的面对死亡。

简单的来说,叶惊蛰负责照顾病人,直到他死去。

一个星期后,叶惊蛰见到了她的病人。

一个淋巴癌患者,英俊到不真实的年轻男人。

叶惊蛰第一次与金起范见面不是在病房,那天叶惊蛰迟到了,因为听说病人是一位大学教授,惊蛰特意跑了趟书店。当她抱着两本厚厚的小说赶到病房时,里面空无一人。

“他也许是到楼下散步了。”路过的护士告诉惊蛰

昨夜下了一场春雨,路边不知名的野花还凝着露珠,叶惊蛰清楚地记得那天是她的生日,农历的惊蛰,万物复苏的时节,满眼都是新绿,叶惊蛰在一颗新开的梨树下找到了他。

金起范在一张长椅上安静地看书,如果不是身上那件蓝白相间的病号服,惊蛰绝对不会把他当作病人。事实上,在看到他时,惊蛰下意识的寻找摄像机——以为是碰上了哪个男明星在医院拍戏。

金起范背对着叶惊蛰,仿佛早知她会来。

“你迟到了。”

这是金起范对叶惊蛰说的第一句话。

他合上书,站起来瞥了惊蛰一眼,冷冷地说道:“我等了一个小时四十三分钟,一个癌症患者可以浪费的时间可不多。”

叶惊蛰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

“我跟他们说过很多次,我根本不需要心理疏导。”

“额…但,但是接下来你会面对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刻,医院说你没有家属,你需要一个人陪伴,也许不能减轻痛苦,但至少能消解孤独。”叶惊蛰阵脚大乱,准备了一个晚上的开场白也说得磕磕巴巴。

很显然,金起范并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

惊蛰安慰自己,总不能指望一个生命正在倒计时的人还留着好脾气。

在护士站翻到金起范的档案时才更能体会他的心情。

这个男人,拥有令人赞叹的外貌以及惊人的履历,十五岁发表SCI论文,十八岁读博士,病发之前在国家高能研究所研究量子动力。这样的天才全国大概找不出第二个,他的人生本应该是完美平顺的,忽然遭遇这样的劫难,任谁都去无法接受。

叶惊蛰正看着这份档案发呆,忽然从金起范的病房里传来噗通一声巨响,惊蛰赶忙推门进去,见到金起范满头大汗地蜷缩在地上。

金起范静静地抓住床栏,浑身发抖,痛苦的面部都扭曲了。

“你怎么了!”叶惊蛰冲过去扶他,金起范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死死拽住惊蛰的手臂,他痛的话都说不清,在接受这份工作前,叶惊蛰以为自己已经做好准备去面对一个生命的死亡,这一刻,叶惊蛰才明白,面对死亡,她除了吓得大哭之外竟别无他法。

医生和护士涌了进来,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三四个人将他抬回床上,麻利的按住他的手脚。

“你出去。”金起范放开了叶惊蛰的手,拼命忍受着剧痛,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

惊蛰看到他的眼神,是那样的绝望与狼狈。

“出去!”

吼出这句话去,金起范彻底失去意识。



打了镇定剂后金起范终于逐渐平息下来。熟睡中的起范褪去了白天的凌厉,温顺的像个小孩,他有着精致到完美的五官,鼓鼓的脸颊让惊蛰想到了她最喜欢的小笼包,刘海凌乱的散在额头,长长的睫毛垂下来,惊蛰轻手轻脚地替他关掉床头灯,趴在他的床边渐渐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惊蛰到楼下给起范买粥,回到病房的时候金起范已经醒了,并且神奇的将自己打理的清清爽爽,倚靠在床上翻书,又变回了那个英俊逼人的傲慢男人,仿佛昨晚被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人是出现在惊蛰的梦里。

忽然一大群大学生打扮的男男女女推门进来。

金起范愣了一下,放下手中的书:“马上就要考试了,你们不好好复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虽然是在责备,可语气却少有的温柔。

“辅导员批了我们半天假,放心吧不会耽误考试的。”

“老师你看,这是我们去年在科技园种的花,今天特意给你带来了,漂亮吗?”

一个虎头虎脑的学生将一盆雏菊放到金起范的床头,为了好看还顺手拍了几下,惊蛰注意到金起范掩着鼻子迅速打了个喷嚏。

他鼻子红红的,轻轻的皱了下眉,却没说话。

很明显,金起范花粉过敏,可又不想扫了自己学生的兴,一边打喷嚏一边拼命的忍着。

原来这个男人并不是惊蛰想象中那么冰冷。

叶惊蛰站在一旁决定帮他一把,于是拉下脸来沉声说到:“探视时间到,病人该休息了。”

学生们有些不满,但也没再坚持,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他们前脚一走,叶惊蛰后脚便把床头的花通通抱走,呼啦打开窗户通风,过了一阵房间里的花粉味终于淡了不少,金起范打完最后一个喷嚏,揉着鼻子问道:“花呢?”

“送给隔壁小孩了。”叶惊蛰白了金起范一眼“花粉过敏就别硬撑。”

“你怎么知道我花粉过敏?”

这个问题让叶惊蛰愣住了,想了半天没头没脑的说:“我以前认识一个人,他跟你一样。”

金起范没再追问,只是破天荒地说了句:“谢谢。”



两人之前的转机出现在一星期后,那天金起范下楼去散步,叶惊蛰在打扫他房间时从他床下翻出一张被丢弃的纸,好像是一份清单,字迹潦草的写着:

1、跳伞

2、去糖记甜品吃芒果捞

3、当众唱一首歌

4、去布拉格看圣维塔教堂……

金起范不知道是么时候回来的,麻利地夺过惊蛰手中的纸条。

“这是什么?”

金起范语气冷冷的说:“没什么,已经没有意义了。”

一边说一边打算撕掉,却被惊蛰一把抢过来。

“你的愿望?”惊蛰兴奋的大叫:“为什么不去实现它?”

金起范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只怪物。
“不可能!”他斩钉截铁地说。

“怎么不可能,你现在的身体还可以走可以跑骂起人来精神十足,那就趁现在去啊,去实现你的愿望啊,我和你一起,真的到了走不动那天在放弃也不迟啊。”

金起范没有再反驳。

如果不是金起范,叶惊蛰这辈子都没想过自己会坐在直升飞机上穿着全武装的跳伞服在3000米高空盘旋——还时刻准备往下跳。

“好吧,就算我豁出去跳了,可为什么是你带我?我要专业的教练!”叶惊蛰冷静地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一旁的教练笑了,“你别小看他,他可是专业人士。”

“放心,我不会让你这么容易死的。”金起范拿出那张清单,用笔划去第一行,然后不分由说的拎起叶惊蛰,哗的一声拉开舱门,叶惊蛰站在门边往下看,顿时头晕目眩。

“好,好高!”

她话还没说完,脚下顿时失去了重力,就在叶惊蛰恐惧的大叫时,忽然身体一滞,一瞬间,迅速下坠的势头停下了,狂乱不已的心停下了,耳边的风变得异常柔和,叶惊蛰从来不知道原来世界如此宁静,心也渐渐安定下来,直到一声熟悉的轻笑响起:

“惊蛰,你睁开眼。”



叶惊蛰的脑海中时常会出现一些碎片,比如夏日午睡醒来看到阳光透过的窗帘,比如回家路上捡拾一路细碎光斑,比如奔跑是迎面而来的晚风,比如一个陌生男人温润的眉眼和嘴角的笑意。

“你想起什么了吗?”叶惊蛰的心理医生问

“没有都是些不成章的片段。”

“不要急,慢慢回忆。”

“我不着急了,我已经度过了焦急和恐惧的时期,事实上,我最近一直在想,为什么要执着于寻找过去 ,我的生活应该向前发展。”

“是什么让你有这样的想法?两个星期前你还很消极。”他很惊讶叶惊蛰的变化。

“我遇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癌症病人……”

想起下午还有约,叶惊蛰匆匆与医生告别,赶到甜品铺的时候金起范已经等候多时了,桌上放着两份芒果捞。

金起范抬手看了看表:“有进步,只晚了二十八分钟。”

叶惊蛰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你教书的大学就在附近吧?以前经常来吃?”

金起范摇摇头,“从不,我对芒果过敏。”

“那为什么还要吃?”

金起范掏出清单,利落的划掉第二行,然后挖了一勺芒果:“想试试看是什么味道,硬吞下去只要不碰到嘴唇就行。”

叶惊蛰突发奇想:“如果有人吃了芒果以后吻你,你会过敏吗?”

金起范愣了足足有三秒,他惊愕的表情让叶惊蛰觉得这个问题着实有些轻浮,就在惊蛰尴尬的想要转移话题的时候,金起范回答了她

“会。”

“真的有人这么捉弄过你?”叶惊蛰凑过去追问她是谁。

金起范的表情有些难堪:“过去的一个学生。”

“哇!”

看样子金起范的心情不错,在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慢慢回忆:“她是我的第一届学生,总是迟到,说来奇怪,她是个很准时的人,连每星期的团部活动都去的分秒不差,唯独我的可天天迟到。”

“你知道为什么吗?”

金起范侧头望着惊蛰,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因为她喜欢你。”

年轻的女孩爱上了自己的老师,羞于表白可又心有不甘,只好想这些法子来引起他的主意。

金起范低头笑了笑,并未否认:“毕业那天她约我出来,这丫头又迟到,我教了她四年一点没改,我在这里等了她两个小时,好不容易来了,一坐下就埋头吃芒果捞,一句话都不说,我就看着她把那碗芒果捞一点一点吃干净,然后抬起头,郑重其事的对我说了一句话。”

“她说了什么?”

金起范的眼角带着笑意,眼神是那么那么的柔和,这种眼神惊蛰明白,人们只有在回忆自己最最珍视的记忆时才会露出这样的眼神。金起范看了叶惊蛰一眼,微笑着继续说道:

“她说,金老师,我想做你的妻子。”

叶惊蛰一时停住了呼吸。

“我这辈子第一次在异性面前方寸大乱,起身欲走,结果她拉着我不管不顾的就亲上来。”

“然后呢?”

“然后,我的嘴巴就肿了三天。”

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叶惊蛰拍着桌子大笑不止。



春天快结束的时候惊蛰开始筹备去布拉格的路线。

边看攻略边吃午饭,小护士凑上来在惊蛰耳边八卦:“我听说,金老师本来是准备跟未婚妻去布拉格结婚的。”

“他有未婚妻?”惊蛰放下书,脑子里忽然跳出那个女孩的影子。

“是啊,我听师姐说是出了车祸,金老师和未婚妻一起送进来的,车祸倒是没伤着,可检查的时候发现了癌细胞。”

“那他的未婚妻去哪了?”

“不知道,我没见过,可能因此分手了吧。”

叶惊蛰埋下头,无端的心里一阵一阵抽着疼。金起范那么爱她,提到她时,眼角眉梢都在笑,那么傲慢的一个人,心甘情愿被她捉弄,她想要做他的妻子,他就给她准备一场布拉格的婚礼。

可她却背弃了他,扔他一人独自等待死亡。

午饭后,趁他出去散步,他的主治医生悄悄将惊蛰拉到楼梯间。

“我必须警告你们,病人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长途旅行。”

“可是…这是他的…遗愿…”惊蛰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说出这两个字。

医生把头摇的斩钉截铁:“他的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胸腔,别折腾了,没多少日子了。”

“金老师你站在这干嘛?”

护士的声音突兀的从上一层传来,叶惊蛰猛地抬起头,看到金起范的衣角消失在楼梯间,惊蛰下意识的追上去。

“金起范你站住!”

他真的就站住了,面无表情的缓缓回头,仿佛刚才听到的事情与他无关,他就这么定定的看着惊蛰,不喜不悲,而惊蛰却哽咽着,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一晚,起范的病情急转直下。

再次醒来时,是黎明时分,起范看着窗外说:“我想出去走走。”

起范忽然回头,向惊蛰伸出一只手:

“走吧。”

“去哪?”

“你想去哪?”

就在他身后,一轮新日从海平面升起,在眨眼间金色的光芒铺满了整个海面,刹那天地间清光万里。叶惊蛰将手放在金起范的手心,这一刻,惊蛰似乎没有了任何遗憾,仿佛几千年的悲喜都到家了。

“布拉格。”

叶惊蛰听到自己这么说



由于没有直达的航班,两人只有从维也纳转机到布拉格。

他们心里都清楚,对于起范来说,这很有可能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

“如果我没办法走下去了,请你一定要帮我完成剩下的心愿。”这天早上,金起范忽然对叶惊蛰说。

叶惊蛰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她知道吗?”

世间万物都能忘怀,唯有对爱人的眷恋,最难放下。她知道这世上最爱她的男人将不久于人世吗?她为什么不在你身边?

那时他们坐在路边的一间酒吧里,金起范低头摩挲着酒杯,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只见他嘴角动了动,笑的云淡风清:

“我希望她永远不知道。”

爱是什么?爱不是索取,相反,爱是给予,爱与欲是不同的,你若真心爱一个人,你只会盼着她好,希望她幸福,因为爱是善良和恩慈。

酒吧里有歌手在弹吉他,金起范走过去与他说了些什么,那歌手竟然给他让座,他接过吉他走到了舞台中央。

他唱的是《Almost》之前看他将当众唱一首歌列入清单时,惊蛰还以为他五音不全想要挑战自我,没想到他的声音是如此醉人。

一曲终了,酒吧里一片欢呼,金起范站起身,叶惊蛰站在门外回头,四目相对。

“这首歌,献给我此生最爱的人。”

惊蛰慌乱的低下头,忽然里面传来一声惊呼,叶惊蛰奋力拨开人群,看到金起范倒在了台上。

像一座山,在惊蛰面前轰然倒塌了。

那是惊蛰的记忆里,关于起范的最后一个画面。

两个星期后,惊蛰的邮箱里收到了一封邮件。

金起范先生因淋巴癌救治无效已于五月三日逝世。

享年二十八岁。



“请打开那扇窗栅栏的门静静的站着,像花朵那样安眠,你将在静默中得到太阳,这就是我的祝福。”

在叶惊蛰的书柜里,夹着一张这样的明信片。

这是顾城的诗,名字叫《不再相见》。

这个字迹如此熟悉,惊蛰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它来自谁。

叶惊蛰的记忆有段空白,医学上称为“逆行性遗忘症”,惊蛰忘掉了生命中一些很重要的东西,那些记忆像变异的癌细胞,被一刀切除,很长一段时间,惊蛰都生活在对自己的怨念中。漫长的一生,每个人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有的带来痛苦,有的带来喜悦,而叶惊蛰什么都没有,一个没有根基的人,外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对自己丧失信心。

直到她遇到一个男人。

与其说叶惊蛰在陪伴他,不如说金起范在帮助叶惊蛰,叶惊蛰陪他结束了他的生命,金起范帮她开启了她的人生。

收拾行李时叶惊蛰才发现,原来金起范那张遗愿清单的背后竟然还写了一条:

5、亲吻最爱的人。

更奇怪的是,这一行已经被划掉了。

叶惊蛰不知道金起范什么时候完成的,它成了一个未解之谜。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奇迹,那一定是一个绝望之人重拾了生活的希望。

五月六日,晴天,叶惊蛰背上背包,重新踏上了去布拉格的路。



据说人在弥留时,脑海里会浮现出此生种种过往,最终停留在最美的一瞬间。

金起范记得那一瞬。

在飞往维也纳的三万英尺高空中,朝阳洒在叶惊蛰沉睡的脸上,于是他忍不住吻了她。

一如多年前,叶惊蛰给他的那个吻。

她忘了记忆中花粉过敏的人其实就是他。

她忘了自己说过想和他一起跳伞。

她忘了那个冒失的学生就是她自己。

她忘了《Almost》其实是她最爱的歌。

她忘了他们约定要去布拉格举办婚礼。

她甚至连他都忘记了。

然而金起范从没有像现在这般感谢上苍,谢谢你让她忘了我。

他的生命所剩无几,而她应当有新的人生。

你若真心爱一个人,你只会盼着她好,希望她幸福,因为爱是善良和恩慈。

冬天会过去,白昼又变长,春暖花开惊蛰时,世间万事万物都在等待她,而他会零落进泥土里,生生世世守望她。

这个结局,在圆满不过。

惊蛰之日,桃始华。

我的小妻子,我最爱的女孩,祝你一生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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