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写网络小说的版权问题。。。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出版社找上来,得跟你谈,你也得跟你的责编说声。起点只给了你你写的VIP订阅得到的收入,又没把出钱买断你的作品,凭什么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书的话,起点会自己运作找出版社帮你出版,他中间得点利益。如果他没能力这样做的话,自己找来的出版社,他一般会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点书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书店里的正版的网络小说,它上面往往打有什么起点中文,幻剑书盟或者红袖晋江什么的标志。但可能它并不是起点给出版的。
后面附上起点的签约协议,很霸王呀。不过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作者的话,它也不会那么压榨你,当然你也没那么多剩余价值给它压榨。
甲方_______(著作权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楼西104室
作品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签约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笔名)
为了使原创文学能继续持续发展,是作者与读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创作环境和读书交流环境,为色促使更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所有版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成权以外的所有权力独家授权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
2: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除台湾地区外)
3: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外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4: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外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5: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6: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7:影视作品的改编播映权.
8:戏剧,戏曲的改编上演权.
9:报纸,杂志的刊载,转载权.
10:游戏作品的改编制作权
11:广播权
12:电子出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简体和繁体中文版本签约作品的网络连载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等形式.)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六年止.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转及外传和相关主角人物后续发展作品.
第三条甲方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抄袭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获第三人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器官,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误入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条授予一方的权利,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果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紧急赔偿并中止合同,一方有权将本协议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
第条协议有效期内,协议中第一条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一方或者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内,为宣传,促销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签约作品的部分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费用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间使乙方专书作者,乙方对其除了签约作品外以甲方为著作权人的作品拥有优先签约权
1.甲方欲出版处签约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给乙方,给予一方一个月的优先签约考虑时间(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个月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个月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统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决定结果,如果乙方决定为甲方出版作品,则以方保证按现有签约协议与甲方进行签约,此作品出版权即为乙方独家拥有
3,一旦乙方一个月的有限出版权考虑时间一过,乙方决定不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对作品拥有有限出版权的六个月
4,甲方在此六个月期间有权与其它出版商签订出版协议,如果加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该作品的出版协议签订,则该作品的有限出版权又回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图书简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5%(版税率)X印数(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0册。
2图书繁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____%(版税率)X印数(以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册
3电子出版
根据每篇文字数量按一方所属起点中文网网站VIP会员订阅次数获得起点币,每千字内容稿酬为1起点币/篇/次(起点币按1:1兑换人民币,1起点币相当于1分钱人民币)千字以下的章节忽略不计
举例说明:假设签约作品的一个章节(5200字),乙方赴非会员订阅次数共计3000次,则甲方该章节所获得稿酬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满千字忽略不计)
如签约作品总字数为50万字,并一直保持此订阅数,则甲方所获签约作品的稿酬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权的第三,四,,八,十项改编权时,应支付给甲方因行使该权利获得报酬20%金额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签约作品 第十一条(这条我不说了,将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个重要的说一下。)
3)电子出版
签约作品发布后,在下一个月5日以方进行签约作品上月的销售订阅数结算,统计出汇款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条款,还是捡最重要的跟大家说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让对方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双方同意印本协议涉讼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㈡ 网络小说起点签约几乎什么版权都要作者什么都没留下死了是作者的事,活了就是作者的选择
起点就是这样的。
对作者版权保护比较好的是晋江,只签作者不签作品,就是说作品版权还在作者手上。
但是起点给作者的分红比晋江高。
㈢ 网络小说 作者有版权吗
分情况而定的,有的跟网站签约了,版权就属于网站,当然,也有其他不同的,我这里跟你说一部书的情况,作者是在逐浪签约的,同时已经在台湾地区出版发行了,具体的,我想,你可以去联系一下他,他本人好像还是学生,比较强悍了。 《僵尸少爷》www.zhulang.com
㈣ 写网络小说需不需要版权
在刊物上发表了小说,并不意味着你不再享有作品的版权,除非你将小说所有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包括出版权、复制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翻译权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都卖断给出版权了。一般情况下,作者会对某些权利作出保留,在你保留某些权利的情况下(尤其是出版权),该出版社并不能妨碍你将来出专集。 另外,作品不需登记,版权自动产生。但是,不登记的话,将来发生纠纷的时候,你需要证明你本人就是这个作品的作者。如果你的作品已经发表了,你和出版社的合同、已经发表的杂志都可以作为证据,所以我个人认为不去版权局登记也可以。 补充:笔名不需要注册。可以在和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时,在合同里写上本名和笔名。这样将来就能留下证明笔名是你本人的证据。
㈤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的问题
你签约了的话,也可以在别的网站发表这作品,只是不能赚取任何网站的好处了,解不解除vip你都能在其它网站发表的。再说,你的书有名气的话,盗版网站会自动上传在它的网站的。
㈥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的问题我签了合同, 但是现在不写了,版权归谁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㈦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问题……
可以去新浪微博上发小说,只要实名认证成为大V(黄颜色V的那种)就可以申请粉丝包月付费看内容的功能。开通后,你可以把小说设置成包月,价格自己定,可以包月,也可以包季,也能包年。你的微博粉丝就能付费包月看你的付费文章了。当然,小说版权全归你自己所有。记住,选择认证大V,认证自媒体也是可以的。但是,为了小说版权的安全起见,不建议与新浪签约成为签约自媒体。
还有,新浪自媒体还能开通付费文章单个收费和打包收费的功能,例如,你4000字的小说章节,别人想看就要付费,文章一篇一篇单个卖的,价格自己定。也能把一本小说的所有章节打包后一次性出售。总之,文章付费功能有三种:包月(包季、包年)、单篇收费(一篇章节多少多少钱)、打包收费(几百篇章节打包后多少多少钱)。
单个收费和打包收费中,粉丝付费所得的钱是要分给渠道商和新浪网的,剩下的钱才是自己真正到手的。包月收费是否也这样就不知道了。签约的好处是,新浪帮你推你的文章,增加小说曝光率,新浪网和渠道商和你按分成来分配收入。签约的话,至少比那些小说平台要良心的多。不签约的话,小说的宣传就要靠你自己了。只要你的小说好看,日更小说,微博上也会有人看的。其他人觉得你的小说写的好,基本都会免费帮你宣传的。你不用担心。
还有,如果你实在申请不了大V,那你也可以在新浪微博上免费发布小说。收入的话,基本就靠微博自带的打赏功能了。打赏的好处是,别人打赏给你的钱,全部归你所有。例如别人打赏你十元,那你就能获得十元。钱是直接自动转到与你微博绑定的支付宝帐号里的。
你在起点等小说平台发布小说时,那儿有“独家”、“首发”、“驻站”三选项,选择“驻站”就基本不会有版权纠纷。选择“驻站”后,在那儿发布小说,只要不签约,版权全是你的。建议小说前面20万字的内容在各大小说平台上免费发布吸引人气,然后把读者引导到你的微博上,你再在微博上把小说后面的章节设置成包月付费,让你的读者付费看。
㈧ 与阅文签了合同以后,所有版权都不是作者的了吗
除了人身权。也就是阅文无耻的一点,它是拿走所有的财产权,像发行、改编、复制、摄制等等权利,其实阅文这样做实质上等同于委托,也就是枪手,但是约定署名权等人身权是作者的,但它们却不用给委托的费用,白嫖,美其名曰:“不是劳动雇佣关系”。
令人感觉恶心的在于,它只是一个平台,并非雇佣枪手的出版商(虽然实质上是这个性质),却做着这样的事,本应是它求作家去它的平台发表文章,可是现在却反了过来,反而是平台抛出霸王合同,虽然在中国没有垄断,但我还是想说,实质其实已经是垄断了。先不说作品质量的问题,如果它直接改变自欺欺人的说法,签订委托合同,可能并不会有这样的讨论(当然,这样它要出钱,就无法白嫖了)。就目前了解来说,并没有其他的选项,都是强制性的、“被自愿”(毕竟合同签了就认为你是自愿的意思表达)。个人认为,不应出现如此的“霸王条款”,假如有选择说授予这些权利之后作者会在期间有什么利益,自己保留这些权利又会怎样,才是一份”正经”合同。当前在我看来就像去某杂志发表自己的研究论文,杂志社非但不给你稿费,还和你说好你的研究成果都属于杂志社,当然,作者是你,一样可笑。(除非杂志社委托你研究,给你经费)
希望广大作家能忍一时之痛,一起站出来抵制,如果没有工人阶级斗争与革命,现在还是18小时工作时间,资本家只会剥削你到死。
㈨ 在网上写小说,版权归谁
自己发表的作品版权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签约了就会有一部分分给出版商。
网络小说跟纸质印刷出来的小说从著作权法保护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差别,只不过是创作者选择发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的产生是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就自动获得保护,不像专利一样去申请。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两方面:人身权与财产权。
(9)现在写网络小说作者都没版权了的吗扩展阅读
小说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 网络小说作品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取得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
㈩ 在网站上写小说,版权归作者还是网站,如果签约了是不是版权就不是作者的了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不是。网络只是一个平台站点。版权是你的,签约了只是他们负责营销,收益他们要分一部分,版权还是你的。若是你打算写小说,劝你在腾讯阅文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