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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莱特短篇小说手

发布时间: 2021-06-17 16:02:46

❶ 我以前看过一篇短篇小说名字想不起来了

三千年前,我是断岩上的一棵雪梅。只在冬末春初之季才能开出雪白的花朵,像冬天残留下的雪花,所以我叫残雪。那时我便跟着花仙学习法术。仙子对我说:“学习法术,心要静,不能有七情六欲。那样才可以修练成仙。”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只是乖巧的点头。
三千年后,我已经修炼成精灵,可以幻化成人形了,经常走出本尊{任何草木精灵,他原来的树身,才是他真正的灵魂所在,所以称为本尊}和山上的仙子~精灵一起。只是这几日,我不敢出去玩了,因为山下的人要到这里采集花种,尤其是我们这种有了灵气,开得格外艳丽的梅树。听别的精灵说,山下有一个庄园,那里的少主独爱梅,每日寒冬,都会派人到山上采几枝开的艳丽的梅花回去栽种。
其实我可以不用担心的,因为我在断岩上,即使开的再艳丽,人也不会冒生命危险把我采去。可是我还是不敢出去,何况花仙说过最好不要让那些人瞧见我们,于是我就一直待在本尊里,等待那些人走了再出来。
突然有一天,一个很沉的“东西”压在我身上,压得我喘不气。我知道得把它搬掉,要不然我也会被它压得摔下悬崖的。
当我走出本尊时,我很惊讶的发现我的本尊上挂着一个人,而且是一个俊美的男子,约莫二十出头,顾盼生辉的眉宇,俊逸过人。他身穿蓝色纱褂,藏青细丝背心,天生高人一等的气质。于是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把他背回了山顶。我不知道该怎么救他,只好趁着参爷爷睡熟时,偷偷的剪走他几根胡子。他最讨厌别人剪他的胡子,可是他的胡子是万年人参哩,拿来可以治病的。只是我们这些精灵都会自己给自己治疗,不要吃这些东西。
我把那些已经变成人参的胡子喂到他嘴里,这东西还真灵呢!他吃了后,身上的伤都好了。而且还醒了。
他惊讶的看着我,突然紧紧的拉住着我的手,问:“你是仙子吗?”
我有些害怕,使劲的摇头,他用他那空烛人世的锐眼,直盯着我,好象要把我看透,说:“你若不是仙子,怎会有这等貌美,而且我明明摔下悬崖了,怎么会毫发无伤的躺在这里呢?”
“你被梅树挡了,所以我才把你弄上来的。”我很小心的说,深怕他再问下去。我从没说过谎,害怕不小心把自己是精灵的事告诉他,还好他没再问了,只是说:“不是仙子也没关系,我叫萧中尘,你呢?”
“我叫残雪。”我老实的回答。
他轻轻的念着我我名字,“残雪,不好。我叫你雪儿吧,就这么决定了。”他还告诉我一个很大的秘密,他不是不小心摔下悬崖的,而是被他叔叔的儿子——萧白推下去的,说他是为了得到庄园的财业才加害于他的。
我听了有些害怕,原来人都是这么坏的,为了一些无关要紧的东西而加害别人。但是我并不觉得萧中尘坏,还觉得他很厉害,会很多东西,像什么舞剑,吟诗……
天快黑了,他说他得走了。我突然有些不舍。但我知道,他必须回家,否则他娘会很担心的,于是我把身上剩下了人参送给他,让他离开了。
他说他会再来的,于是我就经常站在山顶上等他。但他还是没来。直到有一天,一阵清脆的声音惊醒了我,我很好奇,便悄悄的走出本尊躲在石头后面看。我看见萧中尘和一个长得也很好看的男子。他们俩个拿着长长的银白色的东西,萧中尘说过,那叫剑,上次我看见过萧中尘拿着剑在手里挥舞着,他还教过我玩呢。
于是我叫着萧中尘,说我也想玩,突然那个男子用剑刺向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傻傻的站在那儿,就在剑将刺到我时,萧中尘冲了过来把我拉了过来,并且用剑刺向对方的心窝。那个男子死了,他问我有没有受伤,我说没有,他笑了,也倒下了。
我及时抱住他,发现他为了救我,自己竟被剑刺伤了,红色的血染红了他的衣襟。
我一直喊着他的名字,却怎么也得不到回应,我害怕起来了,我从来没像这样害怕过。突然我想到救他的办法了,虽然这可能会伤害我千年法力,我也不在乎了,因为我不想让他死。我用剑划开自己的手腕。放在他的嘴边,让血流进呀的嘴里。仙子说过我们精灵的血可以让人长寿,道行越高,血就业有灵力。但我们如果放的血太多,那我们修来的道行也会慢慢消失。
我看着他,他的伤口开始愈合了,苍白的脸也渐渐有了血色。而我却开始感到无力了,终于,他睁开了眼,看见我的手后很生气,连忙用布把我的手包好,他好象想到什么?看着自己开始愈合的伤口,惊讶的看着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觉得他眼中有着什么奇怪的东西,我说不上来那是什么。于是我告诉他,:“我是不会害你的,你不用害怕。我是断岩上的那棵雪梅,你看见过的。我有着千年的道行,所以可以变成人形。我真的不会害你的。”他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盯着我看。我知道我得离开了,眼泪一滴一滴往下掉。
他追了上来,从背后抱着我,说他不在乎我是人是妖,说他喜欢我,要娶我。我忍不住哭了,我答应他了。
我去找花仙,告诉她,我要嫁给中尘,花仙看着我,摇了摇头说:“既然你已动了凡心,我也没必要留你。若你嫁给他,离开山里的话,你就得把本尊带去,否则,你维持不了幻术的。”
我把这件事告诉中尘,我想叫几个精灵来帮我。可是他却背着我 ,自己一个人把梅树搬了上来,而且把树根保护得好好的,手都被岩石割破了。
我跟着他下山了。我从不知道山下也有许多好玩的、好吃的东西,中尘买了许多玩意和点心给我,逗我开心。
我来到了他家,也见到了他的爹娘。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很开心的对我笑着,因为中尘告诉他们,是我救了他。当他说要娶我时,他们脸上的笑容马上就消失了。他们也会变法术么?他们把我安置在客房,又把中尘叫了去。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只知道他的爹娘不喜欢我嫁给中尘。
一日,中尘出门办事去了,我一个人在后花园玩,一个丫环跑来告诉我说中尘的爹娘找我。我跟着她来到大厅。他们依然笑着脸,可是我觉得他们不是真的高兴。他们叫我坐下,问我住得好不好?我说挺好的,他们又问我家住何处,家里还有什么人?
我突然觉得中尘真是个聪明人,他说过如果他爹娘问我是哪儿人,家住何处时,只要回答说:“我自幼父母双亡,单身一人住在山上。”我还问他为什么要骗他爹娘,他没有回答我,只是说只要他喜欢我就行了。
我照着中尘的话回答,他们好象觉得我很可怜,叫下人端着一盘金子放在我面前。说:“这是一千两黄金,是答谢你救了中尘。中尘其实已有了婚姻,我们想帮中尘找一位门当户对的妻子,不过姑娘大可放心,我已帮姑娘买下了一栋雅楼,保姑娘以后衣食无忧。”
我终于听明白了些:“你们是要我离开这里吗?”
他的爹娘尴尬的笑了笑。“可我不能离开这儿。”一、我的本尊已经中在后园了,二、中尘说过不管他爹娘说什么都不能离开这儿。
“难道你想要萧家的全部财产不成。”萧老爷很生气的拍着桌子。
“世间怎么会有那么不要脸的女人。”萧夫人也开始骂。
正在这时,中尘走了进来,他拉着我的手说:“爹娘,若你们要再逼雪儿离开这里的话,那孩儿就和雪儿一起走。”他的爹娘很急,恨恨的瞪着我,无奈的点头了。
终于,我嫁给了他,我很开心,再也不想他爹娘讨厌我的事了,我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妖精了。
……
二年后,中臣依然对我很好,公公婆婆也不象以前那样讨厌我了,只是这几天婆婆经常问我些奇怪的问题,问我肚子有消息了吗?我不懂,她告诉我就好似怀孕的事。我知道一双男女成亲之后,就会怀孕生小孩。可是我是一个精灵,不是人,不会生小孩子,于是我告诉她我不能生小孩。她听了很生气说我是狐狸精,想害她萧家断子绝孙。
我把这件事告诉中尘,我说我不能生小孩,我害他断子绝孙了。
他笑着说,他不在意,反正他哥哥已经有了小孩,:哥哥?“我从来没听说过他有哥哥,他告诉我,他哥哥当年不满爹娘安排的亲事,负气离家出走,从此家里的人都没呀的音讯,只有中尘和呀哥哥有联系,说他在外面已经娶妻生子了,而且也快回来了。他要我先帮他哥哥保密,别告诉公公婆婆,听着他说他哥哥的事,见他笑得很开心,我也忘了难过。
这天,公公婆婆来找了我,对我说,萧家不可以断了香火,否则中尘会成为不孝子孙。所以他们想让中尘纳妾,不过他们想让我对中尘说。还说我一定要我说动中尘,否则就把我赶出去,再逼中尘娶一个妻子。还要我不准把今天的事告诉给中尘。
我不想被赶出去,只要我还能和中尘在一起。别的什么我都愿意,真的愿意。于是我对中尘说了纳妾的事,刚开始他很不高兴,叫我别想太多,可是我真的不想与他分开,我还是经常提起纳妾的事。
终于,他生气了,我从没看见过他生那么大的气,他说:“你就那么想把我推给别人吗?好,我成全你。”
我看着他逐渐远去的背影,滴滴的泪水有滚了下来,不是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在心里默默的喊着,我真的想把事实告诉他,可我不能说。
终于他纳了妾,我一个人坐在本尊下,听丫鬟们说那个小妾是一位官家小姐。听着外面敲锣打鼓的声音,真奇怪哦,中尘娶我的时候,他的爹娘说只要敬茶就可以了,原来纳妾会比较热闹些。
不知为什么自那次中尘和我吵架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而且丫鬟们也不太爱理睬我,我有时会听见他们在背后说我,说我在庄园只是占着少夫人的位置,说那个小妾迟早会代替我,还说要我乘早巴结那位新夫人。
渐渐的丫鬟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这座“雪尘阁”里,我不喜欢这样一个人待者,于是我就常一个人坐在本尊里看书,我忘了吃饭,因为我不知道到哪儿可以吃,以前都是丫鬟们送来的,我就这样过好几个月,因为我是妖精,我不会饿死。
我依然想往常一样在花园里看书,一天,一个打扮得十分妖艳的女人,来到我面前对我说:“死丫头,还不去干活,在这里偷懒。”我看着她,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她见我没动很生气,就动手打了我的脸,就在这时中尘来了,他好象看见我被打了,他也打了那个女人一巴掌,说她没资格打我,那个女人哭着跑掉了,中尘只是看了我一眼,也离开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女人是他的小妾,他不知道我是谁,因为没有人告诉她我是中尘的妻子。
隔了几日,有一个没见过的丫鬟端着饭送来给我,我觉得她好象很害怕我,一直很小心的盯着我吃饭,我感觉饭好象坏掉了,因为有点苦。我好象在哪儿尝过,我想起来了,这是一种叫“观音泪”的草药,那时我以为是小野果,采来吃,土地爷爷说那是毒药,人吃了会死的,我抬头不解的看着那丫鬟,她慌张地跑了,从此再也没见过她。也没人给我送饭了,我还是坐在本尊下看书。
今天我终于听到一件喜事,那个小妾怀孕了,公公婆婆一定会很高兴,我不知道中尘高不高兴,也我一直没见到他。
“持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每读到这句诗的时候都想哭,中尘曾念过这句诗,我问过他什么意思,他说他会用一辈子来解释给我听的。
一日,那个小妾来找我,说:“姐姐,我这几天肚子不舒服。”我叫她回房休息,她说:“我叫相士看过,他说是这棵梅树坏了这里的风水,才使我和孩子不舒服。”我问他该怎么样做,她说必须砍了它,否则她怕孩子保不住。
这是我的本尊,我不让她砍。于是她把中尘找了过来。我笑了,他终于见到他了,可是他好象很不高兴,冷冷的说:“让她砍。”我有些难过,或许……或许他忘了,我对他说:“这是我的本尊,把他砍了我没法活了。”他说:“只不过是一棵树,如果你要的话,后园的梅树任你挑。”
我问他:“你爱我么?”丫鬟们都说他不爱我了,只是耍我,我不懂,我想让他亲口告诉我。
他没回答,甚至看也不看我一眼。
我心凉了。
“你砍吧,不过我要你看着这棵梅树被砍。”
他答应了,叫丫鬟去叫园丁,那个小妾在那里笑,我觉得她笑得一点都不好看。我拿出一支玉笛,吹了起来,这是竹哥哥送给我的。雪梅树上的花卉开始落了下来,就像下雪一样,好美,那个园丁来了,梅树上的梅花都掉光了。
中尘看着落下的梅花,惊讶的看着我,我只是笑了笑。我的本尊不大,我想一刀就够了。
终于刀落在树干上,梅树断了,我也倒下了。我很痛,血一口一口的往外直吐,那个小妾吓晕了,园丁跑了。中尘冲到我面前,他很焦急的抱着我,大声叫着:“雪儿,血儿,你怎么了?”
我依然在笑,是在笑自己的傻,还是在笑自己的痴呢?我说:“你不爱我,当初为什么要骗我呢?”
中尘好象被什么击中了神经。
他哭了,“我没骗你,我爱你,我只是气你把我推给别人。”
我告诉他,说我也没办法,我不是人,不能生孩子……
他叫我别说话,要我一点要撑下去,他带我去找大夫。
我叫他别走,我问他:“你说过要告诉我‘持子之手,与子皆老’的意思的”
“就是牵着你的手到白头的意思。”
“树断魂散是我的命,我已经满意了!”
终于我笑着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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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之明》 纪伯伦
贝鲁特。
一个细雨蒙蒙的夜晚,赛里姆坐在写字台前,台上放着许多古书和纸。
赛里姆正在读一篇哲学通信,那是苏格拉底示意门生柏拉图要有“自知之明”的一篇文章。
赛里姆边细读文中那些珍贵字句,边回忆哲学家及导师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他发现,西方思想家无不坚守苏格拉底的思想,东方学者也都遵循苏格拉底的教诲。读着想着……赛里姆的思想完全沉浸在了“自知之明”题目中,禁不住突然站起来,伸展双臂,高声喊道:
“是的,是的!自知之明乃各门学问之母!我嘛,应该知道自己。我完全了解自己。了解我的个性,细微入里,我理当揭开我心灵的幕帘,除去心灵深处的饰物,同时阐明:我的精神存在的意义在于物质存在,物质存在的秘密在于精神存在。”
赛里姆侃侃而谈,激情洋溢,异乎寻常,双目间燃烧着渴求自知的火炬。之后,他走进隔壁房间,塑像似的站在上顶天花板、下到地面的巨大玻璃镜前,留神观看自己的身影,仔细端详自己的面容,看过自己的头形,又照自己的整个形体-…
就这样,赛里姆站了半个钟头,仿佛永恒观念已将宏伟思想降予他,使他凭借其力量,足以明察自己的灵魂深处,令其内心各个角落充满光明。接着,他从容不迫地张开口,自言自语说:
“我身材矮小;拿破仑、雨果也都是小个子。
“我的前额狭窄;苏格拉底、斯宾诺莎也都是窄额头。
“我的前顶光秃;莎士比亚也有个光秃前顶。
“我的鼻子大,且有个弯儿;赛凡鲁拉、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都生着鹰钩鼻。
“我有眼病;使徒保罗和尼采亦均有眼疾。
“我的嘴大,下唇前凸;西塞罗和路易十四也都是大嘴凸唇。
“我的脖子粗;翰尼巴勒、迈尔盖斯·安东尼奥也是粗脖子。
“我的耳朵长且外凸;拜伦、塞万提斯也都生着一对扇风耳。
“我颧骨凸出,面颊下凹;拉菲特、林肯也是这样。
“我的两个肩膀不一般平,而是一高一低;奥比塔、艾迪布·伊斯哈格亦如此。“我手掌粗大,手指短小;佩利科、但丁也是这样。
“总而言之,我体态瘦弱,就像大多数思想家那样,因劳心而累垮了躯体。奇怪的是,我像巴尔扎克一样,写作或阅读时,身边总放着咖啡壶。此外,我像托尔斯泰和马克西姆·高尔基,喜与平民交往。
“我一两天才洗一次手脸;贝多芬、沃尔特和泰曼,都有这种习惯。奇妙的是,我像薄伽丘和伦勃朗,喜欢探听女人的消息,希望知道她们在丈夫不在家时的所作所为。
“我馋酒,堪与诺亚、艾卜·努瓦斯、德彪西和马尔罗相比;我贪食美味,可与彼得大帝和白什尔·舍哈比国王并论。”
赛里姆先生沉默片刻,然后用指尖摸着脑门,又说道:
“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际情况!古今伟人的特质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一个具有这样优点的青年人,必定能在这个世界上干出一番伟大事业。
“自知之明乃格言之首。今夜,我已经了解自己。自今夜始,我将开始一项伟大的工作;那是这个世界启示我的,并给我的灵魂注入了各种不同因素。我曾陪伴过人类的若干伟人,自诺亚至苏格拉底、薄伽丘及艾哈迈德·法里斯·舍德亚格。我不知道我将开始的那项伟大工作是什么。但是,像我这样一个集物质与精神于一身的人,确乎是日夜所创造的奇迹。我已经了解自己。是的!凭安拉起誓,我已充分知道自己。愿我的灵魂长在,个性永存,宇宙久在,直至我的大业告成。”
赛里姆先生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人的外观挂在他那丑陋的面孔上,他边走边动,用猫叫声混杂着骨头碰撞的音调,重复着艾布·阿拉的诗句:
纵然仅留下我一个人,
也要创出空前的奇迹。
一个时辰过后,我们这位朋友身裹褴褛衣衫,躺在他那张破床上睡着了,鼾声如雷,响彻天空;那响声与其说像人打呼噜,不如说更像石磨轰鸣。

❺ 以前看过一篇短篇小说现在不知道叫啥名了。

永恒重生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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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
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 “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
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
“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
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 她。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
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 “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 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霎了霎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
“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泪。

被逼戒酒
老爸每天晚上喜欢喝点儿酒,虽然酒量不大,但他很少贪杯。上个星期,我买了两瓶好酒带回家孝敬老爸。
进了客厅,见老爸正躺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忙把酒往桌上一放,说:“爸,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老爸一听,抬起头来,见是我,兴奋地丢下报纸跑到桌前,啧啧称赞:“不错,好酒,可惜啊!”我忙问:“可惜什么?”老爸苦笑着说:“我已经戒酒了。”我惊讶地问:“什么?戒酒了?你是什么时候戒的酒呀?”老爸不紧不慢地说:“我已经戒了好几个月了。”
我警惕起来:“你怎么会想到戒酒呢?是不是身体不好,医生不允许你喝了?”老爸说:“哪儿啊,还不是你老妈给逼的,她把我灌醉好几回了。”
我一听,嬉笑道:“老夫老妻了,灌你酒干吗?”老爸一听,气哼哼地说:“你妈把我灌醉了,还不是想套我的私房钱藏在哪儿,害得我的钱全部充公了。为了不上你老妈的当,没办法,我只好忍痛戒酒了。”

失 算
家里热水器坏了,朋友来喝茶,俺随口说了一下,顺便问问各家都用什么牌子热水器,性价比怎样。
大家七嘴八舌,有主修派,有主购派。
俺属主购派。机器已过保修期,请人来修,上门费、开机费、零件费,开支可观,且不敢保证修后能用多久。不如新买踏实。
李君却不插话,此时他与俺儿子俩人只顾低头喝茶。俺也懒得理他们。
趁我们说得热闹,李君使个眼色,俺儿子起身,两人去了儿子的房间。
片刻,俩人回来,儿子说,他们愿意承接修理。
笑话,他们愿意,俺还信不过哩!
俺呵斥儿子,让他去做功课。
见俺儿子败下阵,李君出马。此人经商有道,最擅洽商谈判。
他提出以50元购买旧淋浴器,修好后,俺若愿意,以300元购回,不愿意,他们自行处理。
大家认为可行,俺也觉得不吃亏,便同意了。他要签约,俺笑他小题大做,煞有介事,没搭理。
次日晚,李君换了随意衣衫,自带工具来到我家,与儿子卸下热水器,在屋里鼓捣。
俺在儿子门口观望,一个拆卸,一个递工具,煞有介事,竟当俺是空气,看都不看一眼,嘁!
约半小时,李君拎着拆下的配件准备离开。临走,俩人磨叽,让俺先付费,说总不能让他们垫钱买零件。俺听听有些道理,又被他们纠缠不过,竟掏钱付费了。
李君离开后,俺想想不对,明明该他们先付俺50元嘛。
电话追过去,李君说正开车,不便多说,让俺看看合同。
合同?见鬼,哪有合同!然而,是俺自己拒签合同的。
第二天,李君来得早,儿子还没放学。他便钻到屋里干起来。
俺才知道,动辄千余元、几千元的热水器,构造、原理竟如此简单。桶内不过一根电热棒,一根镁棒,一个控温电阻,一根导水管,再无其他。李君所做的,只是拆下电热棒、镁棒、控温电阻,照原样买回新的再装上。不拆不知道,一拆方知此物十分暴利。
儿子不在,李君这家伙再不能当俺是空气,打电筒、递工具倒在其次,若俺不施援手,他一人断无法将热水器挂回墙上。
侍弄停当,通电,上水,几分钟后水已温热了。
俺问配件花了多少钱,李君说,多少钱与你无关,这是我们施工方的事。
俺忙说,俺没别的意思,只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有多少利润。
李君说派别人买的配件,还没算账。俺便没多想。
留他吃晚饭,李君说晚上有约会,可却耗着不走。
终于,儿子回来了,俩人眉飞色舞,好不兴奋。
李君掏出200元,给儿子100,说,工钱,你100,我100。俩人击掌相庆。
简直没有天理!
俺干得一点不比儿子少,只比他多,分工钱岂能没俺的份,反了他们了!
李君很轻慢地将一张20元的扔给俺,说,这是你的。配件一共花了83,还多给你3块。
士可杀不可辱!俺把钱摔还他,要他们偿付应付的50元。
李君竟不认账,说:合同呢?按合同来。这是你一贯藐视合同的代价。”

偷手机的年轻人
傍晚,在一个规模不大的快餐店里,总共有三个食客: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还有我。或许是因为食客不多的缘故,店里的照明灯没有完全打开,所以显得有些昏暗。我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独自小酌,年轻人则手捧一碗炸酱面,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与老人相邻。
我发现,年轻人的注意力似乎不在面上,因为他眼睛的余光,一刻都未曾离开过老人放在桌边的手机。
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我看到,当那个老人再次侧身点烟的时候,年轻人的手快速而敏捷地伸向手机,并最终将手机装进他上衣的口袋里,然后试图离开。
老人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立即平定下来,环顾四周。
这时候年轻人已经在伸手开门,老人也似乎明白了什么,他马上站立起来,走向门口的年轻人。
我很替老人担心。我认为,以他的年老体衰,很难对付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
没想到,老人却说:“小伙子,请你等一下。”
年轻人一愣:“怎么了?”
“是这样,昨天是我七十岁的生日,我女儿送给我一部手机,虽然我并不喜欢它,可那毕竟是女儿的一番孝心。我刚才就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可是现在它却不见了,我想它肯定是被我不小心碰到了地上。我的眼花得厉害,再说弯腰对我来说也不是件太容易的事,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找一下?”
年轻人刚才紧张的表情消失了,他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对老人说:“哦,您别着急,我来帮您找找看。”
年轻人弯下腰去,沿着老人的桌子转了一圈,再转了一圈,然后把手机递过来:“老人家,您看,是不是这个?”
老人紧紧握住年轻人的手,激动地说:“谢谢!谢谢你!真是不错的小伙子,你可以走了。”
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待年轻人走远之后,我过去对老人说:“您本来已经确定手机就是他偷的,为什么不报警?”
老人说:“虽然报警同样能够找回手机,但是我在找回手机的同时,也将失去一种比手机要宝贵千倍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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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❽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 剥皮刑犯的手

这是个生活上 的问题,

❾ 推荐一些比较经典的短篇侦探小说

那么我推荐些日系推理短篇给你吧,至少本人觉得不错。
一、小栗虫太郎的《完全犯罪》,故事发生在中国,我很喜欢里面的那个苗族军官。还有里面收录的其他短篇都不错,至少超级诡异;
二、大孤圭吉的《银座幽灵》,一本书共22个短篇,我完全被作者那最纯粹的本格推理之风所深深折服了;
三、海野十三的《三个人的双胞胎》,一句话:“科学的谋杀、瑰丽的奇想”。
四、梦野久作的 《日本推理名作选》,本书收录十余则变格派大师梦野久作的精采短篇,其中〈妖鼓〉为其成名作。一具音色阴沈、具有百年历史的奇鼓,始於一则幽怨诅咒,相传闻者皆死!身为制鼓名人后代的音丸九弥,彷佛受到传闻的魅惑,一步步走向咒怨砌成的死亡之井。情节融合了现实与虚幻的元素,在解谜之余,令人惊叹人性的幽黯离常远比事件本身更加曲折难解。

至于另类刺激的经典短篇侦探小说,个人推荐:

一、《亚森·罗宾探案集》,亚森罗宾既是一位可与福尔摩斯齐名的神探,又是一位具有强烈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侠盗”,书中每个故事情节诡异奇特,惊险刺激,常常令人不忍释卷。

二、《纽约三部曲》,《玻璃城》、《幽灵》、《锁闭的房间》被称为纽约三部曲。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而是通过营造哥特式的紧张气氛,一个又一个悬念来诱使读者与之一起踏上追寻身份和存在意义的心灵之旅。

三、《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不是侦探小说,而是短篇悬念故事,书中的短篇故事绝大多数以人的紧张、焦虑、窥探、恐惧等为叙事主题,设置悬念,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令人拍案叫绝。

拒绝拷贝贴,手打真功夫。另外推理小说和短篇侦探小说是不同的,但两者本人都给楼主推荐了,而且以上推荐的小说本人全部都买书看过,现在这些书也在本人的书柜里收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