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永远的那一天 作文
那一天,你16岁,还是一个黄毛小丫头,你就成了全国冠军
那一天,你17岁,依旧是那副清纯可爱的样子,你就成了世界冠军
那一天,你18岁,北国皑皑的白雪中,你圆了你亚洲冠军的梦
那一天,那一天,多少个那一天里,你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你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你一次又一次的梦想着冬奥会…………
那一天,你20岁,可那一天,你哭了,如此伤心,如此娇弱……
其实,我知道,大家都知道,你已经很努力了,这一切真的不该怪你!
四年里的每一天,你都在长大,昔日的稚气成了今日的美丽
那一天,你还是离金牌咫尺天涯,但你的大度,你的宽容,你的善良足以展现你的美丽……
也许再有一个那一天,你会离开这洁白的冰面,可你的美丽的影子却深深的嵌在了冰上,更加冰清玉洁……
爱你,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那一天,你让我骄傲,你让我自豪,你更让我感动!!!
那一天,我深深爱上你??纯洁的冰上天使!那一天,那一天,永远的那一天,I‘llalwaysloveyou!
Ⅱ 《天行医尊》小说最新章节大结局全文免费阅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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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小说阮陈恩静大结局
“去年生日,她装病让你走。今年生日,她装病不成,便跑来家里闹,为什么?就是想让我知道,即使她做了这么荒唐的事,你依旧会包容。”
“看,你果然只是遣她回酒店,现在还是在酒店。”
“可我到了这个年纪,竟还抱有不现实的幻想。是我太蠢钝了。”
“所以,阮先生……再见吧。”
她拿起包,款款起身,背脊笔直得如同新婚那一晚,可她的阮先生是不会再抱住她,说“你是阮太太”了。
两人的离婚遭到了阮妈妈的强烈反对,老太太向来最疼恩静:“人是你带来香港的,即使你要离婚去娶那个女人,我这当妈的也要把她留在家里,等着你被判重婚罪!”
恩静啼笑皆非,而东廷始终没有告诉阮妈,说离婚是恩静的主意。
所以即使两人早已经找上了我——是,我是一名律师——可离婚手续还是在我手中拖了好几年。直到那一天——
大雨滂沱得仿佛想淹掉香港的那一天,我和恩静约在闽南餐厅里,听到她说:“我为他守身二十年,今有人爱我,诚心待我,就让我随他去吧。”
这女子为了让阮妈点头,竟然说,她已经喜欢上别人了。
可几年下来,阮陈恩静是什么人我还会不知道吗?“阮太太,真的是你先喜欢上别人的吗?”
她还是笑得那么沉静地:“这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台上老戏子悠悠地拂着琵琶,调着嗓:“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
哀婉曲调如泣如诉,我走出餐厅。
没想到阮东廷已经等在外面。
他领我至马路对面,沉默良久后,说:“刘律师,我想在协议书里添一条要求:我手头百分六十的财产,都会在离婚后拔至我太太名下。”
“她不会同意的……”
“想办法让她同意,”他顿了下,大雨如注,泼在伞上,衬得他的声音那么寂寥,阮东廷说:“这是我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原来,这对夫妇能为彼此做的最后一件事,竟是如此不同。世间情感那么多,可归根结底也不过两种,一是你投我桃我报予李;二是你赠我琼浆,我还你泪光。
雨还在下,身影颀长的男子怀揣着十二年回忆——“你还记得是什么时候认识恩静的吗?”他第一次来律师楼时,我问过他。阮东廷说:“记得,1987年,阿陈过世,她为了掩护我和秋霜,嫁给了我。”
我笑了,终于知道为什么恩静说“他一直都输给我”——是,她认识他于1979年,而他认识她,于1987年。那漫长的八年时光,他从来也不知道,原来有一名女子,他曾说过要回来娶她的女子,在天海之间日夜思念着他。
可我没有纠正阮东廷。雨还在下,从二十年前下到二十年后,还在下。
人人都说,阮氏夫妇举案齐眉二十载,室内女子却说,阮先生,我为你守身二十年——漫漫二十年人生,从始至终,原来,她只叫他“阮先生”。
这就是“阮陈恩静”的一生了。没有太多悲喜,只是沉静,温婉,默默守候,如餐厅里的南音绕入大雨中,如1979年那晚,如1983年那晚,如1987年那晚。
雨落大海,点滴至天明。
Ⅳ 《变成你的那一天》大结局是什么
《变成你的那一天》大结局:
江熠送余声声回家,告诉她,他们以后不会互换了。原来李珍靠自己在科研界的人脉找到好几个专家帮忙研究互换原因,终于找到了答案—是颗行星靠近地球影响了磁场。
现在那颗行星已经远离地球,江熠和余声声以后都不会可换了。江熠表示他在访谈里说的那个想要追求的女朋友就是余声声,希望她能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开始。余声声心里有点乱,并没有答复。
角色介绍
1、江熠演员张新成
当红男团小宇宙的队长,外人眼中的高冷男神,私底下是一个古板的养生宅男。
2、余声声演员梁洁
娱乐公众号记者,幸福家庭长得普通女生,乐观外向,善于观察分析,心思细腻。
3、沈泊青演员赵志伟
外科医生,英俊帅气,为人体贴绅士,余声声高中时期的学长和暗恋对象,一直喜欢着她。
4、佟婳演员王薇
娱乐公众号记者,性格直率,做事干练,有很多奇怪的人脉,余声声的大学舍友,也是她最好的闺蜜。
Ⅳ 饶雪漫大结局番外篇
Chapter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感觉其实不错。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讲,不讲?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以后告诉你。”他说。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她跑去叫来了他。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我不去。”我说。“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我陪你下棋。”他说。“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采采一点儿都不怕。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只要爱,不想其他。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Ⅵ 斗罗大陆四终极之战最新章节是哪一章
《斗罗大陆》四终极之战最新章节是第18章。
Ⅶ 有部小小说,我只记得部分情节了,主角是个中学女生,主角失去了一天记忆,故事是在女主失去的那一天的第
那这个故事太离谱了不肯呢个吧
Ⅷ 求《独占帝王心:弃妃不承欢》全本小说至大结局
&app=zd 内容预览第一章亡国妃(1) 风和,日曜,桃花碎,丽影憧。 金碧辉煌的南越宫墙内,阅不尽的,是繁华依旧,赏不尽的,是歌舞依旧,而你,我的夫君,是这里的天,是宫内所有女子,曲意逢迎,百般邀恩的帝王。 我是你的丽妃,空担了这一个“丽”字,我们之间,更象是一场政治的联姻。 你的母后,南越最传奇的太后,姬颜,为了将你推上皇位,联合我的父亲,南越上卿澹台谨,将嫡后所生的皇太女青阳霓岫送往西周和亲,从那一天起,你,青阳慎远,理所当然地,成了南越的太子。 因为,南越继承皇位,不以男女论尊卑,仅是嫡系为尊。嫡后是先皇的第一任皇后,而,你的母后,仅是先皇第二任的继后。 顺理成章,在先帝崩后,你登基为皇。 十五年后,我十三岁那年,终于被你迎进宫,成为你的妃,你赐给我“丽”做封号,居冼玉宫。 我知道,自己的美丽并不输给你的母后,南越第一美人,姬颜。 可,初次侍寝那日,当我忐忑不安地在龙榻上终于等到姗姗来迟的你,你眸底袭过的清冷,深深刺痛了我,原来,我的娇美姿容在你的眼中,只不过化为你唇边的一抹哂笑。 那一晚,你并未临幸我,甚至,在以后的两年中,我都未曾真正成为你的女人。 渐渐习惯被你忽视,被你冷落,在这宫中,过着静默如水的日子。 我时常站在冼玉宫雕着芍药花的亭台上,遥望着你,那么柔情脉脉地,望着你的皇后,西周淑华公主嬴曲裳。 那一刻,我没有悲伤,也没有怨恨,更加没有嫉妒,只是,淡漠地以为,会在这深宫内蹉跎掉我最美好的岁月。 但,我人生的转折,还是在战火硝烟中,悄然地到来。 那一日,西周攻破南越的都城,我站在冼玉宫的亭台上,看到前面的宫门处,火光烧亮了本已是黄昏的都城,炮轰隆隆中,曾经,金碧辉煌的柱子,大殿,珠帘,一夕间,化为废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