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草原上的河流刘庆邦阅读答案
刘庆邦:草原上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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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看过大江、大海、大河,却一直没有看过草原上的河流。我只在电影、电视和画报上看见过草原之河,那些景象多是远景,或鸟瞰之景。在我的印象里,草原上的河流蜿蜒飘逸,犹如在绿色的草原上随意挥舞的银绸,煞是漂亮动人。这样的印象,是别人经过加工后传递给我的,并不是我走到河边亲眼所见。别 人的传递也有好处,它起码起到了一个宣传作用,不断提示着我对草原河流的向往。我想,如果有机会,能近距离地感受一下草原上的河流就好了。
机会来了,夏天,我来到呼伦贝尔大草原,终于见到了流淌在草原上的河流。那里的主要河流有伊敏河、海拉尔河,还有额尔古纳河等。更多的是分布在 草原各处名不见经传的支流。如同人体上的毛细血管,草原铺展到哪里,哪里就有流淌不息的支流。水的源头有的来自大兴安岭溶化的冰雪,有的是上天赐予的雨水,还有的是地底涌出来的清泉。与南方的河流相比,草原上的河流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自由。左手一指是河流,右手一指是河流,它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想流到哪里都可以。我看见一条河流,河面闪着鳞片样的光点,正淙淙地从眼前流过。我刚要和它打一个招呼,说一声再见,它有些调皮似的,绕一个弯子,又调头 回来了。它仿佛眨着眼睛对我说:朋友,我没有走,我在这儿呢!
在河流臂弯环绕的地方,是一片片绿洲。由于河水的滋润,明水的衬托,绿洲上的草长得更茂盛,绿得更深沉。有羊群涉过水流,到洲子上吃草去了。白色的羊群对绿洲有所点化似的,使绿洲好像顿时变成了一幅生动的油画。
而南方的河流被高高的堤坝规约着,只能在固定的河道里流淌。洪水袭来,它一旦溃堤,就会造成灾难。草原是不怕的,草原随时敞开辽阔的胸怀,不管有多少水,它都可以接纳。水大的时候,顶多把草原淹没就是了。但水一退下去,草原很快就会恢复它绿的本色。绿色的草原上除了会增加一些水流,还会留下一些 湖泊和众多的水泡子。从高处往下看,那些湖泊和水泡子宛如散落在草原上的颗颗明珠。
在一处坐落着被称为亚洲第一敖包的草原上,我见几个牧民坐在河边的草坡上喝酒,走过去和他们攀谈了几句。通过攀谈得知,他们四个是一家人,父亲和儿子,婆婆和儿媳。在羊圈里剪羊毛告一段落,他们就带上羊肉和酒,坐在松软的草地上喝酒。他们没有带酒杯,就那么人嘴对着瓶嘴喝。他们四个都会喝,父亲喝一口,把酒瓶递给儿子;婆婆喝一口,把酒瓶递给儿媳。他们邀我也喝一点,我说谢谢,我们一会儿到蒙古包里去喝。我问他们河水深不深,能不能下水游泳?小伙子答话,说水不深,天热时可以到河里游一游。正说着,我看见三匹马从对岸走来,轻车熟路般地下到河里。河水只没过了它们的膝盖,连肚皮都没湿到。马儿下到河里并不是都喝水,有的在河里走来走去,像是把河水当成了镜子,在对着“镜子”把自己的面容照一照。我又问他们,河里有没有鱼?小伙子说:鱼当然有,河里有鲫鱼、鲇鱼、鲤子,还有当地特有的老头儿鱼。老头儿鱼最好吃。那么,月光下的河流是什么样子呢?小伙子笑了,说月亮一出来,满河都是月亮,可以在漂满 月亮的河边唱长调。
又来到一条小河边,我看见河两边的湿地上开着一簇簇白色的花朵。草原上的野花自然很多,数不胜数。红色的是萨日朗,紫色的是野苜蓿,明黄的是野罂粟,蓝色的是勿忘我。这种白色的花朵是什么花呢?我正要趋近观察一番,不对呀,花朵怎么会飞呢?再一看,原来不是花朵,是聚集在一起的蝴蝶。蝴蝶是乳白 色,翅膀上长着黑色的条纹,一片蝴蝶至少有上百只。蝴蝶们就那么吸附一样趴在地上,个别蝴蝶飞走了,很快又有后来者加入进去。这么多蝴蝶聚在一起干什么 呢?同行的朋友们纷纷做出猜测,有人说蝴蝶在开会,有人说蝴蝶在谈恋爱,还有人说蝴蝶在产卵。蝴蝶们不说话,它们旁若无人似的,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我想和蝴蝶做一点游戏,往蝴蝶群中撩了一点水。这条小河里的水很凉,也很清澈,像是从地底涌出的泉水汇聚而成。水珠落在蝴蝶身上,蝴蝶像是有些吃惊,纷纷飞扬起来。一时间,纷飞的蝴蝶显得有些缭乱,水边犹如开满了长翅膀的白花。蝶纷纷,“花”纷纷,人也纷纷,朋友们纷纷拿出手机,拍下这难得的画面。
这样清的水应该可以喝。我以手代勺,舀起一些水尝了一口。果然,清冽的泉水有着甘甜的味道。
倘若是我一个人独行,我会毫不犹豫地下到河里去,尽情地把泉水享受一下。因是集体出行,我只能和小河告别,眼睁睁地看着河水曲曲折折地流向远方,远方。
我该怎样描绘草原上的河流呢?我拿什么概括它呢?升华它呢?平日里,我对自己的文字能力还是有些自信的,可面对草原上的道道河流,我感到有些无能,甚至有些发愁。直到有一天晚上,我们来到被誉为长调之乡的新巴尔虎左旗,听了蒙古长调歌手的演唱,感动得热泪盈眶之余,我才突然想到,有了,我终于找到和草原上的河流相对应的东西了,这就是悠远、自由、苍茫、忧伤的蒙古长调啊!长调的婉转对应河流的蜿蜒,长调的起伏对应河流的波浪,长调的悠远对应河流的不息,长调的颤音对应河流的浪花……我不知道是草原上的河流孕育了蒙古长调,还是蒙古长调升华了河流,反正从此之后,我会把长调与河流联系起来,不管在 哪里,只要一听到动人情肠的蒙古长调,我都会想起草原上的河流
答案
1.紧张,宽慰
2.表达了作者誓要将日扩赶出中国的决心。
3.坚信国民党反动派必将失败,坚信中国共产党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4.表达了作者对革命胜利的殷切希望与必胜信心。
5.勿忘国耻,创造辉煌。
『贰』 野生鱼刘庆邦阅读真题
有些语言极为精辟,是至理名言,至今是成语、格言、座右铭。如:“天长地久”(七章)、“上善若水”(八章)、“少私寡欲”(十九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七十八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四十六章)。有的原句,今已演变为警句,广泛流传。如:“功成,名遂,身退”(九章),现为“功成身退”;“知其白,守其黑”(二十八章),现为“知白守黑”;“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四十五章),现演变出“大智若愚”;“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七十三章),现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知足之足,常足矣”(四十六章),现为“知足常乐”;“宠辱若惊”(十三章),现为“宠辱不惊”。
『叁』 刘庆邦的在夜晚的麦田里独行这篇文章结尾插入一段姑娘送鞋的恋爱故事,试分析这样安排的妙处.
作家在后记里写“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作家的内疚与忏悔弥补不了对一个纯洁、痴情女孩的伤害,这份痛会永存其心间无法抹去。读刘庆邦的短篇小说《鞋》,感受到的是守明的幽绵的情思、浓郁的哀伤。
后记里充满了内疚与忏悔之意,但更明显地体现了男性的主权地位,这更加深了守明爱情的悲凉与哀伤,使这一爱情悲剧的色彩便赫然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肆』 刘庆邦《鞋》的原文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姑娘家一定亲,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这个说法守明还不习惯,她觉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让人害羞,还让人害怕。她在心里把未婚夫称作“那个人”,或遵从当地的传统叫法,把未婚夫称为哪哪庄的。那个人的庄子离她们的庄子不远,从那个人的庄子出来,跨过一座高桥,往南一拐,再走过一座平桥,就到了她的庄。两个村庄同属一个大队,大队部设在她的庄。 那个家里托媒人把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有灯心绒、春风呢、蓝卡其、月白府绸,还有一块石榴红的大方巾。那时他们那里还很穷,不兴买成衣,这几样东西就是最好的。听说媒人来送彩礼,守明吓得赶紧躲进里间屋去了,手捂胸口,大气都不敢出。母亲替女儿把东西收下了。母亲倒不客气。 媒人一走,母亲就把那包用红方巾包着的东西原封不动地端给了女儿,母亲眼睛弯弯的,饱含着掩饰不住的笑意,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对于婆家这两个字眼儿;守明听来也很生分,特别是经母亲那么一说,她觉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娇中带点抗议地叫了一长声妈,说:“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母亲说:“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着给你妹妹做嫁妆。”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来就叫出了那个人的名字,说她才不要那个人的破东西呢,她要把那个人的东西退回去,就说姐嫌礼轻,要送就重重地来。 “再胡说我撕你的嘴!”守明这才把东西从母亲手里接过来了。她有些生妹妹的气,生气不是因为妹妹说的礼轻礼重的话,而是妹妹叫了那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里藏着,她小心翼翼,自己从来舍不得叫。妹妹不知从哪里听说的,没大没小,无尊无重,张口就叫出来了。仿佛那个名字已与她的心有了某种连结,妹妹猛丁一叫,带动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训妹妹一顿,让妹妹记住那个名字不是哪个小丫头片子都能随便叫的,想到妹妹是个心直口快的,说话从来没遮拦,说不定又会说出什么造次话来,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东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过来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么好东西。 姐姐对她当然没好气,她说:“哪有好东西,都是破东西。” 妹妹嬉皮笑脸,说刚才是跟姐姐说着玩儿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连碰都不让妹妹碰,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上锁了。 妹妹被闪了手,觉得面子也闪了,脸上有些下不来,她翻下脸子,把姐姐一指说:“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这家了!” “我走不走你说了不算,你走我还不走人呢。” “谁要走谁不是人!”
『伍』 刘庆邦的社会影响
在刘庆邦的写作中,一半是煤矿,一半是乡土。他的中篇小说《平原上的歌谣》获得了《人民文学》颁发的一个奖,但没有引起评论界足够的重视。刘庆邦亲历过饥荒,河南饥荒很严重,死了很多人,饿得头大脖子粗,他本人就吃过柿树皮,说是很硬。至于写这个题材的契机,刘庆邦表示,要让民族保留历史记忆,不要这么早就遗忘这些惨痛教训,一个民族要是失去了记忆,那是非常悲哀的,作家有这个责任,如果不能承担起这个责任,则愧对作家这一称号。而历史记录毕竟是粗线条的,新闻报道也有可能虚假,只有文学作品的表现是准确的,是细节化的,也更可信。“我每年都要回家,那不叫深入生活,那是回家啊!如果硬要那么说的话,那叫深入到家了。一个作家如果是从农村出来的话,那么最好的深入生活的方式就是回家。”事实上,刘庆邦本人并不愿意承认《红煤》是煤矿题材小说,他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想像力才是作家最基本的生产力,小说的故事是在没有故事的地方写故事,是在故事的尽头开始小说的故事。”
刘庆邦写过一个小说叫《玉字》,王安忆曾在讲课时,引来作为“什么是小说”的一个例证。小说的故事是他从母亲那里听来的,就发生在临村:姑娘和奶奶一起去看电影,天黑,被两个人拉到高粱地强暴,姑娘回家后不吃不喝想死,结果就病了,后来就真的死了。“其实她知道施暴的人是谁,但就是不敢说,于是我的小说构思开始了,我设计姑娘当时闻到了那两个人身上的膻味,回想起以前有人给她介绍过一个杀羊的,她没答应。她于是开始向杀羊的复仇,她起来吃饭了,说不想死了,并主动嫁给了那个男人,随后采取了一系列复仇,向两个凶手复仇。王安忆说,本来一个受气包,现在变成了复仇女神。”这就是生活通过逻辑力量,变成了小说。刘庆邦“短篇王”的称呼并非白来,另外,青年导演李扬借他的《神木》拍了电影《盲井》,也曾为他赢得了更大的声誉。这电影震撼了不少人,但作为原著作者的刘庆邦却并不完全买账,他最不满意的,是电影的结局,“电影的结局毁了我的理想设计,我很看重那个高中生心底的纯洁,我跟导演交流过,但他也许不在乎我的意见。在小说里,那孩子其实找过一个小姐,但后来就没联系了,然而电影并非如此,电影中导演让小姐给孩子家中寄钱,会暴露出可以破案的线索,电影的逻辑不严谨。”
在所有发表过的作品中,刘庆邦个人偏爱的故事不是《神木》,而是《响器》(发表于《人民文学》)。所谓“响器”,就是唢呐那一套家伙,故事讲一个姑娘,看人家办丧事听到唢呐,生命深处受到民间音乐的感动,于是跟着人家想学唢呐,但家人反对,还把她关起来,但她宁可不吃饭,也坚持要学,最后她吹的唢呐异常惊心动魄。刘庆邦说,“这里面,故事可能不再重要,重要的反是味道,是音乐的自然性。看这个小说,好比你看到一棵树,你只看到满树繁花,而不在意枝干。我的观点是,每个人都是一个响器,都渴望发出自己最‘惊心动魄’的声音,而我的作品就是我的响器。”
刘庆邦,中国作家中的“异数”,多年来坚持以“人与自然”为母题进行着现实主义写作。其作品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乡土和矿区两大题材,这是通向他记忆深处两条幽深的隧道,一条被他命名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另一条则沿着相反的方向延伸,被命名为“人与自然的抗争。”1978年,刘庆邦来到北京,开始了崭新的城市生活,如今已经过去28年,但他身上,依然保持着明显的农民生活习性——他喜欢在家里种豆芽,并为此感到自豪,“我经常回老家,每次都带回来刚收的新绿豆,这是我绿豆种得好的秘诀”。 刘庆邦是个“城里人”,却极其熟悉乡村和煤矿生活,原因在于他每年都要选择去矿山小住,除了西藏煤矿,全国大小煤矿如今几乎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他的新长篇《红煤》一经问世,立刻得到众多读者的关注,甚至在我们采访时他还收到一个陌生读者的短信,对方说自己刚刚一口气读完了《红煤》。“一口气”,放下电话,刘庆邦笑笑,“我倒不觉得这是好事儿。”他对此的解释是,“我对作品的最高评价首先是自然,好作品要能让人走神儿,神思飘渺,最好走到天外去!都说好作品是抓人的,让人一口气读完,我倒觉得好作品应该是‘放人’的,让人看了有回味,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经历和往事。“
除了希望作品能够令人走神儿,刘庆邦还喜欢反复阅读自己的作品——写完要读,发表要读,出版后还会再读。“有时候我会被自己感动得哭,被眼泪辣得读不下去……重鲜血不重眼泪是不对的,真正悲伤的时候,眼泪也许根本流不出来。人们总希望看到那些浓烈的东西,其实那些浓烈之底隐藏的,依然是朴素。每个作家在生命深处都是悲凉的、悲痛的,生命就是个悲剧,作品都是表达作家脆弱的感情,真正好的作品,它应该是柔软的。”
『陆』 刘庆邦 的《鞋》 段意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姑娘家一定亲,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这个说法守明还不习惯,她觉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让人害羞,还让人害怕。她在心里把未婚夫称作“那个人”,或遵从当地的传统叫法,把未婚夫称为哪哪庄的。那个人的庄子离她们的庄子不远,从那个人的庄子出来,跨过一座高桥,往南一拐,再走过一座平桥,就到了她的庄。两个村庄同属一个大队,大队部设在她的庄。
那个家里托媒人把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有灯心绒、春风呢、蓝卡其、月白府绸,还有一块石榴红的大方巾。那时他们那里还很穷,不兴买成衣,这几样东西就是最好的。听说媒人来送彩礼,守明吓得赶紧躲进里间屋去了,
手捂胸口,大气都不敢出。母亲替女儿把东西收下了。母亲倒不客气。
媒人一走,母亲就把那包用红方巾包着的东西原封不动地端给了女儿,母亲眼睛弯弯的,饱含着掩饰不住的笑意,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对于婆家这两个字眼儿;守明听来也很生分,特别是经母亲那么一说,她觉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娇中带点抗议地叫了一长声妈,说:“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母亲说:“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着给你妹妹做嫁妆。”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来就叫出了那个人的名字,说她才不要那个人的破东西呢,她要把那个人的东西退回去,就说姐嫌礼轻,要送就重重地来。
“再胡说我撕你的嘴!”守明这才把东西从母亲手里接过来了。她有些生妹妹的气,生气不是因为妹妹说的礼轻礼重的话,而是妹妹叫了那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里藏着,她小心翼翼,自己从来舍不得叫。妹妹不知从哪里听说的,没大没小,无尊无重,张口就叫出来了。仿佛那个名字已与她的心有了某种连结,妹妹猛丁一叫,带动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训妹妹一顿,让妹妹记住那个名字不是哪个小丫头片子都能随便叫的,想到妹妹是个心直口快的,说话从来没遮拦,说不定又会说出什么造次话来,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东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过来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么好东西。
姐姐对她当然没好气,她说:“哪有好东西,都是破东西。”
妹妹嬉皮笑脸,说刚才是跟姐姐说着玩儿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连碰都不让妹妹碰,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上锁了。
妹妹被闪了手,觉得面子也闪了,脸上有些下不来,她翻下脸子,把姐姐一指说:“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这家了!”
“我走不走你说了不算,你走我还不走人呢。”
“谁要走谁不是人!”
母亲过来把姐妹俩劝开了。母亲说:“当闺女的哪个不是嘴硬,到时候就由心不由嘴了。”
家里只有守明一个人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了。她一块一块地把布页子揭开,轻轻抚抚摸摸,放在鼻子上闻闻,然后提住布块两角围在身上比划,看看哪块布适合做裤子,哪块布做上衣才漂亮。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也顶在头上了,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早变得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她把眉一皱,小嘴一咕嘟,做出一副不甚情愿的样子。又觉得这样子不太好看,她就展开眉梢儿,耸起小鼻子,轻轻微笑了。她对自己说:“你不用笑,你快成人家的人了。”说了这句,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有来无往不成礼,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平生第一次为那个将要与她过一辈子的男人做鞋,这似乎是一个仪式,也是一个关口,人家男方不光通过你献上的鞋来检验你女红的优劣,还要从鞋上揣测你的态度,看看你对人家有多深的情义。画人难画手,穿戴上鞋最难做。从纳底,做帮儿,到缝合,需要几个节儿,哪个环节不对了,错了针线,鞋就立不起来,拿不出手。给未婚夫的第一双鞋,必须由未婚妻亲手来做,任何人不得代替,一针一线都不能动。让别人代做是犯忌的,它暗示着对男人的不贞,对今后日子的预兆是不祥的。为这第一双鞋,难坏当地多少女儿家啊!有那手拙的闺女,把鞋拆了哭,哭了拆,鞋没做成,流下的眼泪差不多能装一鞋窠了。做鞋守明是不怕的,她给自己做过鞋,也给父亲和小弟做过鞋,相信自己能给那个人把第一双鞋做合脚。在给父亲和小弟做鞋时,她就提前想到了今天这一关,暗暗上了几分练习的心,如今关口就在眼前,她的心如箭在弦,当然要全神贯注。
守明开始做鞋的筹备工作了。她到集上买来了乌黑的鞋面布和雪白的鞋底布,一切都要全新的,连袼褙和垫底的碎布都是新的,一点旧的都不许混进来。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让母亲觉得有些好笑,但母亲不敢笑,母亲怕笑羞了女儿。母亲悄悄地帮女儿做一些女儿想不到、或想到了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比如:女儿把做鞋的一应材料都准备齐了,才想起来还没有那个人的鞋样子。不论扎花子、描云子,还是做鞋,样子是必要的,没样子就不得分寸,不知大小,便无从下手。女儿正犯愁,母亲打开一个夹鞋样的书本,把那副鞋样子送到了女儿面前。原来母亲事先已托了媒人,从那男孩子的姐姐手里把男孩子的鞋样子讨过来了。女孩不相信这是真的,但从母亲那肯定的眼光里,她感到不用再问,只把鞋样子接过来就是了。她心头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动,遂低下头,不敢再看母亲。
拿到鞋样子,终于知道了那个人的脚大小。她把鞋底的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俗话说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应该在鞋上做些文章,把鞋做得比原鞋样儿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那个人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她问:“穿上合适吗?”
那个人吭吭哧哧,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有点夹脚。
她做得不动声色,说:“那是的,新鞋都紧都夹脚,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她准备的还有话,说:“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她说:“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有些护痒似的,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她意识到自己走神走远了,走到了让人脸热心跳的地步,神都回来一会儿了,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男人靠一双脚立地,脚是最受不得委屈的。
做鞋的功夫在纳鞋底上,那真称得上千针万线,千花万朵。在选择鞋底针脚的花型时,她费了一番心思:是梅花型好?枣花型好?还是对针子好呢?她听说了,在此之前,那个人穿的鞋都是他姐姐给做,他姐姐的心灵手巧全大队有名,对别人的针线活儿一般看不上眼。待嫁的闺女不怕笨,就怕婆家有个巧手姐。这个巧手姐给她摊上了。不用说,等鞋做成,必定是巧手姐先来个百般验看。她说什么也不能让婆家姐姐挑出毛病来。守明最后选中了枣花型。她家院子里就有一棵枣树,四月春深,满树的枣花开得正喷,她抬眼就看见了,现成又对景。枣花单看有些细碎,不起眼,满树看去,才觉繁花如雪,枣花开时也不争不抢,不独领枝头。枝头冒出新叶时,花在悄悄孕育。等树上的新叶浓密如盖,花儿才细纷纷地开了。人们通常不大注意枣花,是因远远看去显叶不显花,显绿不显白。白也是绿中白。可识花莫若蜂,看看花串中间那嗡嗡不绝的蜜蜂就知道了,枣花的美,何其单纯,朴素。枣花的香,才是真正的醇厚绵长啊!守明把第一朵枣花“搬”到鞋底上了。她来到枣树下,把鞋底的花儿和树上的花儿对照了一下,接着鞋底上就开了第二朵、第三朵……
那时生产队里天天有活儿,守明把鞋底带到地上,趁工间休息时纳上几针。她怕地里的土会沾到白鞋底上,用拆口罩的细纱布把鞋底包一层,再用手绢包一层,包得很精致,像是什么心爱的宝贝。她想到姐妹们和嫂子们会拿做鞋的事打趣她,不知出于何种心理需求,她还是忐忐忑忑地把“宝贝”带到地里去了。那天的活儿是给棉花打疯杈子,刚打一会儿,她的手就被棉花的嫩枝嫩叶染绿了,像扑克牌上大鬼小鬼的手。这样的手是万万不敢碰上白鞋底的,若碰上了,鞋底不变成鬼脸才怪。工间休息时,她来到附近河边,团一块黄泥作皂,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这还不算,拿起鞋底时,她先把手可能握到的部分用纱布缠上,捏针线的那只手也用手绢缠上,直到确信自己的手不会把鞋底弄脏,才开始纳了一针。
守明是躲到一旁纳的,一个嫂子还是看到了。底是千层底,封底是白细布,特别是守明那份痴痴迷迷的精心劲儿,一看就不同寻常。嫂子问她给谁做的鞋。
守明低着眉,说:“不知道!”
她一说“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了,一齐围扰上,拿这个将要做新娘的小姑娘开玩笑。有的说,看着跟笏板一样,怎么像个男人鞋呢!有的问,给你女婿做的吧?有人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干脆把名字指出来了。
守明还说“不知道”
她的脸红了,耳朵红了,仿佛连流苏样的剪发也红了,剪发遮不住她满面的娇羞,却烤得她脑门上出了一层细汗。她虽然长得结结实实,饱饱满满,身体各处都像一个大姑娘了,可她毕竟才十八岁,这样的玩笑她还没经过,还不会应付。她想恼,恼不成。想笑,又怕把心底的幸福泄露出去,反招人家笑话。还有她的眼睛,眼睛水汪汪、亮闪闪的,蕴满无边的温存,闪射着青春少女激情的火花,一切都遮掩不住,这可怎么办呢?后来她双臂一抱,把脸埋在臂弯里了,鞋底也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样,谁也看不见她的眼睛和她的“宝贝”了。
姐妹们和嫂子说:“哟,守明害羞了,害羞了!”
她们的玩笑还没有完,一个嫂子惊讶地哟了一声,说:“说曹操,曹操就到,守明快看,路上过来的那人是谁?”说着对众人挤眼,让众人配合她。
众人说,不巧不成双,真是的!
守明的脑子这会儿已不会拐弯儿,她心中轰地热了一下,心想,路上过来的那个人一定是她的那个人,那个人在大队宣传队演过节目,和大队会计又是同学,来大队部走走是可能的。她仿佛觉得那个人已经到了她跟前,她心头大跳,紧张得很。别人越是劝她,拉她,让她快看,再不看那个人就走过去了,她越是把脸埋得低。她心里一百个想看,却一眼也不敢看,仿佛不看是真人真事,一看反而会变成假人假事似的。
守明的一位堂姐大概也受过类似的蒙蔽,有些看不过,帮守明说了一句话,让守明别上她们的当。又说,我守明妹子心实,你们逗她干什么!
守明这才敢抬起头来,往地头的大路上迅速瞥了一眼,路上走过来的人倒是有一个,那是一个戴烂草帽、光脊梁,像吓唬老鸹的谷草人一样的老爷爷,哪里是她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心说不看,管不住自己,还是看了,一看果然让人失望。守明觉得受了欺负,跃起来去和那位始作俑者的坏嫂子算账。那位嫂子早有防备,说着“好好,我投降”,像兔子一样逃窜了。
又开始给棉花打杈子时,守明的心里像是生了杈子,时不时往河那岸望一眼。河里边就是那个庄子的地,地尽头那绿苍苍的一片,就是那个庄子,她的那个人就住在那个庄子里。也许过个一年半载,她就过桥去了,在那里的地里干活,在那个不知多深多浅的庄子里住,那时候,她就不是姑娘家了。至于是什么,她还不敢往深里去想。只想一点点开头,她就愁得不行,心里就软得不行。棉花地里陡然飞起一只鸟,她打着眼罩子,目光不舍地把鸟追着,眼看着那只鸟飞过河面河堤,落到那边的麦子地里去了。麦子已经泛黄,热熏熏的南风吹过,无边的麦浪连天波涌。守明漫无目的地望着,不知不觉眼里汪满了泪水。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全大队的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大批判的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那个人头发毛毛的,唇上光光的,不像个成年人,像个刚毕业的中学生。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要是她,几个人抬她,她也不敢站起来。就算能站起来,她也张不开嘴。再次看见那个人是大队文艺宣传队在她的村演节目的时候,那个人出的节目是二胡独奏,拉的是一支诉苦的曲子,叫天上布满星、月牙儿亮晶晶……那个人拉时低着头,抹搭着眼皮,精神头儿一点也不高,想不到他拉出的曲子那样好听,让人禁不住地眼睛发潮,鼻子发酸。以后宣传队到别的村演出,到公社去演,她跟别的姐妹搭成帮,都追着去看了,看到那个人不光会拉二胡,吹笛子,还会演小歌剧和活报剧。演戏时脸上是化了妆的,穿的衣服也是戏中人的衣服,这让守明觉得那个人有点好看。要是舞台上有好几个人在演,守明不看别人,专挑那一个人看。她心里觉得和那个人已经有点熟了,她光看人家,不知人家看不看她。她担心那个人看她时没注意到,就不错眼珠地看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难免七想八想,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她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那个人喜欢什么样的……她突然感到很自卑,有一次戏没看完就退场了,在回家的路上她骂了自己,骂完了她又有点可怜自己,长一声短一声地叹气。
有一天,家里来个媒人给守明介绍对象,守明正要表示心烦,表示一辈子也不嫁人,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她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显得有些傻,不知如何表态。媒人一走,她心说,我的亲娘哎,这难道是真的吗!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对她说,心里不愿意就不愿意,别委屈自己。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守明相信慢工出巧匠的话,她纳鞋底纳得不快,她像是有意拉长做鞋的过程,每一针都慎重斟酌,每一线都一丝不苟。回到家,她把鞋底放在枕头边,或压在枕头底下,每天睡觉前都纳上几针,看上几遍。拿起鞋底,她想入非非,老是产生错觉,觉得捧着的不是鞋,而是那个人的脚。她把“脚”摸来摸去,揉来揉去,还把“脚”贴在脸上,心里赞叹:这“脚”是我的,这“脚”真是不错啊!既然得了那个人的“脚”,就等于得了那个人的整个身体。有天晚上,她把“那个人的脚”搂到怀里去了,搂得紧贴自己的胸口。不料针还在鞋底上别着,针鼻儿把她的胸口高处扎了一下,几乎扎破了,她说:“哟,你的指甲盖这么长也不剪剪,扎得人家怪痒痒的,来,我给你剪剪!”她把针鼻儿顺倒,把“脚”重新搂到怀里,说:“好了,剪完了,睡吧!”她眯缝着眼,怎么也睡不着,心跳,眼皮儿也弹弹地跳。点上灯,拿着小镜子照照脸,她吓了一跳,脸红得像发高烧。她对自己说:“守明,好好等着,不许这样,这样不好,让人家笑话!”她自我惩罚似的把自己的脸拍打了一下。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楞,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看来手上的鞋得抓紧做,做成了好赶在那个人外出前送给他。那个人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这双鞋代表她,也代表她的心。她有点担心,那个人到了外边会不会变心呢?
这时妹妹插了一手。向守明一错眼神,拿起鞋底纳了几针。她一眼就发现了,一发现就恼了,她质问妹妹:“谁让你动我的东西,你的手怎么这么贱!”她把鞋底往床上一扔,说她不要了,要妹妹赔她。
妹妹没见过姐姐这么凶,她吓得不敢承认,说她没动鞋底子,连摸也没摸。
“还敢嘴硬,看看那上面你的脏爪子印!”她过去一把捉住妹妹的手,捉得好狠。拉妹妹去看。
妹妹坠着身子使劲往后挣,嚷着坚持说没动,求救似的喊妈,声音里带了哭腔。
母亲过来,问她们姐妹俩又怎么了。
守明说妹妹把她的鞋底弄脏了。
母亲把鞋底看了看,这不是干干净净的吗!
守明说:“就脏了,就脏了,反正我不要了,她得赔我,不赔我就不算完!”她觉得母亲在偏袒妹妹,把妹妹的手冲母亲一扔,扔开了。
母亲说:“不算完怎么了,你还能把她吃了?你是姐姐,得有个当姐姐的样子。”母亲又吵妹妹,“楞在那里干什么,还不下地给我薅草去!”
妹妹如得了赦令,赶紧走了。
守明把母亲偏袒妹妹的事指出来了,说:“我看你就是偏向她!”她隐约觉出,母亲开始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这使她伤感顿生。
母亲说:“你们姐妹都是我亲生亲养,我对哪个都不偏不向。我看你这闺女越大越不懂事,不像是个有婆家的人。要是到了婆家,还是这个脾气,说话不照前顾后,张嘴就来,人家怎么容你,你的日子怎么过?”
母亲的话使守明的想法得到印证,母亲果然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她说:“我就是不懂事……我哪儿也不去,死也要死在家里!……”说着一头扑在床上就哭起来了。哭着还想到了那个人,那个人要远走,也不来告诉她一声,不知为什么!这使她伤心伤得更远。
母亲坐在床边劝她,说鞋底别说没脏,脏了也不怕,到时用漂白粉擦一遍,再趁邻家在大缸里用硫磺熏粉条时熏一遍,鞋底保证雪白雪白的,比戏台上粉底朝靴的漆白底都白。
守明把母亲的话听到了,也记住了,但她的伤感幷不能有所减轻。
在一个落雨的日子,守明把鞋做好了,做得底是底帮是帮的,很有鞋样儿。她把鞋拿在手上近看,靠在窗台上远观,心里还算满意。
鞋做成后,守明不大放得住。那双鞋像是她心中的一团火,她一天不把“火”送出去,心里就火烧火燎的。还好,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可以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当晚守明没有吃饭,她心跳得吃不下。等别人吃过晚饭,天已经黑透了。那天晚上月亮很细,像一支透明的鸽子毛。星星倒很密,越看越密。守明心想,一万颗星星也顶不上一颗月亮,要这么多星星有什么用!地里的庄稼都长出来了,到处是黑树林,有些吓人。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不许他脱下来,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脱下来带走,保存好,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她要告诉他,在举行婚礼那一天,她若是看不见他穿上她亲手做的这双鞋,她就会生气,吹灭灯以后也不理他。当然了,就这个事情守明会征求他的意见,他要是点头同意了,守明就等于得到一个比穿鞋不穿鞋意义深远得多的重大许诺,她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他了。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两次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都没试。第一次,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对她表示完全信任似地,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二人依着桥上的石栏说了一会儿话,守明抓了一个空子,再次提出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把他的信任说了出来,说不用试,肯定正好。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正好呢?”
那个人固执得真够可以,说不用试,他也知道正好。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说过几次话,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和男人家碰手,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她心头撞了一下,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她抬头看了看,在夜色中,见那个人正眼睛很亮的看着她。她又把头低下去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纪念。后来买了运动鞋、皮鞋之后,觉得那双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柒』 刘庆邦的主要作品
《遍地月光》
《家属房》
《断层》
《高高的河堤》《落英》
《走窑汉》
《心疼初恋》
《刘庆邦自选集》
《梅妞放羊》
《不定嫁给谁》
《在深处》
《家道》
《胡辣汤》
《屠妇老塘》
《鞋》
《八月十五月儿圆》
《黄泥地》
《黑白男女》
『捌』 卖烟叶儿(刘庆邦)
原文
不是谁都会卖东西,我在卖东西方面就很无能。
记得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到集上卖过一次烟叶儿。那是一次失败的经历,至今想起来仍让我感到惭愧。
新学期开始了,我还没有缴学费。班主任老师在课堂上讲,哪些同学的学费还没缴,尽快缴一下。虽然老师没有点我的名,但我知道,还没缴学费的同学中有我一个。拖过初一,拖不过十五,缴学费的事是拖不掉的。老师催我,我就回家催母亲。母亲决定,让我自己到集上去卖烟叶儿,用卖烟叶儿换来的钱去缴学费。
平日里,我若需要买一张白纸订作业本,或买别的学习用品,母亲都是拿鸡蛋换钱给我。当时一个鸡蛋才能卖3分钱,母鸡又不能保证每天都能下一个蛋,缴学费所需的钱比较多,要是等到把鸡蛋攒得足够多再卖钱缴学费,母鸡的功德是圆满了,我的学也别上了。以前,家里需要给我缴学费时,母亲都是卖粮食,卖小麦或者卖豆子。这一次母亲舍不得卖粮食了,拿烟叶儿代替粮食。
我们家的屋子后面,有一片空着的宅基地。那片地种别的东西都长不住,不够鸡啄猪拱的,只有种辛辣的、具有自我保护能力的烟叶儿,才会有收成。母亲把肥厚的、绿得闪着油光的烟叶儿采下来,用麻绳拴成串儿,挂到墙上晒干。然后把又干又黄的烟叶儿扎成等量的一把儿一把儿,放在篓子里储藏起来。我父亲1960年去世后,家里再没有人吸烟。烟又不能当饭吃,母亲种烟叶儿,要的是它的经济价值,目的就是为了卖钱。
我说:“我不会卖。”
母亲说:“你都上中学了,难道连个烟叶儿都不会卖吗?不会卖,就别上学了!”
那天是个星期天,母亲和大姐、二姐天天在生产队里出工挣工分,她们根本没有星期天的概念。学不能不上,我只好硬着头皮,把拿烟叶儿换学费的任务承担下来。
每把儿烟叶儿的价钱都一样,母亲跟我说了定价,叮嘱我要把价钱咬住,少于这个价钱就不卖。母亲有些不放心似的问我:“记住了?”
我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集上总是很热闹,我喜欢赶集。但我以前赶集,都是看别人卖东西,自己从来没卖过东西,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也会到集上卖东西。我用母亲做饭时穿的水裙,兜着6把烟叶儿,来到离我们村3里之外的集上,我有些羞怯,还有些莫名的紧张。我找到街边地摊儿之间的一个夹缝,把水裙铺在地上,把烟叶儿露出来。街上熙熙攘攘,我不敢看人,退后一点站着,只低头看着放在脚前地上的烟叶儿。我家的烟叶儿当然很好,焦黄焦黄,随便揪下一片,揉碎放进烟袋锅儿里,点火就可以吸。可我心里却在打鼓,烟叶儿有没有人买呢?
一个老头儿过来了,他叫我学生,问烟叶儿多少钱一把儿。我说了价钱。他问少了卖不卖。我说不卖。他就走了。
一个妇女过来了,她叫我小孩儿,问烟叶儿多少钱一把儿。我说了价钱。她问少了卖不卖。我说不卖。她也走了。
好不容易等来两个问价钱的人,他们问了价钱就走了。是不是母亲把价钱定高了呢?要是烟叶儿卖不掉怎么办呢?我开始有些着急。烟叶儿是很焦,但我心里好像比烟叶儿还焦。
这时,旁边有一个卖包头大白菜的大叔似乎看出了我的焦急,对我说:“你得吆喝,不会吆喝可不中。”说着,给我做示范似的大声吆喝:“卖白菜了,瓷丁丁的大白菜,往地上一砸一个坑,买一棵顶两棵!”
我哪里会吆喝!我会唱歌,我会在课堂上喊“起立、坐下”,让我吆喝卖烟叶儿,我可吆喝不出来。大叔吆喝之后,买他白菜的人果然比刚才多。我要是吆喝一下,也许注意到我的烟叶儿的赶集者也会多一些。可是,我就是张不开口,也不知道吆喝什么。
太阳越升越高,我的烟叶儿一把儿都没卖掉。我那时还没太有耐心,钓起鱼来还算有点儿耐心,卖起东西来耐心就差远了。我想如果再等一会儿烟叶儿还卖不掉,我就不卖了,把烟叶儿原封不动提回家。回家后我会跟母亲赌气,不再去上学,看母亲怎么办!
这时,那个把我叫小孩儿的妇女又转了回来,她蹲下身子,一边用手摸烟叶儿,一边跟我讲价钱,她说:“便宜点儿吧,如果便宜点儿,我就买一把儿。”还说卖东西不能太死性,不能把价钱咬死,那样的话,到散集东西都卖不掉。她讲的价钱和我母亲定的价钱相比每把儿烟叶儿少了5分钱。这一次我没有说不卖,我皱起眉头,有些犹豫。
见妇女跟我讲价钱,又过来一个男的给妇女帮腔,说:“卖吧卖吧,你要是便宜卖,我就买两把儿。”他把我叫成男子汉,说一个男子汉,要自己拿主意,办事要果断。
我怎么办?我的头有些发蒙,不知道主意在哪里。我不敢说同意,也不敢说不同意。我要是同意卖呢,就等于没听母亲的话,没把价钱咬住;要是不同意卖呢,我担心如果再错过机会,烟叶儿真的就卖不掉,学费就缴不成。
那个男的大概看出了我的犹豫,他把两把儿烟叶儿抓在手里,开始按他们讲的价钱付给我钱,说:“好了,收钱吧。”
我真傻,我像没见过钱似的,竟把钱接了过来。这一收钱不要紧,那个妇女也要了两把儿烟叶儿,按她讲的价钱付了钱。他们讲的价钱是强加给我的,我没有坚持母亲给我的定价,等于做出了让步。不知从哪里又钻出两个人,他们像抢便宜似的,买走了最后两把烟叶儿。
当6把儿烟叶儿全部被人拿走,地上只剩下水裙时,我才意识到坏了,我做下错事了。一把烟叶儿少卖5分钱,6把烟叶儿就少卖了3毛钱。3毛钱在当时可不算小钱,10个鸡蛋加起来才能卖这么多钱啊!母亲知道我少卖了这么多钱,不知会怎么生气呢,不知怎么骂我呢!
母亲是有些生气,但并没有怎么骂我。母亲说:“你这孩子,耳朵根子怎么那么软呢!”
从那以后,母亲再也没让我到集上卖过东西。
『玖』 读《疯子与竹林》有感
近日,我得到一本2011年第五期的《十月》杂志。这期杂志刊登了中短篇小说9篇,其中短篇小说之王刘庆邦的小说三题最为引人注意。而这三题之中我最喜爱的是《风中的竹林》。
刘庆邦不愧为当下的短篇小说之王。为什么说是当下呢?我个人以为,新时期作家的发轫之作大多是从短篇开始的。那个时候,写短篇小说的作家的很多,写得不错的也为数不少。但进入新世纪后,基于各种原因,作家写短篇小说的已经很少了,特别是已经成名的作家。他们大多转向写中篇小说、长篇小说了。究其原因,不外有两点:一是文学的商业化日益严重;一是短篇小说是最难写的文体,它需要作家全神贯注,表现在作品中的是将浑身解数聚于一点,要有很强的爆发力。而刘庆邦和王祥夫却十分钟情于短篇创作,或者说他们是在坚守着短篇小说这个被许多人放弃的阵地。这就令人敬佩了。从《风中的竹林》这组短篇小说,我看到刘庆邦对短篇的执着,写作短篇的能力,表现短篇的从容。
许多时候,人们写作短篇必得有一个绝精的故事。刘庆邦的《风中的竹林》可不是这样。当然它也是有故事的,不过故事很简单:主人公方云中——一个患血栓病的花甲男人,因为需要四处走走,活动活动身体,离开了他门前的竹林,去到村中最热闹的小卖部。年轻人全部出去打工了,村子里只剩下年老的这些人。能去的地方无非是小卖部这样的地方,这里有打麻将的人,热闹。再就是村里威望很高、已经八十多岁的方长山那里。这个地方,每天都有几个老太太聚在一起聊天。方云中走近小卖部时,听到几个正在小卖部主人朱连升门前打麻将的人说,朱连升的儿子很孝顺,前些日子在城里给他爹找了三个小姐,让他爹享受。而且每个小姐的特征不一样,有小巧的,有丰满的,有高个子的。方云中对此十二分生气,说,人不要脸,还算什么人。朱连升进货回来,还进了男女性用器具。他不卖,只出租。这让方云中更生气,回家跟妻子说这事。妻子嫌他多管闲事。他觉得应该找村里最有威望的方长山说说。没想到方长山并没有支持他,方长山强调,现在出现这些问题,最主要是形势变了,形势变了,人也得随着变。方云中不服,他去找任村长的本家侄子。村长不仅不支持方云中的说法,还说朱连升的做法值得表扬——起码解决了村中留守男女的身体饥渴问题。况且村长也到村中找女人偷情,偷情不要紧。被偷这家媳妇的婆婆一点儿也不见怪。这让方云中心情更坏,病情加重。在一次出去散心时,路过朱连升的小卖部,朱连升羞辱了一番方云中。方云中回到家里,一病不起,就去世了。
小说写了世风日下的境况和人心不古。方云中是个正派人,他看不惯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特别是嫖宿“人家大闺女”的事情。更看不惯朱连升进来了男女性用器具,并租给村里的留守男女使用。方云中这个人物很具有代表性,正直正派与固执互相缠绕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他反对嫖宿“人家大闺女”的行为,无疑是对的。但他厌恶朱连升出租男女性用器具,又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现在的时代,是商品经济时代。一方面各种在计划经济时代不曾有的东西,现在都有了。我们不能说,所有的泊来品都是好东西,都可以“拿来主义”,但许多先进的东西,对社会的进步是有好处的。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繁荣也带来不少污垢,并进入人们的生活。比如,禁忌了几十年的娼妓制度,或明或暗地大量存在着,成了污染社会的一块毒瘤。从这个角度上看,刘庆邦塑造方云中这个人物,表明了主人公或者作者自己对这个既繁荣又物欲的社会的一种无奈和抗争。
我从刘庆邦的小说《风中的竹林》,看到了作家深厚的写作功底。小说的叙述语言舒缓自如,对场景、对人物心理流程的描摹收放自如。在阅读时,你感觉不到作家刀耕笔耘的任何痕迹,读起来十分舒服。这就是好小说。老早就听文学圈内的朋友说,会不会写小说,或者说看小说写的怎么样,看几行就知道作者的水平。且不说作者立意的构思如何,思想性如何。就看语言表达,那些泛泛一般、没有个性的语言就知道他会不会写小说。看刘庆邦的小说是警醒,是在充分享受他的语言文字魅力下的警醒。
因此,我以后还有多读刘庆邦的小说。重点是享受阅读的快乐,并在阅读中让自己的心灵宁静起来。